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21-9-11 17:42 
那您讲讲一小时抽象劳动能换算成多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它不是固定的,所以不能说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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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否认它们的本质是一样的啊,但是存在形式不一样,它就成立不同的概念范畴啊。否则为甚么有了抽象劳动一词,又要有价值一词呢。问小孩子说考了几分的时候,他如果回答说我们班平均分是90分。您是不是觉得就是问题的答案了呢?这不是咬文爵字,而是虽然同样是木质家具,你要买桌子,就不会去买椅子。主要是它不是量的问题,也不是有共同性质的问题,而是在共性之外的特性上有所区别的问题,就是我一直强调的“属加种差”定义法中的种差问题。是特殊性质问题。
再举一个例子,抽象劳动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关系,也可以类比为白酒和酒精的关系。白酒中肯定含有酒精,但酒精浓度多少,肯定是有所区别的,不同白酒的浓度也不相同。假如您需要的是纯度百分百的酒精,您就绝不能使用白酒去替代。至少,白酒和酒精都含有酒精是不容置疑的,但谁也不会把白酒直接说成是酒精。当然您可以从一升白酒中蒸馏出一定比例的纯酒精,但就它作为白酒未被再加工前,它总不是酒精。
同理可证,抽象劳动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更不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