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是一群人之间的行为规范,由此可以安定社会秩序,使大家共同享有和平的生活。因此,伦理对每一个人都是有利的;既然如此,为何自古以来圣贤要谆谆告诫大家认真奉行伦理规定呢? 原因大概有二:一是有些人只图自己的方便,而不愿考虑全体的利益;二是这些人只问眼前的需要,而无法顾及长远的未来。譬如,一个人年轻时不孝顺父母,不敬重长辈,等到自己成了父母长辈时,却希望得到子女的孝顺与晚辈的敬重;这样显然不合理,但是人生又不可能「做个实验」或者「错了再改」,因为时间无法逆流,不可能大家重新再活一次。
于是,圣贤把希望放在教育上。孟子说得最为恳切,他坦言:「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孟子,滕文公上》)意思是:人类生活的法则是:吃饱穿暖,生活安逸而没有教育,就和禽兽差不多。自古以来的教育是以「五伦」为主要内容,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在五伦中,三种(父子、夫妇、长幼)直接与家庭有关;然后,君臣涉及了职业道德,朋友则是志同道合、随缘而成。其特色为:每一伦的关系双方不仅互相认识,而且还有重迭的生活圈,亦即如果有人违反规范,将会受到群体的有形及无形的压力。反之,如果完全奉行五伦,也将获得明确的肯定与赞赏。
我们今日强调「群我关系」,甚至视之为「第六伦」来大力倡导,究竟是否必要?在此,首先要省思:难道古人没有类似的处境?古人难道没有「我与一群陌生人」如何相处的问题吗?那么,他们是怎么因应的?
孔子的建议很清楚:一,要以平等的心态与人来往;二,要肯定人的生命不能被物化;三,期许每一个人都承担社会责任。由此归结出的立场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及「知其不可而为之」。 譬如,在人人平等的社会中,大家都在追求对自己有利的东西,这是本能的表现。不过,孔子提醒我们:「放于利而行,多怨。」(里仁)意思是:做人处事全以利益来考虑,就会招致许多怨恨。因此,追求利益时,必须考虑公平而合法的手段。并且,一旦出现怨恨,要如何化解?孔子又说:「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卫灵公)意思是:责备自己多而责备别人少,就可以远离怨恨了。这些话语反应了平等待人的心胸,值得我们认真看待。
其次,所谓「人的生命不能被物化」,就是不可因为一个人的职业、地位、身分而忽略他的人格尊严。譬如,孔子有一次从朝廷回家,听到家人报告说「马厩烧了」,他立即询问「伤人乎?」而没有询问马匹的状况。在古代封建的社会观念下,马车夫、工人、佣人是低层的工作,但是在孔子心目中,他们享有平等的人格尊严,绝不是一般人视为贵重的马匹可以相比的。要谈群我伦理,又怎能少了这一份人道精神呢?
然后,在「社会责任」的名义下,是没有人可以找借口逃避的。孔子在与某些隐士的互动过程中,强调「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微子)意思是:我们没有办法与飞禽走兽一起生活,如果不同人群相处又要同谁相处呢?即使是隐士,也会接受「长幼有序」的礼节,那么又怎能置身于山林之中而不顾「君臣有义」的要求呢?人间社会容或不公不义,但是有能力有操守的人全都明哲保身,而不问世事,那么对众多百姓而言不是要陷于绝望之中了吗?
我们今日提倡群我伦理,实是因为一方面个人与群体的互动过于密切,二方面则是群体中的陌生人日益增加,以致涉及「公德」的状况也越来越多。如果再不找出第六伦的基本规范,则整个社会的处境也将江河日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