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主要形式就是雇佣劳动,土地是可以自由买卖的,从这一点上毫无疑问,中国自秦以来就是腐烂发臭市场经济(资本主义)。
市场经济深入到土地私有,耕田买卖,中国比西方提前两千年,具有从根基上反封建的历史哲学意义。韦伯定论:“在中国,封建制度早在公元前三世纪就已经废除,土地私有制随即奠定。
蛮族日尔曼人入侵罗马后建立的封建制。
人们还曾以为,欧洲中世纪是庄园的世纪,上有领主,下则普遍为农奴﹔中国则是小农的海洋,上有地主,下则为自由佃农。欧洲中世纪的土地是采邑份地与农村公社的凝固性结合,而中国则是土地所有,高度流动,买卖自由。曾经有许多人从这种“特点”出发来论证中国何以未能像西方那样步入资本主义。然而曾几何时,现在欧洲中世纪史学的时髦却在力图证明庄园制不过偶尔有之,在时空两方面都不占很大比重,农奴只是农民中一小部分,远不如佃农为多,土地买卖及地权流动十分频繁,等等。欧洲典型封建制度的不是土地,是社会单元。农奴人身依附,领地范围的司法统治、赋税、劳役、宗教、婚姻、打仗出兵、欢度愚人节等等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统统和土地分封在一起。“封建主的权力不是建立在租折的大小之上,而是建立在臣属人数的多少之上”。所以“大地产是中世纪封建社会的真正基础。
在17世纪前,每一个大的欧洲国家都是通过强有力的中介者来统治国民的,这些中介者享有高度的自治,可以抵制那些违反他们利益的国家要求,并且从代理实施国家权力中获取自己的利益。……当英国的中上阶层、贵族和僧侣在首都之外分担着市政管理的工作时,普鲁士的容克们同时是自己庞大财产的主人、法官、军事首领和皇家发言人。
欧洲中世纪早期,蛮族部落霸占罗马土地,确有些许自由农民,随着生产、生活在采邑庄园,与广大农奴朝夕共处,很快打成一片。“他们必须将自己的土地所有权交给保护人,再以各种不同的和经常变化的租佃形式 — 不过总不外是力役和代役制 — 从他那里把这块土地作为租地而租回来。一经陷入这种依附形式,他们就逐渐地丧失了自己的人身自由﹔经过几代之后,他们大多数都变成了农奴。”“西方封建社会公元五世纪到九世纪,是自由农民农奴化的历史阶段。大致到公元十世纪时,自由农民已经很少了。”马克垚指出:“西欧的庄园,除了是一个经济实体外,还是一个政治、法律实体,领主在自己的庄园上有自己的司法、行政权力,而这些权力也构成他经济利益的重要依据。”马克垚指出:11世纪英国“全国的耕地面积约有五分之一多归王室领有,教会约占四分之一多,世俗贵族约占二分之一多。” 加起来超过95%。马克垚指出:“英国的农民,在封建时代从法理上说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所以也没有或很少封建主兼并农民土地的问题。” 马克垚还提到“12世纪中,被路易七世离弃的阿奎丹女公爵伊利娜与英王亨利二世结婚,她领有的法国南部大片领地也成了英国人的领地,使英国在法国的领地占法兰西领土的三分之二,但这并没有引起法国人的抗议。”
2000年以来土地高度自由流转的中原帝国。
商人兼并农人
自由工商业的发生,和自由土地的买卖(哪怕一开始是零星的),是互相伴随着的。
中国土地私有和买卖,极大调动农民开垦、爱护和保养土地的积极性。买地,因为有人卖地,无论周边尚存多少荒芜。理论上,谁的地种得好,可以买地扩大经营,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然而秦汉以降,反复“富者田连阡佰,贫者亡立锥之地”,不能怪罪种田能手(虽然各类专业化种植、养殖大农场一应俱全)。司马迁说“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依市门。”千古不易。令人纳闷,商人事业成功,干嘛不好好继续赚钱,大老远跑去了无商机的陌生乡村,购置陌生农民的陌生田地﹖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繇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梁肉﹔亡农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晁错这段著名语录,“商人兼并农人”的经典描述,不清不楚,历朝历代政策研讨反复引用。欧洲封建领主吃住庄园 自给自足,温饱思淫欲,“田园诗”唯缺妓院,只得找农奴行使初夜权。中国富商巨商,耳听六路眼观八方,调度头寸、运输、仓储,喝花酒逛窑子“结交官府”,整日在城里忙活。先富起来住城里花天酒地,“城镇资本转向农村购买土地。”“不在地主”是极其醒目的中国独色。而且,越是经济发达地区,“不在地主”越多(昆山地主65.9%不在当地)。商人于交换辐凑枢纽“与时俯仰获其赢利”,隔县跨省不搭界地“用本守之”。表面理解,金融储蓄欠发达,与窖藏金银比较,当地主,吃地租,不仅超级保险柜,而且按时付息的银行了。
购买土地的(或以土地为抵押而出借的)钱财一般是从农业部门以外取得的,因为中国最成功的农庄所取得的利润也是很低,而且就是这些,也只有经过长年累月的艰苦努力才会获得。从土地所有权来的利润,那就是从出租土地得来的,倘若以投资的百分比来计算,也是很低。例如,卜凯在1922年做的估计指出,地主所得的报酬只占他的投资的2.5%。……如果大多数土地上的报酬率为5%强,那么19世纪的报酬率也许比这还低。相反,商业和放债的报酬率,却经常占投资的10-20%,甚至更高。
“大约田产出息最微,较之商贾,不及三四。”“田租之视商利,固瞠乎其后矣。”“土地银行”相比经商或放债,收益率差距甚远。比较经营风险+管理成本,“土地银行”毕竟不是银行,虽然不劳而获,决非旱涝保收。农产品价格波动,管家佃户纠纷,种子、耕牛、农具、仓储、销售等等,时时处处,劳心劳力,很难说一定比经商或放债更省事。既然买地放租明显决非最佳投资回报,怎么赢政尚未统一祖国,城里商人就不务正业,“蓄积待时而侔农夫之利”,而且一干就是两千年,没完没了,不依不饶﹖马克垚坚信:“决定商业资本流向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只能是利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