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关系八种状态(上)
·陈才天·
摘要:自《春秋·左传》提出“知易行难”的命题,至毛泽东提出实践与认识直接挂钩的模型,其间历经了知行关系诸多理论争论。这些争论实质上体现了知本体、行本体和意识本体的不同倾向。然而,知与行都不能互为本体。以意识本体论为出发点,关于知行关系诸多观点之间并不相互排斥,它们都是知识形成与运用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或环节的认知状态。
关键词: 知 行 知识 实践 本体
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相比,有本体论和认识论不甚发达的特点。这是导致中国哲学史上先后发生了知易行难,格物致知,学而知之,知先行后,知行合一,行先知后,知难行易等诸多理论争执的原因之一。笔者认为,一般来说,以知为本体者即主张知先行后的观点,以行为本体者即主张行先知后的观点,以意为本体者即主张知行合一。王阳明“知行本体”不能成立,并且知与行两者不能互为本体。假若将意识作为知行关系的本体,那么关于知行关系诸多观点就不是相互排斥的,它们都是知识形成与运用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或环节的认知状态。毛泽东《实践论》是物质本体论,提出的模型含有自相矛盾之处,比如“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但也是一种认知状态。
一、 知易行难的状态
(《尚书》·商书·说命中)曰:“非知之艰,行之惟艰。”但是,方克立先生研究认为,《说命中》是伪《古文尚书》中的一篇。方克立说:“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没有‘知’字,只有‘智’字。”因此“在商朝以至西周时期,提出‘知之非艰,行之惟艰’的命题是不可能的。”但“至迟不会晚于东晋。”① 不过,(《春秋左传》·昭公十年)传曰:“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这说明在春秋末期“知易行难”的思想已经提出来了。它出自于《春秋左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鲁昭公十年(前532年),晋平公卒,各国诸侯都按传统礼节,派了大夫一级的使臣到晋国去参加葬礼。郑国大夫子皮“将以币行”,即打算在葬礼完毕后接着举行庆新君登基之礼,带着见新君的厚礼前往晋国。子产告诫他说:“丧,焉用币?用币必百两(辆),百两必千人。千人至,将不行。不行,必尽用之。几千人而国不亡!”子皮不听劝诫,“固请以行”。结果正如子产所言,晋平公葬礼后,各国大夫欲因见新君的要求遭到婉拒。子皮一行“尽用其币”而归。子皮从这件事得到了教训,他很有感慨地对子羽说:“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
“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与“非知之艰,行之惟艰”大体上是一个意思,都是讲的认识一件事情,懂得一个道理并不困难,真正把它付诸行动就比较困难了,关键在于“行之”。只有“行之”,知或不知、真知或伪知才得到了检验。“知易行难”是知行关系的一种状态,
即已知晓前人的知识却不能按照它去做,并且失败证明了前人知识是正确的。这种情形并不少见。比如,在校学生获得了许多科学技术知识,但在实践中却不能够做出好成绩来。例如我们学习掌握原子能发电的知识后,要将它们变成现实的原子能发电厂,将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因此,“知易行难”是人类知行关系的一种状态,即运用知识的状态。
二、学而知之的状态
孔子(前551~479年)说:“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论语》·季氏)我们不讨论孔子将人分为四个等级是否正确,但孔子提出“学而知之”这个命题涉及知与行的关系。不过,孔子没有说明“学”是指那种认知活动。根据孔子主要从教讲学的经历看,这里的“学”应指读书会话等语言交流类型的认知活动,因为孔子还说过“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和“温故而知新”等。并且,孔子将“学”与“闻”、“见”、“思”等认知活动是区分开的,比如“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述而》)“闻一以知二”和“闻一以知十。”(《公治长》)又如“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为政》)“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卫灵公》)还有“举一隅不以三隅反。”(《述而》)等等。因此,学、闻、见、思都是获得知识的途径、方法,其中的“学”主要是指读书会话等语言交流类型的认知活动。
方克立先生认为:“孔丘所谓‘学’,实兼有‘知’、‘行’二义。”① 这是值得商榷的。事实上,孔子区分了“学”与“知”,并将“学”看成是知识的来源,知识是“学”的结果。比如,“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 (《阳货》) “学”有知性能力蕴含,却没有知识的含义;“学”是获得知识的途径和行为,而不是运用知识的行为。
因此,根据孔子从教讲学经历看,他所说“学而知之”主要是通过语言理解掌握前人已有的现存的知识的活动,是知行关系的一种状态。
三、 格物致知的状态
《大学》曰:“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里,虽然主要是讲人的道德修养和政治的实践性。但是,《大学》还曰:“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这就是讲生养育子的知识来源于实践,是讲实践是知识发源和源泉。由于《大学》未曾论述何以“格物致知”,也没有人对此作传,直到1500年后程颐、朱熹和王阳明等人分别对“格物致知”做出认识论的阐述。虽然,“格物致知”所体现的是“行先知后”的认知状态,但却产生了“知先行后”和“知行合一”等截然相反的知行关系理论。所以,有必要简介程颐、朱熹格物致知理论。
3·1 程颐格物致知观点
程颐(1033~1107年)没有将《大学》“格物致知”中的“格物”规定为“行”。程颐训“格”为“至”、为“穷”。他说:“格,至也。穷理而至于物,则物理尽。”② 又: “格犹穷,物犹理也,犹曰穷理而已也。穷其理,然后足以致之,不能穷则不能致也。”③ 有人问程颐:“格物是外物,是性分中物?”程颐说:“不拘,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间,皆是理。”④程颐还说:“今人欲致知,须要格物。物不必谓事物然后谓之物也,自一身之中,至万物之理,但理会得多,相次自然豁然有觉处。”⑤ 这说明程颐明确指出“格物”的对象包括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
对于“格物”的方式、途径,程颐认为格物穷理的途径有“多端”,他说:“穷理亦多端,或读书讲明义理,或论古今人物别其是非,或应事接物处其当,皆穷理也。”⑥ 可见,程颐将“读书”即“学”纳入了“格物”的范畴,并且训“格”为“至”、为“穷”,而不是将“格物”视同“行”概念。因此,程颐没有将格物穷理“多端”的方式、途径的性质规定为“行”范畴。这就预设了他主张“知先行后”观点的理论前提。
3·2 朱熹格物致知观点
朱熹(1130~1200年)对《大学》“格物致知”做出了“补传”,成为权威性解释。朱熹对“格物”中的“物”解释如下:
“物,犹事也。”(《大学章句》)
“物,谓事物也。”(《语类》卷十五)
“天下之事皆谓之物。”(同上)
“眼前凡所应接底都是物。”(同上)
可见,朱熹对“格物致知”中的“物”规定与程颐大致相通。这里所谓事物,范围极广,既包括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跟我们现代哲学所讲的客观事物,并无差异。
朱熹对“格物”中的“格”释为“至”、为“尽”和穷尽该事物本然之“理”。他说:
“格谓至也,所谓实行到那地头。如南剑人往建宁,须到得那郡厅上,方是至;若只到建阳境上,即不谓至也。”(《语类》卷十五)
“格物者,格,尽也。须是穷尽事物之理。若是穷得三两分,便未是格物,须是穷尽到十分,方是格物。”(同上)
朱熹训“格”为“至”和“尽”的意思,程颐也说了“格,至也”,但程颐没有朱熹讲得如此清晰。其中“至”即“到”是“到达、达到”,也就是“行”。然而,朱熹同程颐一样,也没有把这个“行”字说出来,而且朱熹与程颐相同也是将“读书”即“学”列为“格物”的范畴。他说:
“而今只且就事物上格去,如读书便是就文字上格,听人说话便就说话上格,接物便就接物上格,精粗大小,都要格它,久后会通,粗底便是精,小底便是大,这便是理之一本处。”(《语类》卷十五)
但是,根据《大学》用“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来论证格物致知的情形看,《大学》并未将“学”列为“格物”的范畴。关于将“读书”或“学”的认知活动是否属于“行”的范畴,中国现当代哲学界仍然没有达成共识。比如,在毛泽东《实践论》中,实践概念就不包括“读书”或“学”的认知活动。
朱熹还用“考”、“察”、“求”、“索”和“思”等概念来阐明“格物”。
朱熹虽然用“实行到那地头”来阐明“格物”,但朱熹仍未用“行”概念来规定“格物”。说出这个“行”字的人,是他们的后人王阳明。了解这一点很重要,是我们认识、理解程朱主张“知先行后”观点和王阳明主张“知行合一”观点的学理根据。
本章结论:虽然,程颐朱熹都未曾将格物致知中的“格物”规定为“行”,但是格物致知是人类实践认知活动,它包括了直接接触事物等行为。根据《大学》格物致知的思想,格物致知与知易行难和学而知之的状态不同,它涉及知识的起源,是考察知识是如何产生、形成的,而不是对已有知识的运用和对已有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因此,格物致知是知行关系的一种认知状态。
四、 知先行后的状态
程颐、朱熹都主张“知先行后”,他们在详论“格物致知”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知先行后”观点。这里,程颐朱熹主张的知先行后说与格物致知理论,在逻辑上是相悖的。其根源有二,一方面如上文所述,程颐朱熹都未曾将格物致知中的“格物”规定为“行”或“实践”的范畴,而是看成“知”的阶段,程朱都将“格物”落脚在“致知”上,而“致知”并不是指认知活动和知识,而是指知性能力。程颐说:
“知者吾之所固有,然不致则不能得之,而致知必有道,故曰‘致知在格物’” (《遗书》第十八,2000,373)
“‘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因物有迁,迷而不知,则天理灭矣,故圣人欲格之。”(《遗书》第十八,2000,374)
这里,程颐所说“知者吾之所固有”和“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就是指人的知性能力,而不是“格物”的结果“认识”或“知识”。但是,程颐在表达其知先行后观点时的“知”显然指“知识”。比如程颐说:“故人力行,先须要知”(《二程遗书》第十八,2000,235)的知先行后观点中的“知”就是指“知识”,而不是人的知性能力。虽然,知识离不开人的知性能力,但必竟不是一回事,而是两个概念的对象。由于程颐没有将人的知性能力与知识做出区分,这是程颐作为思想理论家不足之处。例如,程颐说:
“须是识在所行之先,譬如行路,,须得光照。”(《二程遗书》第三,2000,118)
“故人力行,先须要知”和“须是知了方行得。”(《二程遗书》第十八,2000,235)
等,这里“知”就不是“吾之所固有”的知性能力了。
朱熹说:“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语类》卷九)朱熹这里所说的“知”是指知识,而不是人的知性能力,虽然知识蕴含知性能力。
程颐说:“故人力行,先须要知”中的“行”,和朱熹所说“知行常相须”中的“行”,都不是“格物致知”中“格物”的“行”,而是有目的成就利益的活动。由于程颐朱熹都没有将“格物”的认识活动当作“行”范畴,也没有将“故人力行,先须要知”中的“行”和“知行常相须”中的“行”,看成是认知事物的活动。所以在程朱体系中,“格物致知”与“知先行后”是两种不同的认知状态,或者说是知行关系的两种状态,程朱对它们是分别进行论述的。这也是程朱弟子陈淳以及程朱学说反对者王阳明指出“知行不是两截”的缘故。
程朱二人都曾在整体性上考察了知行关系。程颐认为“非特行难,知亦难也”,(235)不知不能行,能知必能行,知而不能行只是未真知。朱熹认为行重知轻,知行相须互发。但程朱都没有把“格物”当成“行”,也未曾涉及在“行”的过程中会产生新的知识,程朱二人也没有考察在知识指引下的行为过程中,知与行的联系、状态,这就给王阳明留有了学术地盘和理论空间。
在人类认知活动中不同阶段或环节上分别存在这两种状态:“格物致知”和“知先行后”,前者是在人们求得认知世界事物知识的阶段、环节上发生的,是讲知识的来源;后者是在人们要实现有目的利益行为阶段、环节上发生的,是讲知识的运用。所以,知先行后是知行关系的一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