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22-5-21 13:57 
但是,如果在通常语义上你说“劳动、资本、土地都产生价值”,我们就要反对了,这不是社会的事实。您说的 ...
至少马克思也是这样定义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还不是我个人创造。您问我有什么根据,至少马克思说过的话是我的根据之一。而您的价值即分配权又有什么根据呢?
至于所谓的“没有耗费生命的自然资源”怎么和“耗费生命的产品”进行交换。这其实就在我对劳动的定义中体现了,这个定义以前我们也争论过的。作为交换品,不存在什么“没有耗费生命的自然资源”因为,交换品一开始就是占有品,从而凝结了占有劳动。即使后来发展了形式而仅仅只是“名义占有”,也是靠耗费生命的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
当然,您说这种价值即分配权是斯密的定义。而恰好,斯密的定义我在“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的专贴也谈过。我不知您说的价值仅仅是交换它物的能力,这个概念是哪里来的。您应当引出。我所看见的斯密的定义,是只有劳动创造价值,而社会必须把价值分配给地主和资本家。
您说交换明明不按我说的价值,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交换,是靠“明明”两个字来证明的么?至少,同工同酬,说的是这样的交换吧。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我也专章说明过,显然就同一生产条件,生产同一使用价值的劳动时间必然趋于一致,这就是它成为价值量度的理由之一。从事生产的一线工人们,在他们采取相同设备进行生产时,产量都是接近的。这就是为什么同工同酬,因为排除人为因素,生产时间必然趋同。经济学家甚至曾经任选5个人来来做这种对比。
最后,所谓经济学引进“价值”概念,这个说法本身就是错误。只是经济学发现“价值”,它并不是人为的创造,而是经济学的客观规律,客观范畴。价格本身对一物的波动性,和在相对两物之间的比例稳定性,决定了它必然有个内在的更本质的量度实体。这个量度实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非要以分配权定义价值,那么显然独裁权是最具价值的。当然,您本人也反对独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