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商品一章中提到了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但并未展开。而在其他章中的注中,提到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没有一个客观评判的标准。瓦工与精细劳动的织工,反而瓦工是复杂劳动者。这似乎只有供求方面的原因。
劳动量的多少,要以劳动时间计,当然这是默认平均劳动强度一致的条件下。无论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无论是设计建筑还是建造建筑。而劳动强度是怎么回事?我的理解是,相同的劳动强度,劳动力恢复的速度一致。甲是体力劳动者,工作了八个小时,吃了一个汉堡包,睡了一觉,然后明天可以精力充沛地工作。乙是脑力劳动者,例如管理劳动,管理了八个小时,吃了一个同样的汉堡包,睡了一觉,明天精力充沛地工作。那么可以视为两者劳动强度相同。相同劳动强度下劳动本身对人精力的耗费一致。
由此看来,高级管理劳动者,不应比普通的建筑工人的劳动强度更高。实际上,古罗马的管家总是由奴隶担任,而且获得的报酬要比生产劳动的奴隶更少。
当代的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报酬的差别很大,这不应在劳动复杂不复杂方面考虑,而应从供求关系方面考虑。例如在中国,脑力劳动者供不应求,体力劳动者供过于求,这造成了劳动报酬的差别。而其内在价值,是一样的。有人提到,怎么说设计师干一小时也应比卖茶叶蛋的干一小时创造的价值更多。我认为这种观念不对,卖茶叶蛋,若干得很辛苦,那么他耗费的劳动量更大,需要更长时间的休息和补充才能恢复原有劳动力。而设计师,由于对设计工作驾轻就熟,干得很轻松。那么他耗费的劳动力并不多。创造的价值就比不上卖茶叶蛋的更大。若有人疑问,说设计工作多么重要,那么这只是供求上的问题。
有人仍会辩护说,受教育者要比不受教育者的劳动更有价值,是复杂劳动,他们的劳动里含有教育培训的费用。事实上是否如此呢?受教育,还要看其受的教育是否有用,如果对劳动力需求的市场没有用处,那么他受再多的教育,也不能反映到他的报酬上来。大学生失业者比比皆是。我们知道,在美国,体力劳动者的报酬可能比脑力劳动者更高。美国西海岸的搬运工的报酬要比办公室的白领要多。体力劳动就成了复杂劳动,尽管搬运工不需要太多的教育,这只与供求有关,与教育程度无关。而一般的教育程度与报酬的正相关,也只说明供求关系,不说明劳动复杂程度。
综上所述,以复杂劳动,简单劳动推说一个人单位时间报酬的不同,是靠不住的。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分别,根本上还是供求关系。决定劳动报酬的,是劳动时间,不考虑供求关系,那么单位劳动时间内报酬应相等。而考虑了供求关系,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受教育或不受教育的差别才能够体现出来。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