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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基本原理和基本公式(整理稿)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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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自身生产增殖价值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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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内容提要}本文从一个新的角度即脑力劳动是人类一般劳动,对劳动价值理论进行了新的探讨。分析了价值理论的劳动量及量纲问题;提出了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公式;提出两种生产劳动和两种剩余价值范畴及其公式;指出工资的本质是广义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不创造价值的资本部分(C)不参与商品价值的真实构成;同时简要地分析和叙述了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再生产以及国民产值和国民收入问题。 <br>关键词: 劳动价值论 基本原理 总公式 <br><br>引言 <br>劳动价值理论是理论经济学研究中的基本问题。众多学者对于这个理论体系的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对于原创性的马克思经济学的形成,特别重要的来源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和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而对于当代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似乎不能仅仅限于马克思的《资本论》及其他发表过的作品,还应该注意研究马克思创作《资本论》过程中的思想脉络,因此需要认真研究其创作的手稿和笔记。其次,我们也似乎不能仅仅以马克思原创性的理论为基础,还应该追溯到马克思以前的学者的贡献,特别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和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以及马克思著作涉及的众多学者的观点。再次,《资本论》出版后经受的批评,直到今天对它的研究成果,对于深化劳动价值论的研究都是非常重要的借鉴。研究前人工作的矛盾是什么?在哪里终止的?怎样终止的?而这,正是需要我们重新开始的所在。本文作者就是按照这一思路在并非充分研究前人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下面的研究课题和内容。本人认为,既然马克思经济学理论来源于英国古典经济学,那末,不容忽视的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体系就应该包括其中相应的合理的部分。 <br><br>㈠劳动 <br>劳动是自身生产和增殖的创造社会财富的脑力活动。 <br>⒈劳动首先是人的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因而是脑力活动。人脑浓缩了巨量的信息,因此就可能形成特殊的信息场。并由信息场发出具有能动作用的信息力——脑力。脑力不同于一般自然力,不同于动物力,也不同于人的生理学力即体力。脑力具有目的性、意志性、思维性和创造性。劳动不是被动的盲目的活动。而是一种主动的自觉的活动。动物和人出于本能进行的活动,既所谓的“体力劳动”不应该属于劳动范畴。 <br>⒉劳动是一种可以复制的活动,是一种自身生产和增殖的活动,这是劳动的本质。以往对劳动的种种定义,概念,说明,分析,都因为没有揭示劳动的这个本质,而不能对劳动做出正确的概括。 <br>⒊劳动也是人创造财富的活动。所谓创造财富就是人利用自然、改造自然获得财富。创造财富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通过适应和改造自然,达到利用自然获取社会财富的目的。为获取财富,从事侵犯他人权益的活动,不是劳动。社会上任何个人或集团的脑力活动,符合这个要求的才可以定义为劳动,其他任何脑力活动,由于不符合这个要求都不能算做劳动。这是劳动定义的又一个主要规定。 <br>⒋劳动本身是有用的。一切劳动都是对人类社会进步有用的活动,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有用的活动。因而一切劳动都是有用的。有用性也是劳动的共性之一。劳动的有用性和具体劳动的用途必须加以区别。当我们进行劳动的抽象时,抽掉是劳动特殊的具体的用途,但不能把劳动的有用性抽象掉。特别重要的是,劳动是脑力的‘利用’,而不是‘使用’,劳动过程中脑力是增强的,增强大于损耗。劳动自身就是生产和增殖的活动,劳动的这种特性是脑力的目的性决定的。劳动是一个脑力的自身利用活动,是脑力的主动过程,是脑力有利的使用——利用,因此劳动本身就是个获利过程。 <br>⒌劳动的本质是一种脑力活动,包含两个因素,即脑力和时间。劳动是脑力与时间的相互作用,这种作用的存在形式称为劳动力。 <br>⒍脑力是由人脑产生的特殊的信息力,所以劳动是属于人的特殊活动。劳动是人的特殊属性,而不是动物的属性,更不是自然的属性。简言之,劳动是属于人的活动。 <br>⒎劳动,即脑力劳动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劳动者的身体表现出来的功能,称为技能技巧。这种技能技巧既可以通过人手实现,也可以通过其他器官实现,例如也可以通过嘴、牙齿、躯干、腿、脚、臀等等身体部位实现。而且这通常都是整个身体的协调作用。技能技巧可以通过学习获得,也可能通过生产实践直接获得。 <br>劳动,即脑力劳动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工具和机器表现出来的功能,称为机能机巧。人的各种形式的劳动通过机器的机能机巧实现出来。例如,脱坯机的机能机巧表现了或者说实现了脱坯劳动,纺织机的机能机巧体现了纺织劳动,计算机的机能机巧体现了计算劳动。劳动的组织结构、组织形式,劳动制度等等是一种机制,也是一种“机器”,这种机制或者说“机器”的“机能机巧”则体现了管理劳动 。 <br>人类的劳动,一开始就表现为技能技巧,表现为人手的功能,劳动生产离不开技能技巧。但是,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劳动的技能技巧是逐渐被机能机巧代替的。劳动生产的发展过程就是机能机巧代替技能技巧的过程。这种过程表现为机器对工人的替代。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表现——机器代替工人的表现——决不是机器代替工人的所谓“体力劳动”,也不是代替脑力劳动。机器代替的是劳动的表现形式,即以机能机巧的形式代替技能技巧的形式,机器代替的并不是劳动本身。 <br>机器是把分工后彼此分开的劳动的不同部分联结起来的一种特殊方式。所以机器运动的机能机巧体现了劳动者劳动的技能技巧。机器的动作体现的是劳动者的协作。 <br><br>㈡劳动量与劳动单位的规定 <br>⒈劳动量: <br>就一般意义上说,劳动量是劳动自身生产增殖活动的量,即劳动自身生产增殖活动的多少。劳动自身生产增殖活动的量也就是这种活动的速率,即劳动生产增殖活动的速率,简称为劳动生产增殖率。 <br>这个劳动生产增长率的存在形式,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就是传统理论的劳动生产率。传统的劳动生产率定义,其实只是劳动生产增殖率的现实形态。 <br>⒉劳动单位: <br>既然劳动是自身生产增殖的活动,那么就要知道“自身”怎样定位,这就是劳动单位问题。我们把劳动单位定义为:一个标准人正常生理活动耗费的劳动。简称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或体力活动耗费劳动。这个定义,符合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即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的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 <br>⒊劳动量的数理表达式 <br>根据劳动和劳动量的定义,劳动量的数理表达式为: <br>M=N•L/L÷L/L ………………………………………… ⑴ <br>其中:L代表劳动单位,M代表劳动量。 <br>在公式⑴中: <br>N是自然数,N≠0。 <br>“L/L”和“ N•L/L”分别是根据劳动单位和劳动定义确定的两个劳动量。 <br>“L/L”是初始劳动量,为了简化,把分子的系数取1。 <br>“N•L/L”是生产增殖后的劳动量。 <br>将⑴简化,得到: <br>M=N•L/L ……………………………………………… ⑵ <br>公式⑵可以看作劳动量的基本公式。 <br>从公式⑴和公式⑵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单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量,它是劳动量变化的内核。劳动单位的不断缩小,反映了劳动量的不断扩大。 <br>但是根据我们对劳动的认识,劳动量的不断扩大的决定因素并不是劳动单位,而是劳动本身。也就是说并不是决定于生理活动耗费劳动,而是决定于劳动。劳动单位L仅仅是劳动量变化的计量单位。 <br>还要提起注意的是,劳动单位与一般计量单位是不同的,一般计量单位是衡量,而劳动单位则是一个变量。 <br>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劳动单位L可以用劳动时间表示。 <br><br>㈢劳动价值论的量纲 <br>上面谈到作为劳动单位是“一个标准人在一个工作日内生理活动耗费的劳动时间”,这就是劳动的量纲或者引申地说来就是劳动价值理论的量纲。 <br>这个量纲的规定,包含了两个明确的客观标准,一个是时间,一个是人的生理活动耗费,而这两个标准都具有固定的周期性特征,又是可以计量的。所以量纲的规定是十分科学的。 <br>⒈工作日 <br>工作日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工作日的周期,即24小时。就是说工作日是一个周期性的规定,日复一日,总是不变,每一个工作日都是24小时。这是一个固定的尺度,固定的量纲。另一个是劳动小时。劳动小时中的小时也是一个具有周期性的量纲,而且不同的国家对劳动小时有统一的法律规定。法定的劳动时间对任何企业都是一样的,具有可操作的均等性和周期性。 <br>⒉标准人的生理活动耗费 <br>标准人的规定是出于科学描述,实际上从宏观上看每一个劳动者都是标准人。我们每一个人一天的生理活动都是差不多的,除非过度运动。一个人的生理活动耗费不以人的意愿为转移,基本是一个定值,最简单最粗糙的方法,是用口粮计算。经济学上规定为最低生活资料的量。这个量显然也是均等的,带有周期性的,可操作的。斯密就曾经说过谷物量最接近劳动量的话。马克思更是对抽象劳动做了生理学意义上的规定,把劳动价值量纲理论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br>⒊劳动生产率的周期性 <br>我们知道,劳动生产率的规定是“若干元/人•日”。这个规定,从表面上看是工作日,劳动者与生产价值的关系,工作日规定包括一天24小时和期间的劳动小时。而实际上,它的完整含义应该是:每人每天以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计量的劳动量。就是说,这个规定实际包含的是四个方面,即工作日的规定、劳动者的规定、劳动的计量单位的规定和劳动量。劳动的计量单位就是劳动的量纲单位——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这个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作为计量单位与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致的。它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但也是一种符合客观实际的规定。 <br>由于工作日、劳动小时、劳动者及其生理活动耗费都是具有周期性的明确的规定,因此劳动生产率与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就在这个规定的框架内有规律的运动。劳动生产率提高,劳动量增加,导致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节缩;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节缩,反衬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量的增加。 <br>⒋量纲规定包含了需要因素 <br>从上面的叙述,我们不难看到,劳动价值论的这个量纲规定是包含着需求因素的。所谓标准人生理活动耗费就是对需求的量的规定。而且这个需求并非是因人而异,随意性的,它是根据客观实际做出的一种科学的规定。这种规定显然具有很好的操作性,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温饱系数、恩格尔系数都具有参考意义。 <br>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量具的共性和个性规定 <br>各种劳动归结为量的表现——劳动时间,实际上就把各种劳动的具体形式抽象掉了。但这还不是相同的劳动,相同的劳动是具有一定量尺的劳动,这个量尺就是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它相当于马克思规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于商品价值来说,仅仅把不同的具体劳动抽象为劳动时间是不够的,并且把劳动时间抽象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还是不够的。由于不同的劳动者,不同的具体劳动,劳动生产率不同,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有多有少,也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量有多有少,要比较不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量,还需要确定他们各自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的量,确定他们各自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量。根据他们各自的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的量计量他们各自的劳动量。 <br>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计量劳动的量具,而量具的大小对于不同的劳动者是不同的。每个劳动者必须用自己的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计量自己的劳动量,这样计量的劳动才是社会公认的社会劳动量。 <br>⒍劳动量纲不因社会形态而改变 <br>恩格斯:“如果劳动时间的等价包含的意义,是每个劳动者在相等的时间内生产出相等的价值,而不必先得出一个平均的东西,那末这显然是错误的。即使是同一生产部门内的两个工人,他们在一个工作小时内所生产的产品价值也总是随着劳动强度和技巧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这样的弊病——而且只有像杜林先生那样的人才会把它看成弊病,——不是任何经济公社,至少不是我们这个天体上任何经济公社所能消除的。”[1] <br>从恩格斯对杜林的批判,我们可以看到,地球上自从出现人类社会以后,劳动时间的等价意义就存在了。这个等价意义并不与社会形态有关,不管是资本主义还是杜林所谓的经济公社,劳动时间的等价意义都必须先取得一个平均的东西,即取得一个平均的量纲,这个量纲根据我们的分析就是一个标准人的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 <br><br>㈣劳动与价值 <br>一旦我们确立了这样的概念,即确立了“劳动是自身生产和增殖的创造社会财富的脑力活动”这样的概念,我们就能够得出下面的合乎逻辑的劳动价值原理: <br>⒈劳动自身的生产力表现为社会生产力,社会生产力表现为分工、协作、机器和生产组织的生产力。 <br>⒉在资本雇佣劳动的生产方式下,即在工资劳动的生产方式下,劳动的社会生产力表现为劳动的资本生产力。 <br>⒊从价值层面考察,劳动的生产力通过抽象的相同劳动和具体的不同劳动的生产和增殖,表现为价值的生产增殖和使用价值的生产增殖。这种生产和增殖的结果就是剩余价值(广义剩余价值)和剩余产品(广义剩余产品),是货币的增值和财富的增加。由此,为人类提供了社会发展和个性自由发展的条件。 <br>⒋资本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劳动的资本生产力的发展不仅为社会生产广义剩余价值(国民产值),而且还为资本家生产狭义剩余价值(利润)。狭义剩余价值是广义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后者是资本生产力的特殊性。 <br>⒌在资本主义社会,所谓劳动和资本的交换,实际并非是真正的交换关系而是一个分配关系。由于劳动是自身生产和增殖的活动,广义剩余价值在劳动者和资本家之间的分配,会存在多种可能性。分配的结果取决于劳动者与资本家的博弈。这种博弈突出地表现在工人的劳动权利和工资水平上。把工资看成劳动与资本的交换关系,导致人们对价值规律解释的混乱。 <br>⒍对于自然资源的价值问题,我们用发现性劳动和劳动获得性原理解释。一切自然资源本身是没有价值的,自然资源的价值表现,在于资源使用价值的发现性劳动和对资源的获得性劳动。 <br><br>㈤劳动价值论总公式 <br>根据劳动价值论基本原理,提出一个劳动价值论模型,称为劳动价值论总公式。 <br>劳动价值论总公式是: <br>P=(T/t)÷W <br>其中: <br>P —— 商品价格。 <br>T —— 个别劳动时间。 <br>t —— 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直接关联的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 <br>W —— 商品数量。 <br>T/t —— 劳动价格,单位是元。 <br>P=x元/W。 <br>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t)是变量,商品价格(P)随着 t 的变化而变化。 <br>t 的变化决定于劳动生产率(力),劳动生产率(力)则决定于人的脑力耗费,即脑力劳动。 <br>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公式:<o:p></o:p></P>
<P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与个人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直接关联的社会劳动时间,在这里用<FONT face="Times New Roman">Ts</FONT>表示。<o:p></o:p></P>
<P >下面我们分析个人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关系。<o:p></o:p></P>
<P >首先要特别指出的是,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是以两种不同形式存在的,是以<B >量</B>和<B >数</B>的不同形式存在的,即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量和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数。<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o:p></o:p></FONT></P>
<P >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的量和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的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本身的大小,它是用“时间的单位”(日、小时等)计量的;后者指的是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有多少个,即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的单位数,它是用“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单位”(元)计量的。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量体现个别劳动者的生理活动耗费劳动的时间单位,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数体现个别劳动者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的单位数。<o:p></o:p></P>
<P >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直接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关联,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由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转化而成的。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只是计量劳动的量具,而量具的大小对于不同的劳动者是不同的。每个劳动者必须用自己的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计量自己的劳动量,并且首先必须把它转化为社会必要劳动,这样计量的劳动才是社会公认的社会劳动量。<o:p></o:p></P>
<P >然后再根据社会必要劳动与劳动时间的关系,求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样,个人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就转化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o:p></o:p></P>
<P >那末,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按照什么样的过程转化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呢?这里我们给出一个转化公式。<o:p></o:p></P>
<P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FONT face="Times New Roman">Ts</FON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FON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T</FON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T</FON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t</FONT>)元。<o:p></o:p></P>
<P >这里的<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FONT>是劳动者人数。<o:p></o:p></P>
<P >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就是社会平均劳动时间。<o:p></o:p></P>
<P >下面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o:p></o:p></P>
<P >假设工作日是<FONT face="Times New Roman">8</FONT>小时。<o:p></o:p></P>
<P >再假设张三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量是<FONT face="Times New Roman">4</FONT>小时,根据劳动价值论总公式,他的劳动价格(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数)是<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FONT>元。李四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量是<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FONT>小时,他的劳动价格(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数)是<FONT face="Times New Roman">4</FONT>元。二人总共劳动时间是<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6</FONT>小时(每人工作日劳动<FONT face="Times New Roman">8</FONT>小时),二人的劳动价格合计是<FONT face="Times New Roman">6</FONT>元。平均每元是<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6</FONT>小时<FONT face="Times New Roman">/6</FONT>元,即<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67</FONT>小时<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元。这就是作为平均数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o:p></o:p></P>
<P >这样,张三与李四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分别是<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67</FONT>小时<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元×<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FONT>元=<FONT face="Times New Roman">5.3</FONT>小时,<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67</FONT>小时<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元×<FONT face="Times New Roman">4</FONT>元=<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0.7</FONT>小时。<o:p></o:p></P>
<P >张三的个别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FONT face="Times New Roman">4</FONT>小时相当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FONT face="Times New Roman">5.3</FONT>小时,李四的个别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相当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0.7</FONT>小时。<o:p></o:p></P>
<P >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转化公式,我们看到,通过劳动价格就把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有机地连接起来了。劳动生产率、个人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劳动价格做到了完全统一:李四的劳动生产率是张三的<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FONT>倍,他的个人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是张三的一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张三的<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FONT>倍,劳动价格也是张三的<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FONT>倍。<o:p></o:p></P>
<P >价值和价格概念在古典经济学的作家中是非常混乱的,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对这种混乱试图进行澄清。 <br>他说:“让我们来澄清这种混乱状态吧。物品的价值包含两个要素,争论的双方都硬要把这两个要素分开,但是正如所看到的,双方都毫无结果。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价值首先是用来抵偿某种物品是否应该生产的问题,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的问题。只有在这个问题解决之后才谈得上运用价值来进行交换的问题。如果两种物品的生产费用相等,那末效用就是确定它们的比较价值的决定性因素。 <br>这个基础是交换的唯一正确的基础。”[2] <br>恩格斯在这里试图澄清并最后给出的关于价值概念的见解,应该说是非常著名的。他把价值说成是包含两个要素的东西,这两个要素是生产费用和效用,生产费用和效用在价值内部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他断言用其中一个要素说明价值概念,是毫无结果的。 <br>恩格斯对自己的这种说法一直是肯定的。但是他认为对他这种说法自己的论证并不充分,只是通过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才得到科学论证。 <br>本文作者认为,恩格斯的这个关于价值概念的说法,包含了对价值认识的正确的因素,但是并没有真正澄清价值概念。恩格斯试图澄清的概念不是价值而是价格。如果恩格斯上面的论述用来说明价格概念,那无疑是正确的了。也正因为如此,恩格斯的注释就变得格外重要了。 <br>关于价值的这个见解,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有一个注释:“在决定生产问题时,上述的效用对劳动花费的衡量,正是政治经济学的价值概念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所能余留的全部东西,这一点我在1844年已经说过了。但是,可以看到,这一见解的科学论证,只是由于马克思的《资本论》才成为可能。”[3] <br>恩格斯虽然说了这样的话,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恩格斯价值概念的具体论证,也没有看到恩格斯对自己的价值概念进行具体的科学论证。 <br>在前人止步的地方,正是后人开始的地方。现在我们可以根据劳动价值论总公式很好地说明这个问题了。 <br>在劳动价值论总公式中,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t可以简称为耗费劳动时间,工作日劳动时间T对耗费劳动时间t的扣除,得x元。x元——这是生理活动耗费劳动的货币形式,它恰恰是恩格斯所说的生产费用。在劳动价值论总公式中,生产费用与商品的使用价值构成“x元/W”的关系,这其实就是恩格斯所说的“生产费用与效用的关系”。但是,我们看到,根据劳动价值论总公式,这种关系所体现的并不直接就是价值而是价格。“x元/W”在真实的经济生活中表现为“20元/1把斧子”,“100元/1件上衣”等等的交换活动,表现为价格的两因素——费用和效用。 <br>在劳动价值论总公式中,作为“x元/W”分子的x元,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货币形式,隐含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价值尺度概念,它的实体是相同的抽象的劳动。而作为分母的W则是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具体劳动的形式。这里完全符合马克思的商品两因素和劳动二重性原理。 <br>可以说,用劳动价值论总公式辨析恩格斯的价值理论,是根据马克思劳动二重性原理对价值和价格概念科学论证的一个具体应用。 <br>在做了上面的辨析以后,我们对恩格斯的注释做一个修正:在决定生产问题时,效用对生理活动耗费劳动的衡量,正是政治经济学的价值概念——劳动——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所能余留的全部东西。 <br>用劳动时间计量的劳动价值(T/t),在现实中表现为劳动价格x元。劳动价格与商品之间形成商品价格关系,它的存在形式是费用和效用的关系(x元/W)。我们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看到的是商品价格而不是劳动价值,是费用和效用的关系(x元/W),而不是工作日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关系(T/t)。在x元/W关系中,分子x元的含义是耗费的有用性,属于使用价值范畴,在这里货币x元不是价值而是使用价值。在这里作为使用价值的货币直接代表社会使用价值。但是,我们在统计学中最后反映的货币量,则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是直接代表财富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br>价值是通过交换关系表现出来的,这一点是决定性的东西,我们应该给以特别的注意。商品只所以拥有价值,只是由于它是同一的社会单位即人类劳动的表现。因此它的价值具有纯粹的社会性,这种价值只能在一个商品对另一个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价值与交换价值存在着内在联系,在概念的形成中,价值以交换价值为前提。实际上,价值既然是掩盖在物的外壳内的人的关系,那么,它的形式,它的具体表现,也就必然是一种另外的关系,物的关系,一种商品与另一种商品的关系。最终表现为货币和商品的关系,即x元/W的价格关系。这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费用与效用的关系。 <br>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用一个例子对劳动价值论进行了很好的概括,他说:“在相同的社会条件下,两个相同的私人产品可能包含不等量的私人劳动,但总是只包含着等量的一般人的劳动。一个不熟练的铁匠打五个马掌所用的时间,另一个熟练的铁匠却能打十个。但是,社会并不把一个人的偶然的不熟练性变为价值,它只承认当时具有正常的平均熟练程度的劳动为一般人的劳动。因此,第一个铁匠的五个马掌中的一个,在交换中并不比第二个铁匠在相等的劳动时间内所打的十个马掌中的一个具有更多的价值。私人劳动,只有它是社会必要劳动的时候,才包含着一般人的劳动。”[4] <br>用劳动价值论总公式对这段话给以解释: <br>假设这两个铁匠一个叫张三,另一个叫李四。再假设两个人的劳动时间一样,都是10小时。在相同的10小时时间内,张三打马掌5个,李四打马掌10个。再假定张三的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是2小时,李四的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是1小时。 <br>根据劳动价值论总公式:p=(T/t)÷w <br>张三的劳动价格为10小时/2小时,等于5元; <br>李四的劳动价格为10小时/1小时,等于10元。 <br>张三打5个马掌,每个马掌的价格为5元/5个,1元/1个; <br>李四打10个马掌,每个马掌的价格为10元/10个,也是1元/1个。 <br>从以上可以得到两个简单的结论: <br>⑴张三的五个马掌中的一个,在交换中并不比李四在相等的劳动时间内所打的马掌中的一个具有更多的价值。张三和李四的私人劳动,只有在它是社会必要劳动(5元和10元)才包含着一般人的劳动 。 <br>⑵根据劳动价值论派生的广义剩余价值公式:S=(T/t)元。 <br>张三的剩余价值的货币形式是10小时/2小时=5元; <br>李四的剩余价值的货币形式是10小时/1小时=10元。<o:p></o:p></P>
<P >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公式,张三和李四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2×10小时)÷[(10小时/2小时)+(10小时/1小时)]=20小时÷15元=1.33小时/元。 <br>张三的社会必要劳动是5个单位(5元),他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1.33小时/元×5元=6.65小时。同样算法,李四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13小时。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表示的张三的广义剩余价值是6.65小时,李四的广义剩余价值是13小时。<o:p></o:p></P>
<P >就是说,张三的劳动生产率低,表现在其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长,量尺长,社会必要劳动单位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少(6.65小时),劳动量少;李四的社会必要劳动是10个单位(10元),李四劳动生产率高,表现在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短,量尺短,社会必要劳动单位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长(13小时),劳动量大。 <br>而且,根据劳动价值论总公式,劳动量小表示相同劳动的量和具体劳动的量都小,劳动量大表示相同劳动的量和具体劳动的量都大。<br>㈥广义生产劳动与广义剩余价值及公式 <br>劳动是自身生产和增殖的创造财富的脑力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本身就是生产劳动。在商品经济中,劳动的生产性表现为商品的生产劳动。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商品生产中,依据剩余价值的生产,劳动则表现为生产劳动的二重性:广义生产劳动和狭义生产劳动。 <br>区分广义剩余价值和狭义剩余价值,分清它们是两个不同范畴,在理论上揭示人类社会财富是怎样积累的,不同社会制度财富是怎样分配的。在实践上,有助于分析当前我们社会产生的各种现象,例如一方面财富快速增加,人们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另一方面贫富分化严重。这样的矛盾现象,用一种剩余价值理论恐怕是不能得到合理解释的。 <br>我们先来研究广义生产劳动与广义剩余价值。 <br>⒈广义生产劳动 <br>广义生产劳动乃是生产广义剩余价值的劳动。所谓广义剩余价值则是脑力劳动扣除人的生理活动耗费劳动的剩余。广义剩余价值的货币形式是劳动价格,在商品经济的现实经济生活中,劳动价格表现为商品价格,包括工资、利润和地租。 <br>⒉广义剩余价值及其公式 <br>根据劳动价值论总公式,根据剩余价值新概念,即剩余价值是工作日劳动小时除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商,而不是工作日劳动小时减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差,提出新的剩余价值公式,即广义剩余价值公式。 <br>一个工作日内,一个劳动者的劳动扣除他的生理活动耗费劳动称为广义剩余价值,其实就是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中创造的价值。广义剩余价值公式实际就是劳动价值公式的变通,广义剩余价值和劳动价值都是用劳动价格表示的。 <br>广义剩余价值总公式是:S=(T/t)元。 <br>其中: <br>S——广义剩余价值。 <br>T——工作日的劳动时间。 <br>t—— 一个标准人一天内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 <br>元——劳动单位。 <br>广义剩余价值率:(T/t)×%。 <br>例如,一个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劳动小时是8小时,他的生理活动耗费劳动也是8小时,则他的广义剩余价值是:(8小时/8小时)元=1元。 <br>广义剩余价值率是“8小时/8小时”×%=100%。 <br>广义剩余价值的具体化形式: <br>S=S1+S2=T/t <br>S——广义剩余价值(劳动价格,商品价格,产值) <br>S1——V(工资) <br>S2——M(地租+利润) <br>M——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狭义剩余价值,租) <br>马克思说:“重农学派正确地认为,一切剩余价值的生产,从而一切资本的发展,按自然基础来说,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的。如果人在一个工作日内,不能生产出比每个劳动者再生产自身所需的生活资料更多的生活资料,在最狭窄的意义上说,也就是生产出更多的农产品,如果他全部劳动力每日的耗费只够再生产他满足个人需要所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料,那就根本谈不上剩余产品,也谈不上剩余价值。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并且首先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5] <br>又说:“在真正的自然经济中,农产品根本不进入(下划线为本文作者所加)或只有极小部分进入流通过程,甚至代表土地所有者收入的那部分产品也只有一个比较小的部分进入流通过程。”[6]恩格斯说过:“大卫•李嘉图曾经无可反驳地证明,劳动产品在扣除一切费用之后,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构成工人的工资,另一部分构成资本家的利润。既然在每个个别场合下这种劳动净产品的量是一定的,那就很清楚,如果不减少叫做工资的那一部分,叫做利润的那一部分就不会增加。否认资本家想减少工资,就等于说资本家不想增加自己的利润。” [7]从以上马克思、恩格斯和李嘉图的论述中,可以说已经暗示存在一个广义剩余价值,即工资与利润的和。所谓扣除一切费用,当然是扣除马克思所说的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而可变资本就是工资。所以,恩格斯这里所说的劳动产品在扣除一切费用之后的两部分,不应该再包括工资了,可实际上恩格斯明确是包括工资的,而且是两部分之中的一部分。这显然是矛盾的。 <br>此前,马克思批评李嘉图把利润和剩余价值混为一谈,指出李嘉图的利润实际就是剩余价值理论,只是在李嘉图那里没有剩余价值范畴。而马克思的所谓剩余价值,现在看来不是广义剩余价值,只是狭义剩余价值。 <br><br>㈦狭义生产劳动与狭义剩余价值及公式 <br>⒈狭义生产劳动 <br>狭义生产劳动乃是生产狭义剩余价值的劳动。所谓狭义剩余价值则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广义剩余价值中的一部分。也就是,马克思规定的被资本家占有的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无酬劳动。严格来说,狭义剩余价值只是剩余价值中被资本家剥削的部分,是生产劳动中被资本家剥削的劳动。根据马克思的学说,生产劳动(狭义生产劳动)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劳动,是被资本统治,并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 <br>在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同时存在广义生产劳动和狭义生产劳动,存在工资、利润和地租一般形式的广义生产劳动,也存在以利润和地租以及其他租金特殊形式进行剥削的狭义生产劳动。否定和取缔狭义生产劳动的存在,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影响社会财富的增加;但是如果不加节制地扩大狭义生产劳动在整个生产劳动中的比重,同样也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严重时则会造成社会不公,造成两极分化,甚至造成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结构的破坏。 <br>尽可能地扩大广义生产劳动,合理地调整狭义生产劳动的比重,是促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 <br>⒉狭义剩余价值及其公式 <br>狭义剩余价值就是马克思规定的剩余价值,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劳动者的劳动,是从广义剩余价值中扣除劳动者工资以后剩余的部分,包括企业主利润、银行资本家的利息、地主的地租以及国家税收。狭义剩余价值的公式如下: <br>S2=S-S1 <br>其中: <br>S——广义剩余价值 <br>S2——狭义剩余价值 <br>S1——工人工资 <br><br>㈧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 <br>从劳动价值论总公式和剩余价值公式,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它是符合马克思所说的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论断的。当然有区别。区别就是要根据广义剩余价值和狭义剩余价值分别说明,不可混为一谈。 <br>对于广义剩余价值来说: <br>⒈延长劳动时间,即延长工作日的劳动时间T,绝对剩余价值增加; <br>⒉节缩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t,相对剩余价值增加。 <br>对于狭义剩余价值来说:在广义剩余价值的分配上,资本家还是占便宜。因此,对狭义剩余价值来说,也符合马克思的论断。但是,我们看到,马克思的论断实际属于分配领域的问题,而不是生产领域的问题。具体说明如下: <br>⒈延长劳动时间,即延长工作日,广义剩余价值增加,蛋糕做大了。由于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所以分得的剩余比工人要多。马克思所说的延长工作日时间,绝对剩余价值增加实际就是这种情况。但这里的绝对剩余价值是狭义的绝对剩余价值。 <br>⒉缩短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作为尺子的生理活动耗费劳动时间),广义相对剩余价值增加,蛋糕同样做大了。由于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所分得的比例大于工人,因此狭义的相对剩余价值也是增加的,对资本家的好处大于工人。 <br><br>㈨工资的本质 <br>我们在前边已经说过,在资本主义社会,所谓劳动和资本的交换,实际并非是真正的交换关系而是一个分配关系。指出这一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br>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剖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以及这种生产方式决定的劳动与资本关系,正确地规定劳动与资本是一种交换关系,但是这种交换却是一种表象。马克思说:“很明显,以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为基础的占有规律或私有权规律,通过它本身的内在的、不可避免的辩证法转变为自己的直接对立物。表现为最初行为的等价物交换,已经变得仅仅在表面上是交换,因为,第一,用来交换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本身只是不付等价物而占有的别人劳动产品的一部分;第二,这部分资本不仅必须由它的生产者即工人来补偿,而且在补偿时还要加上新的剩余额。这样以来,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交换关系,仅仅成为属于流通过程的一种表面现象,成为一种与内容本身无关的并只能使它神秘化的形式。”[8] <br>根据劳动价值论总公式,可以看出,资本家以货币形式对工人的预付即工资,是来自于劳动者自我补偿后的剩余。 <br>工资是劳动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剩余价值的另一部分是利润。 <br>对于一个生产过程来说,劳动提供劳动,资本提供生产资料。劳动扣除对自身的补偿(自我补偿)以后表现为生产和增殖,生产资料(作为死物)是不增殖的。由于劳动是生产和增殖的,所以生产过程完了劳动量会有一个增加额,这就是广义剩余价值。广义剩余价值是以生产资料为条件劳动自身增殖的结果。这个广义剩余价值,当然既不能全部分给劳动所有者,也不能全部分给生产资料所有者,而是由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获得,由劳动者和资本家双方分配,劳动者所得为工资,资本家所得为利润。 <br>这是一种宏观分析,假设社会存在两部分人,一部分是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一部分是占有生产资料的非劳动者。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大阶级。全部广义剩余价值都是劳动创造的。全部生产资料都是资本家的。他们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就表现在依据统一关系生产广义剩余价值,使广义剩余价值越来越大,并且依据对立关系分配广义剩余价值。好比种瓜,把瓜种的越来越大,然后共同分瓜。 <br>马克思也曾有过工资是工人利润的说法。他说:“工人所得的日工资是他的机器即他的肉体给他这个所有者带来的利润。其中包括为补偿该机器的wear und tear(损耗)或者也就是为新工人代替丧失了工作能力的老工人所必需的款项。”[9]马克思的这个思想,完全可以在劳动价值论总公式和剩余价值公式中得到解释。 <br>1875年3月18—28日恩格斯致奥古斯特•倍倍尔的信中说:“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已经详细地证明,调节工资的各种规律是非常复杂的,随着情况的不同,时而这个规律占优势,时而那个规律占优势,所以它们绝对不是铁的,反而是很有弹性的。”[10] <br>恩格斯批判了劳动者只能得到最低工资的观点,认为工资是有弹性的,受多种因素调节。这实际上与劳动力价格理论是有矛盾的。劳动力价格理论认为资本与劳动力交换,是以维持劳动力再生产需要的生产资料价值为根据的,后者即是劳动力价值或劳动力价格。当然马克思对什么是最低工资有过不同的解释,但他也是沿用了前人最低工资这样的概念。在这里,我感到区别在于最低工资的标准,而不在于概念。但是,根据劳动价值论总公式,无论如何,不能把工资,哪怕是最低工资当作对劳动者生理活动耗费劳动的补偿,而是已经对劳动者生理活动耗费劳动补偿以后的剩余劳动的一部分,也因此劳动者的工资才可能是弹性的,受多种因素调节的。马克思本人对劳动价格即工资的说法是持批判态度的。 <br><br>㈩不变资本——C <br>我们在这里沿用马克思对资本划分的术语,即创造价值的资本是可变资本,不创造价值的资本是不变资本。至于不变资本的投向和投入方式这里我们暂且不与考虑。根据劳动价值论总公式,不变资本最终地也只能由可变资本(马克思规定的工资)的等价物和剩余价值(利润)构成,由必要劳动的产物和剩余劳动的产物构成。 <br>从单个商品的运动过程来看,似乎是这样一种情况:一种商品中的活劳动v+m,在另一种商品中就会表现为物化劳动c。反过来看,一种商品中物化劳动c又表现另一种商品的活劳动v+m。劳动似乎既包含着活劳动也包含物化劳动(死劳动)。这种分析,给人们造成了一种错觉,以为商品价值是由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共同形成的,即商品价值=c+v+m。然而,这种观点是不对的。任何商品的价值都是扣除了物化劳动以后的活劳动形成的,都是进行了自身补偿以后的剩余劳动形成。 <br>这就是说,在微观层面,商品价值由c+v+m构成,只是一种假象,这种假象导致社会产值和收入计算上的混乱。在宏观上,斯密的第四要素,马克思的所谓不变资本价值(c)并不包含在商品价值之中,商品价值的组成为v+m。这才是计算产值和收入的正确的理论根据。 <br>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这里包括一个正确的观点:事物在社会资本即单个资本的总和的运动中的表现,和它在每个个别考察的资本来看的表现,也就是从每一个单个资本家角度来看时的表现,是不同的。对每一单个资本家来说,商品价值分解为⒈不变要素(斯密所说的第四要素),⒉工资和剩余价值之和,或工资、利润和地租之和。而从社会的观点来看,斯密的第四要素即不变资本价值,就消失了。”[11] <br>在个别企业个别生产过程,个别资本中表现的商品价格构成(c+v+m),只是商品价值真实构成的现象。 <br><br>(十一)用劳动价值论总公式解释生产再生产 <br>根据劳动价值论总公式,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剩余价值如何由劳动发生。同时我们也能很清楚地看出,资本如何由剩余价值发生。 <br>把剩余价值当作资本来用,就是资本的积累问题。在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的过程中,再生产的规模扩大了。 <br>因此,“具体说来,积累就是资本的规模不断扩大的再生产。”[12]马克思说:“在各种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中,不仅都有简单再生产,而且都有规模扩大的再生产,虽然程度不同。”[13] <br>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再生产的分析,是从简单再生产开始的。而且马克思认为,简单再生产并非是一个抽象。作为扩大再生产的一个因素,简单再生产是现实存在着的。 <br>马克思在分析再生产的时候,首先说明了什么是再生产。他说:“不管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怎样,它必须是联系不断的,或者说必须是周而复始地经过同样一些阶段。一个社会不能停止消费,同样,它也不能停止生产。因此,每一个社会生产过程,从经常的联系和它不断更新来看,同时也就是再生产过程。”[14]这就是说,我们不能把生产过程当作孤立的过程来看,而把它当作不断的互相联系的过程来看,生产过程就同时是再生产过程。 <br>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再生产过程表现是不同的。 <br>简单商品经济社会形态中,虽然不停地消费,不停地生产,不断地发生剩余价值,不断地产生资本,但是这时的资本只是属于劳动者的,是劳动者的劳动资本,并不属于资本家,因为这时还没有资本家产生。 <br>资本主义早期,资本家开始无偿占有劳动者剩余价值,但是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占有还仅仅是用于自己的消费,不过是充当资本家的消费基金,或者说“它周期地获得,也周期地消费掉。”这时的简单再生产就是资本主义原始形式的再生产,或者称为资本主义简单再生产。 <br>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劳动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剩余价值除了在劳动者和资本家之间“周期地生产,周期地消费”而外,还有了更多的剩余。这些更多的剩余当然首先是被资本家占有,用来扩大生产再生产。这时的再生产就是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 <br>随着劳动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劳动者也开始有了积累,并且把这些积累通过社会机制(例如储蓄、股票)投入生产,成为生产再生产资本的一部分。劳动生产力的发展为实现和谐社会提供了现实的条件。 <br><br>(十二)国民产值和国民收入 <br>根据劳动价值论总公式:国民产值是由广义剩余价值形成的。国民收入分解为工资、利息、地租和利润。 <br>⒈国民产值 <br>经济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剩余劳动是一切社会进步的基础,任何社会都存在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即广义剩余价值。资本主义存在广义剩余价值,社会主义也要有广义剩余价值,而且剩余价值应当更多。广义剩余价值形成一个社会的一定时期内的产值,即国民产值。 <br>⒉国民收入 <br>劳动创造价值与劳动价值如何分配是两个不同的理论方面。任何时候,都不能实行谁创造的价值归谁所有,实行不折不扣的按劳分配。那样社会就不能进步了。 <br>剩余劳动产品在初次分配后还要在不同阶层不同人群中分割,形成再分配和多次的分配。分配的结果,要有相当的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用于科研,用于文化教育建设,才能推动社会的不断进步。 <br>“劳动价值论总公式”完全符合斯密的商品价格理论,也符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思想。 <br>在《国富论》第一编第六章,斯密对商品价格构成进行了精彩的说明。斯密强调:“必须指出,价格的所有不同组成部分的真实价格,是用它们各自所能购得或支配的劳动数量来衡量的。劳动不仅衡量价格中构成劳动(工资)的那一部分的价值,而且也衡量其构成地租和利润的那两部分的价值。 <br>在每一个社会中,每一种商品的价格最后均分解为这三部分的某一部分或全部;在每一种进步的社会中,这三部分均或多或少地进入大部分商品的价格,成为其组成部分。”[15] <br>“任何商品的整个价格,仍然必须最后分成这三部分中的某一部分或全部;在支付土地的地租以及栽种、制造和运往市场的全部劳动的价格以后,剩下来的必须是某一个人的利润。 <br>由于每一种具体商品的价格,分开来看,分解成为三部分中的某一部分或全部,因此构成一国劳动全部年产的所有商品的价格,合起来看,也必然分成同样的三部分,作为劳动的工资、资本的利润和土地的地租。”[16] <br>“当三种不同收入属于不同人时,它们是很容易辨认的;但当它们属于同一个人时,有时就彼此混淆,至少就普通用语来说。”[17] <br>马克思并不否认商品价格分成三个部分,他所反对的是把这三个部分不加区别地看成是收入的源泉。他认为,把利润、地租和工资看作一切收入的源泉,是一种颠倒。事实上,劳动是利润、地租和工资的源泉,而不是相反。在《资本论》第3卷关于三位一体的批判中,我们看不到马克思反对商品价格分解为利润、地租和工资三部分的观点。我们看到的只是马克思对斯密和萨伊的所谓颠倒的观点的批驳。他说,利润、地租和工资“从下述意义上讲确实是收入的源泉:对资本家来说,资本是一台永久的吸收剩余劳动的抽水机;对土地所有者来说,土地是一块永久的磁石,它会把资本吸取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吸过来;最后,劳动则是一个不断更新的条件和不断更新的手段,使工人在工资的名义下取得他新创造的一部分价值,从而取得由这部分价值来计量的一部分社会产品,即必要生活资料。其次,它们从下述意义上讲是收入的源泉:资本会把价值的一部分,从而把年劳动产品的一部分固定在利润的形式上,土地所有权会把另一部分固定在地租的形式上,雇佣劳动会把第三部分固定在工资形式上,并且正是由于这种转化,使它们变成了资本家的收入、土地所有者的收入和工人的收入,但是并没有创造转化为这几个不同范畴的实体本身。相反,这种分配是以这种实体已经存在为前提,也就是说,是以年产品的总价值为前提的,而这个总价值不外就是物化的社会劳动。但在生产当事人看来,事情却不是以这种形式表现出来的,而是相反地以颠倒的形式表现出来的”[18]。 <br>可见马克思对三位一体的批判,只在于萨伊把价值的创造与价值分配搞乱了,搅在一起了,颠倒了。马克思认为,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是两回事,即劳动者获得工资,资本的所有者获得利润,土地所有者获得地租,其价值源泉通通来源于劳动者创造的价值。 <br>但是,超出这个界限,认为价值的创造与价值的分配一点关系也没有,也是错误的,就无法理解按劳分配了。也就无法理解“蛋糕越大,可分配的产品越多”这个道理了。 <br>我们研究广义剩余价值和狭义剩余价值,就是一方面要把蛋糕做大,另一方面要尽量平衡劳资关系,控制贫富过度分化,做到合理分配。 <br>参考文献 <br>[1]《反杜林论》,人民。1970,第198页 <br>[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1956,第605页。 <br>[3]《反杜林论》,人民,1970,第305页。 <br>[4]《反杜林论》,人民,1970,302页。 <br>[5]《资本论》第3卷,人民,1975,第885页。 <br>[6]《资本论》第3卷,人民,1975,第886页。 <br>[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1963,第280页。 <br>[8]《资本论》第1卷,人民,1975,第640页 <br>[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1961,645页。 <br>[10]《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1975,第334页。 <br>[11] 《资本论》第2卷,人民,1975,第427页。 <br>[12]《资本论》第1卷,人民,1975。第637页。 <br>[13] 《资本论》第1卷,人民,1975,第656页。 <br>[14] 《资本论》第1卷,人民,1975,第620页。 <br>[15] 《国富论》 上,杨敬年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第64页。 <br>[16] 同上 第65页。 <br>[17] 同上 第67页。 <br>[18]《资本论》第3卷,人民,1975,第929页。</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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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 基本原理 价值论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创造价值 国民收入 经济学 关键词 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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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6-7-29 07:3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gxg在2006-7-29 5:50:00的发言:

观点虽然新颖,但就是没有讲清楚“创造”是啥意思。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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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gxg 发表于 2006-7-29 07:3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创造,在经济学上就是脑力劳动对人的生理活动耗费劳动的扣除.在公式中就是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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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shev 发表于 2006-9-28 20:2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万分感谢!
魄散魂留,江边日晚,烟波满目凭阑久。瞻顾山河萧索,万里清秋,忍凝眸?杳渺圣京,冲盈天子,别来变法终难求。断雁归去无凭,情切切。冉冉飞下汀州,思悠悠。
      往日幽欢佳会,岂知聚散难期,翻成家恨国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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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hyx00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6-9-28 22:3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好像不错,收藏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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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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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ysdms 发表于 2007-4-19 08:3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不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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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2-26 12:04:3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顶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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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一只青蛙 发表于 2009-12-26 14:19: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们已经批判了政治经济学中“体力劳动“概念的使用,提出脑力劳动是人类一般劳动。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amp;from^^uid=1213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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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宽先生提出了人类劳动是脑力活动的观点。这是一个重大的创新。
或许,还有其他老兄提出过类似观点,兄弟个人还没有明确发现。

在此,再次向高宽老兄表示祝贺和敬意!
兄弟引用了高宽先生的观点,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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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包不同 发表于 2009-12-26 16:15:2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脑力劳动可以复制?
一切劳动都是有用的?
基础都错了
后面不过是兜了一个大大的圈子完成一个自我循环论证罢了
哥不生产知识,哥只是知识的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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