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主义,原是指伯恩斯坦对马克思主义的篡改,本来是应该持批判的态度的。在政治上,它的是非对错,就留给历史吧;在学术上,我们确实需要对劳动价值论,重新审视,特别是它的基本定义,应该做出修正。要善于反思,不能墨守成规。这不是要否定劳动价值论,而是要以现实主义的态度对待劳动价值论,推动劳动价值论走向实用,并发扬光大。
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凝聚在商品之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凝聚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这个定义下,我们看到的价格,其实只是效用,我们看到的劳动时间,才是价值。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是效用和价值的高度统一,所以价格会围绕价值波动。
价值和价格能不能统一呢?我们要分开看。马克思的目的就是要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搞按劳分配,总价格等于总价值,所以必然会要求每一件商品的价格都等于它的价值。原则上每个人都不可以不劳而获。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价格等于价值是制度要求的,它是不需要我们论证的,也不需要我们把它上升到理论或者学术层面,所以也根本就不会存在劳动价值论学说。
劳动价值论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我们认为,价格等于价值,它是能自然发生的,它在资本主义社会也是成立的。然而价格一定能等于价值吗?或者说,价格一定要围绕价值波动吗?我随便举一个例子。按照我们通常的理解,一个完整的劳动时间,应该涵盖上下游产业,包含了工具的制造时间和产品的加工时间。如果有两个从事不同产品的生产的人具有相等的完整劳动时间,那么这两个人创造的价值是不是一样的呢?从劳动价值论的定义出发,这两个人创造的价值是完全一样的。既然价格要围绕价值波动,我们剔除价格波动因素后,价格和价值必然也是完全相等的。
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工具做为生产手段,体现为固定资产,它是企业的预付资本。一件产品的价格组成中,不仅应该包含产品的加工时间和工具的制造时间,我们还要为了取得工具的使用权,向投资人支付利息。不支付利息行不行?那种情况下,我们就直接进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好了,劳动价值论也不需要讨论了。既然支付利息,同样多的完整劳动时间,其中工具的制造时间占比越大,利息也就越大,所以它要求的商品价格也就越高。你看看,在这里,价格和价值变成了自说自话。价值相等,不一定能做到价格也相等;反过来说,价格相等,也不一定意味着价值相等。
如果有人说,你这个证明不行,和马克思关于价值的解释不符,我可以证明价格和价值是相等的!那么好,你得首先证明这个价格和时间是相等的,我才相信价值和时间是相等的。结果你告诉我,不对,价值和时间相等,这个东西是定义,它不需要证明!各位专家,价值和时间相等,也就是说价值取决于凝聚在商品之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东西是马克思的科学论断啊!这个世界,凡是科学的东西,都是需要证明或者实验检验的,你不能通过定义的方式,在定义阶段,就解决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问题。
马克思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他的经济学思想体现了他的哲学思维。哲学有哲学的语言,哲学有哲学的高度。我们不能因为马克思说过这样的话,就直接把马克思的哲学语言翻译成了经济学语言。价值取决于凝聚在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是一个判断句,我们不能把马克思的判断句,直接翻译成了我们的定义,把定义当成科学论断了!为了让劳动价值论成为科学论断,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定义必须要修正:价值就是价格,或者说价值首先就是效用,价值不是劳动时间。至于价值是不是等于劳动时间,那个东西是我们需要证明的东西,不是我们定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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