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谁续风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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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兴奋剂为什么被禁用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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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续风流啊 发表于 2006-9-23 22:31:00

根据制度版2006年9月颁布的最新规定,以及在下愚钝的能力,综合评价如下:
感谢熟练工人青雪叮当sungmooruoyandxt_v麦墨(依回帖的时间顺序排列)的热心答复!各位的提示和解答使得问题的答案有了一定的眉目(我不敢下问题已经被解决的结论)。
个人认为回复帖子较有说服力的朋友依次是A:青雪叮当、sungmoo(版主);B:熟练工人、ruoyan;C:麦墨

尤其要谢谢青雪叮当sungmoo他们针针见血的提问开导谁续风流的思路,虽然楼主愚钝,但是他们还是如此不计较成本,最终帮助谁续风流逐步有了独立的思考并得出初步的答案。谁续风流表示深深的感谢!

特向版主申请分别酌情给予奖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9 11:10:29编辑过]

①世界可以没真理,人却不能无信念;有信念是自己的事,那并不是真理。 ②酷毙还是不酷?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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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墨 发表于 2006-9-24 11:52:00

1,高强度训练不是掠夺性开发;但是兴奋剂是。

2,“选择更好的运动装备”面临的约束仅仅是物质约束,也就是说,有钱就可以有同样的装备;而兴奋剂的选择则不仅仅如此。对此不作深究(因为想了一下觉得头疼),就说一个简单的现象,有没有可能这样:为了提高成绩,运动员被迫、被强制使用违禁药物?而违禁药物会对人体造成不可恢复的伤害(如果长期使用的话)。如果有这样的可能,那就是侵犯人权,应当禁止。

3,什么样的人适合兴奋剂?兴奋剂上瘾的人(兴奋剂会上瘾的,持续服用一段时间之后,身体会产生依赖!);什么样的国家会在禁用违规药物中受损?流氓国家。
这两个东西,既不是多数,又不是经济上的霸主,制定制度的时候,无论什么条件下,都不可能以他们的利益为中心和前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4 18:10:39编辑过]

找到一个小小的切入点,不断地深入下去,终于打开一个大大的局面。这就是学问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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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续风流啊 发表于 2006-10-27 21:41:00

能力所限,前面几帖可能表达得不好,现在争取重新学习和改进的机会。

抱歉不知道还有没有朋友愿意重论旧题。^_^

下面是对13楼回复:

假如赛事的主办方仅因兴奋剂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就禁用之,那么我不明白,为什么斗牛、赛车、拳击以及其他危险性很高的极限运动不被禁用,却唯独禁止在比赛进行过程中使用兴奋剂?除开死者不算,即便是在比赛中严重受伤的人恐怕也不在少数吧?

我的看法是,如果奥委会承认兴奋剂的合法性,其前提必须是社会(或法律)承认其合法性,但这样社会将因此承担重大的损失。

社会损失的原因,在于兴奋剂于毒品的界限比较模糊、甚至它们有着极多的相似之处。兴奋剂和毒品会带来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偷盗、抢劫、伤人、凶杀,这些都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加大治安的管理难度、破坏产权的稳定性。

奥委会承认兴奋剂的成本,就是社会问题的成本,就算观众买票,社会也不买账。奥委会是社会承认的组织,自然要承担相关的社会责任。虽然“社会”是一个很大的概念,但是奥委会所要承担并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所以我也不认为这是无限地扩张成本的外延。

下面的话主要回复29楼:

我们对美丑的判断,基于平生经验和前人先辈的社会文化沉淀,也就是说,所有的是非价值判断,都来源于个人阅历和社会经验的双重积累,只是在做判断时我们省却了繁杂的中间环节。

这是美的,那是丑的,这是应该的,那是不应该的——全是武断的结论,对的机会很大,但是也可以深究其中的缘故。基于“应不应该”的推理所得的结论恐怕基础不牢,不切实际吧?
①世界可以没真理,人却不能无信念;有信念是自己的事,那并不是真理。 ②酷毙还是不酷?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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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6-10-28 00:31:00
以下是引用谁续风流啊在2006-10-27 21:41:00的发言:

下面是对13楼回复:

假如赛事的主办方仅因兴奋剂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就禁用之,那么我不明白,为什么斗牛、赛车、拳击以及其他危险性很高的极限运动不被禁用,却唯独禁止在比赛进行过程中使用兴奋剂?除开死者不算,即便是在比赛中严重受伤的人恐怕也不在少数吧?

非代13楼回答问题,仅是个人观点。

运动,比赛的权衡选择大致应该是:最低危害、最高比赛效果(找不到词了,呵呵)。彻底取消危害是不可能的,因为任何运动都有风险。但,lz应该注意到各种比赛都有着相应的降低身体损害的措施和规定。拳击手套、牙塞、倒地10秒计数等。换言之,在不取消运动和比赛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身体损害是目标之一。

我记得很久以前看过这样的报道,西班牙政府曾试图取消斗牛,但遭到民众的反对,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种西班牙文明,勇敢、冒险等等。后来,相关部门明确规定了一些保护原则。腰间护带什么的,尽管也被民众和运动员反对,但最终被执行了。

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阵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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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6-10-28 00:37:00
以下是引用谁续风流啊在2006-10-27 21:41:00的发言:

下面的话主要回复29楼:

我们对美丑的判断,基于平生经验和前人先辈的社会文化沉淀,也就是说,所有的是非价值判断,都来源于个人阅历和社会经验的双重积累,只是在做判断时我们省却了繁杂的中间环节。

这是美的,那是丑的,这是应该的,那是不应该的——全是武断的结论,对的机会很大,但是也可以深究其中的缘故。基于“应不应该”的推理所得的结论恐怕基础不牢,不切实际吧?

关于美丑判断的观念本身就是适应性的、可以演化的,而不是先验的、固定的,这个我承认。但是,我还是很难想象,危害身体和健康的行为评价会变迁和演化。呵呵。大致是个人价值观的稳固性在起作用。

的确不应该在判断一种规则时,用应该与否这个词,这个词本身就包含了主观的价值观因素在其中。或者用sungmoo斑竹的话来说,当成本---收益的外延被扩大了,对其扩大的范围本身就受到了价值取向的影响(意思大致如此,呵呵)

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阵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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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6-10-28 01:04:00

如果给定我这样一个前提,必须用成本--收益来分析兴奋剂被禁止这一规则的成因。我偏好抛开生命、健康、毒品负的外部性这些因素。单纯选择从比赛本身来分析。比赛需要公平这个前提,否则就没意义了。基于前面所说,天赋才能的差异是公平起点。

锻炼能否提高成绩也取决于天赋才能,吃苦耐劳、领悟等等。所以,锻炼可以接受的。

服饰,改变了公平起点,但其对成绩的影响微乎其微(我穿什么都不可能跑过刘翔)。穿什么都无所谓了,没必要为了微乎其微的改进支付较大的制度成本。

各种器械参与的比赛,比如车什么的,其无疑改变公平,所以对于这类器械,比赛是有明确规定的(赛车时,如果在非准许时间换轮人员接触车,比赛资格会被取消,而换轮时监督人员就在旁边)。

兴奋剂,它会改变公平起点。如果准许滥用,比赛就没意义。因为不同的兴奋剂对人的刺激是不同的。(我吃了什么的话,有可能跑过刘翔,但刘翔是输给了我,还是输给了兴奋剂?他多半认为是后者,他不可能认为这是公平的)如果只准许使用一种,将会发生今年准许用1,明年出现了2,后年出现了3……。然后,出现了2,还准许用1吗?出现了3 ,还准许用1、2吗?……为了不最终导致滥用。选择只能是每年只许用一种,这样奥委会将陷入该准许使用那种,以及改变规定的麻烦中。彻底禁了兴奋剂比较划算。呵呵。

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阵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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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sz 发表于 2006-10-28 01:09:00

我觉得,禁止使用兴奋剂作为一项制度被采纳,也许并不仅仅取决于该制度的收益(减少兴奋剂对运动员的伤害)以及制度执行成本(较低的检测成本)。还需要取决于,这项制度使体育竞赛收益在不同利益群体间转移的现象。原因在于,新制度的采用主要在于新制度的收益以及制度的改变成本,而面对旧利益群体捍卫自己利益作出的努力,就是制度改变成本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由于运动天赋是被垄断的稀缺产品,体育竞赛的最大收益者(租)永远是具有运动天赋的个别人(运动员)。运动员付出多大的训练成本不会改变他们具有相对成本优势这一前提。赛车、拳击运动员尽管承受成本,但由于运动员比普通人更能减少受伤可能性,因此受伤成本不会改变运动员作为最大受益群体这一事实。运动衣、运动鞋等辅助工具的引入,也只会部分而不是在根本上改变运动的受益群体。

然而,兴奋剂作为一项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现代技术,将很大程度改变运动天赋在体育竞赛获胜中的作用(其实也就是青雪叮当前面提到的观点)。(我猜测,至少奥组委以及各种竞赛委员认为存在这种风险)。尽管某些运动员愿意在他人不使用兴奋剂的情况下使用兴奋剂,但如果运动员普遍使用兴奋剂,将导致运动员收益的普遍降低。(租金转移至拥有兴奋剂技术的厂家)对于不同的运动员之间,这应该是一个囚徒困境的博弈。各种竞赛委员会作为协调机构,禁止兴奋剂的使用,避免了这种囚徒困境的发生。

当然,竞赛委员会本身是理性人,为什么要承担避免兴奋剂的成本呢?(如上段所述,恐怕由一个运动员的联合机构来完成该任务更为合理)这恐怕还是与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有关系。兴奋剂的使用固然会增强比赛激烈性,却会挑战公众“运动天赋决定胜者”的根本信念,减少观众对比赛的关注程度。而公众对兴奋剂的否定,又是与“兴奋剂影响身体健康”这一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我个人觉得,可以与这个问题进行很好参照的,是一些技术手段在最终获胜中起更大作用的竞赛项目,例如F1。虽然各个车队允许发展自己的赛车技术,且这种技术起非常大的作用(是否可以认为与车手天赋相当?)。但是,国际汽联还是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进行判定某种轮胎是否违禁这样的审查工作。是否可以理解为,为了突出车手天赋在比赛中的影响力,需要对技术进行限制,尽管这项技术对项目观看性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密纳发的猫头鹰,黄昏才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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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sz 发表于 2006-10-28 01:13:00

呵呵,我与楼上的思路不谋而合了:)

只是我觉得,捍卫的不是“公平”的前提,而是运动天赋在竞赛中的决定作用,以及运动员对垄断租金的攫取。如果捍卫的是公平的话,为什么F1不规定使用同样的赛车呢?

密纳发的猫头鹰,黄昏才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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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6-10-28 01:17:00
以下是引用szsz在2006-10-28 1:09:00的发言:

由于运动天赋是被垄断的稀缺产品,体育竞赛的最大收益者(租)永远是具有运动天赋的个别人(运动员)。运动员付出多大的训练成本不会改变他们具有相对成本优势这一前提。赛车、拳击运动员尽管承受成本,但由于运动员比普通人更能减少受伤可能性,因此受伤成本不会改变运动员作为最大受益群体这一事实。运动衣、运动鞋等辅助工具的引入,也只会部分而不是在根本上改变运动的受益群体。

然而,兴奋剂作为一项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现代技术,将很大程度改变运动天赋在体育竞赛获胜中的作用(其实也就是青雪叮当前面提到的观点)。(我猜测,至少奥组委以及各种竞赛委员认为存在这种风险)。尽管某些运动员愿意在他人不使用兴奋剂的情况下使用兴奋剂,但如果运动员普遍使用兴奋剂,将导致运动员收益的普遍降低。(租金转移至拥有兴奋剂技术的厂家)对于不同的运动员之间,这应该是一个囚徒困境的博弈。各种竞赛委员会作为协调机构,禁止兴奋剂的使用,避免了这种囚徒困境的发生。

个人觉得这个观点比我的有说服力多了。呵呵。也许最终会导致兴奋剂比赛的出现。

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阵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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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10-28 10:01:00
以下是引用谁续风流啊在2006-10-27 21:41:00的发言:…假如赛事的主办方仅因兴奋剂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就禁用之,那么我不明白,为什么斗牛、赛车、拳击以及其他危险性很高的极限运动不被禁用,却唯独禁止在比赛进行过程中使用兴奋剂?除开死者不算,即便是在比赛中严重受伤的人恐怕也不在少数吧…?

奥运会并没有斗牛、赛车这样的比赛。拳击也是要求戴头盔的,手套也要更厚,并且只设男子项目,只允许业余选手参加。

还有一点可以指出,斗牛与赛车这样的比赛似乎更少与兴奋剂相联系,赛车这种主要靠选手经验、技巧,机械先进、稳定的比赛,不吃有损身体的兴奋剂应该是各选手的更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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