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竞争劳动价值论,在高级岗位上的劳动者拿高工资是重复补偿。<br>
毫无疑问,通过竞争达到高级岗位上的劳动者,他们的付出是多于低级岗位上的劳动者的。所谓岗位的高低是针对一个系统而言的。例如企业高管,,政府高级公务员,高级教职,高级研究员,高级军官,高级工匠,高级服务员等等,这里所说的高级是一个相对概念,二级工相对于一级工就是高级工匠。科长相对于科员就是高级公务员,讲师相对于助教就是高级教师。<br>
实际上,劳动岗位不仅仅系统内有差别,不同系统的岗位在横向上也是有差别的,收银员岗位相对于矿工岗位也可看作高级岗位。<br>
总之,千差万别的岗位,通过岗位竞争处于优越岗位上的劳动者,肯定付出了比低级岗位上劳动者更多的精力、时间、自由等等,总之付出了更多的代价。这些都是需要补偿的。怎么补偿呢?就是岗位补偿!给了他们比别人优越的岗位,就是对他们付出更多代价的补偿。<br>
现实中,高级岗位上的劳动者不但得到了优越岗位还获得比低级岗位上劳动者更多的报酬,拿更多的工资,高岗位高工资。似乎只有拿更多的工资才是对他们劳动付出的补偿。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和错误的理论。这实际上是一种重复补偿!<br>
这种重复补偿属于不劳而获,形成岗位租金。岗位租金不是劳动收入,而是一种剥削。<br>
这种重复补偿导致马太效应,富的越富穷的越穷,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加剧社会矛盾。这种所谓多劳多得的重复补偿,理论上是错误的,实践上是有害的。所谓的二次分配调节,三次分配调节,不过是一种无奈的权宜之计。是理论的自我掌嘴。既然一次分配理论是合理的,为什么还要调整呢?有问题才要调整,没问题是不需要调整的。正是一次分配理论出了问题,才需要对其理论实践的结果进行纠正。<br>
所以,我主张废除岗位租金,消灭级差岗租。实现真正的按劳分配,同工同酬。不管在什么岗位上,只要劳动时间相同,工资就必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