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逸的风趣 发表于 2022-10-1 16:41
抽象劳动只是劳动在交换领域中表现为商品价值的一种形式,其质与量都是作为出发点的个人劳动转化变成的结 ...
“
社会并不把一个人的偶然的不熟练性变为价值”。[20,331]“当我说某一商品具有一定的价值的时候,那我就是说:(1)它是一个
对社会有用的产品;(2)……;(3)……而且是以社会方法即
通过交换来确定的一定量社会劳动的产品;(4)我表现这个数量,不是用劳动本身,也不是用若干劳动小时,而是用另外一个商品。……因此,我确认,它们所代表的社会劳动时间是
以社会的方式计量的,而且是被看作是相等的。但是这种计量,不像通常用劳动小时或工作日等等来计量劳动时间那样,是直接的、绝对的,而是
迂回地、以交换为中介来进行的,是相对的。……。”[20,332]“价值是私人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的表现”;[20,335] ]“马克思曾经第一个彻底研究了劳动所具有的创造价值的特性,并且发现,
并非任何仿佛是或者甚至真正是生产某一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都会在任何条件下使该商品
具有与所消耗的劳动量相当的数量的价值。”[2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