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hengyr
6205 93

[创新发展] 马克思疏漏了“剥削”一词的其它重要内涵——另解《资本论》(46) [推广有奖]

51
clm0600 发表于 2021-4-16 18:10:0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zhengyr 发表于 2021-4-16 17:59
我在[“商品价值”只是对人而言的——另解《资本论》(11)]帖子中明确认同“财富作为价值,是对他人劳动 ...
明确认同“财富作为价值,是对他人劳动的单纯支配权。
---------
那就更好办了,这种支配权难道没有来源吗?是凭空就有的吗?

如果是凭空就有的,那你今天到我家来刷马桶吧。

使用道具

52
zhengyr 发表于 2021-4-16 18:22:3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21-4-16 18:04
如果你给出我在哪里说过“劳动是价值的来源。”那我真诚谢谢你的这个“挑错”
-------------
以社会性潜 ...
你把“以社会性潜劳动形式体现的、暂时未表现为商品价值的世世代代沉积下来的生产科技成果的劳动(这是你这句话的主语),成为(谓语)全社会的无排他性的共有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来源(宾语),”这句话中的关键定语“暂时未表现为商品价值的世世代代沉积下来的生产科技成果的”故意抹去,从而完成了栽赃!我不是来抬杠的!我仍然欢迎挑错补漏质疑!

使用道具

53
zhengyr 发表于 2021-4-16 18:28:0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21-4-16 18:10
明确认同“财富作为价值,是对他人劳动的单纯支配权。
---------
那就更好办了,这种支配权难道没有来源 ...
离本主帖万里,不在此帖回应!请到相应的帖子里讨论!谢谢并欢迎!

使用道具

54
clm0600 发表于 2021-4-16 18:35:1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zhengyr 发表于 2021-4-16 18:22
你把“以社会性潜劳动形式体现的、暂时未表现为商品价值的世世代代沉积下来的生产科技成果的劳动(这是你 ...
无论你的定语是什么,都不改变你这句话的基本结构:劳动是价值的来源。

你加上定语,无非是“什么样什么样的劳动,是什么样什么样的价值的来源”。
你一辈子咬文嚼字,不会连这个都看不懂吧?

使用道具

55
clm0600 发表于 2021-4-16 18:36:2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zhengyr 发表于 2021-4-16 18:28
离本主帖万里,不在此帖回应!请到相应的帖子里讨论!谢谢并欢迎!
哈哈哈哈,被问死了就来这套?

二选一:
1、价值没有来源,是从来就有的。
2、价值是有来源的。

使用道具

56
zhengyr 发表于 2021-4-17 16:25:2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21-4-16 18:35
无论你的定语是什么,都不改变你这句话的基本结构:劳动是价值的来源。

你加上定语,无非是“什么样什 ...
我以前所有的帖子都是不认可“xx创造价值”的说法!我认可商品价值只是“关系范畴”,和力学中的“力”的概念类似,只出现于“关系”之中!劳动只是用来衡量表现商品价值的!(配第甚至还认为土地或者[土地+劳动]都可以用来作为评定或表现价值的尺度。)而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劳动可以有多种来源!你恰恰故意抹去“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关键性定语,然后进行栽赃解读!我发帖是进行学术讨论的,所以总是欢迎挑错补漏质疑。我不会把自己降低为无理争三分的强词夺理的“杆精”!所以我相信网友们会有自己的判断!

使用道具

57
zhengyr 发表于 2021-4-17 16:28:3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21-4-16 18:36
哈哈哈哈,被问死了就来这套?

二选一:
商品价值是“关系”范畴只出现于商品交换关系之中不存在所谓的静止的先验的商品价值这种实体范畴。商品价值并非是人们劳动的某种产物,不是物(商品体)自身内的某种不变的“实体”范畴或“属性”范畴,而只是社会对生产商品所付出的的各种耗费在商品交换过程中所表现的社会有效性进行相互评价博弈达到一致后的某种量的关系。商品价值只是对人而言的!

使用道具

58
zhengyr 发表于 2021-4-17 16:31:2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21-4-16 18:36
哈哈哈哈,被问死了就来这套?

二选一:
在本论坛上把商品价值看成是“关系”范畴的网友屈指可数!是少数派。所谓“关系”范畴,通俗的说法就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我一开始就以力学中的“力”的概念来类比“商品价值”概念。学过物理学的人绝不会去探索单个事物中的“力”的“实体”是什么?因为“力”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同样的,离开了相互商品交换,“商品价值”就不存在了!我的这些观点在本系列帖子的前20帖都明明白白的阐述,不存在你的所谓的“被问死了”的问题!所以我说“离本主帖万里,不在此帖回应!请到相应的帖子里讨论!谢谢并欢迎!”

使用道具

59
zhengyr 发表于 2021-4-17 16:34:0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21-4-16 18:36
哈哈哈哈,被问死了就来这套?

二选一:
其实,我的帖子的标题都表明了我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的观点。诸如:商品价值只是用社会劳动来表现——另解《资本论》(5);“商品价值”只是“关系”范畴——另解《资本论》(6);人类劳动并不就是价值——另解《资本论》(7);“商品价值”不是单方面的“创造”物——另解《资本论》(8);“商品价值”并不是交换得以进行的依据——另解《资本论》(9);“商品价值”并非与“效用”无关——另解《资本论》(10);“商品价值”只是对人而言的——另解《资本论》(11)……在这些帖子中,我都是阐明劳动只是用来衡量表现商品价值的!因为我发帖是进行学术讨论的,总是欢迎挑错补漏质疑。所以对于有人提出的在上述帖子中已经谈过的问题,我不会去质疑人家的理解力。

使用道具

60
clm0600 发表于 2021-4-18 17:31:1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zhengyr 发表于 2021-4-17 16:25
我以前所有的帖子都是不认可“xx创造价值”的说法!我认可商品价值只是“关系范畴”,和力学中的“力”的 ...
我以前所有的帖子都是不认可“xx创造价值”的说法!
--------
你心里的确不愿意认可这个说法,但你说的“某某是价值的来源”的说法与“某某创造价值”是一个意思。

表现为价值的劳动是剩余价值的来源,难道就不是“**是价值的来源”?你这咬文嚼字的水平很差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1 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