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ealzebra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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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杜撰的“劳动价值”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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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zebra110 发表于 2011-8-6 19:55:20
rr3068 发表于 2011-8-6 18:23
因此,不是一切劳动等于“社会必要劳动”,https://bbs.pinggu.org/thread-1147903-1-1.html


     “第一段哪里表述的“计量价值的是劳动的自然延续时间”,第二段哪里表述的不再是那个时间。”第二段是用先令量,即货币来计量。那么自然,我们就要问货币是什么,是怎么来的?
      跟你讨论,有一个好处,就是在《资本论》的共同基础上,而不是那些杜撰来的理论,呵呵。
      我想如果你如果没有跳过前面的章节,那么就会看到商品如何从相对价值形式到扩大的价值形式一直到一般价值形式的发展,从而某种商品担当了一般价值的形式,成为货币,但它也还是商品,比如金、银,既是货币,也是商品,比如首饰、器皿等等,货币本身也是有价值的,它的价值形式就是所有的商品。当然在当代,货币已经不是商品,而是国家信用,这不讨论多了。
      “货币同任何商品一样,只能相对地通过别的商品来表现自己的价值量。它本身的价值是由生产它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并且是通过每个含有同样多劳动时间的别种商品的量表现出来。”
      你看,货币不是别的,它是有价值的,它的价值同样是由生产它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因此所谓的两种计量法,它们的区别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价值量都是由所包含的劳动时间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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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3068 发表于 2011-8-6 20: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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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zebra110 发表于 2011-8-6 20:24:41
rr3068 发表于 2011-8-6 20:04
价值量都是由所包含的劳动时间决定的。https://bbs.pinggu.org/thread-1147903-2-1.html


     只要是论及“价值量”,那么就不是某个人、某些人的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因为”价值“,就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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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zebra110 发表于 2011-8-6 20:56:43
“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上的区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
对于这句话,我引马克思的话来解释。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
“商品的价值对象性......在商品体的价值对象性中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因此每一个商品体不管你怎样颠来倒去,它作为价值物总是不可捉摸的。但是如果我们记住,商品只有作为同一的社会单位即人类劳动的表现才具有价值对象性,因而它们的价值对象性纯粹是社会的,那么,不用说,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
这个对象性是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就确定了的。
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上的区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但却包含使用价值的抽象的对象性,这个对象性的劳动既是人的本质,也是具体劳动的抽象形式,也是使用价值作为抽象形式保存在价值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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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思 发表于 2011-8-6 23:01:23
LZ注意到了关键点!!!现在能够这样思考人不多。。。
我们观点非常类似哦,虽然有一个地方理解得不一样,请看我写的相关的东东。。
1、马克思《资本论》研究笔记
https://bbs.pinggu.org/thread-938043-1-1.html
2、对一般劳动的逻辑思考
https://bbs.pinggu.org/thread-89413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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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8-6 23:05:09
realzebra110 发表于 2011-8-6 14:14
我觉得最好针对问题而言。如果是一个清晰的理论者,即使是混乱的东西,也能分析出它内在的自相矛盾。何 ...
经验告诉我们,河里淹死的大都是会游泳的或者自认为会游泳的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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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1-8-7 06:01:04
如果我们抛弃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论,从社会现实中认定劳动价值:

1  劳动确实有价值。
2  能够体现这个价值的仍然是产品的市场行情。
      ——这才是符合现实的劳动价值
婚爱方式决定三种社会:1 没有婚姻,就像原始部落,这样的社会就是共产社会;2 首领允许婚姻,而其他人仍然没有婚姻,这就是奴隶社会;3 社会人们都允许婚姻,就是今天的社会,即私有制社会。(这个道理可以实践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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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3068 发表于 2011-8-7 08: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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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zebra110 发表于 2011-8-7 08:18:44
哲思 发表于 2011-8-6 23:01
LZ注意到了关键点!!!现在能够这样思考人不多。。。
我们观点非常类似哦,虽然有一个地方理解得不一样, ...
    谢谢评论。
    从哲学出发,而不是仅仅从经济学出发,是理解马克思的关键,我想,我们在这一点是共同的,并且在很多具体问题上也表现出相同的思路。
     看了你的两篇文章。共同的地方就先不说了,因为我看到你论一般劳动的时候,也是牵涉到了黑格尔的一些表达方式。说说我的一些小小的理解,算作交流吧。
  1、 “ 而这些孤立的东西为什么都还能被认为是劳动呢?原来是我们思维的作用!是我们的思维潜意识的通过对比的方法,潜意识的默认了它们是有同一性的东西”,关于一般劳动或者说抽象人类劳动,我觉得马克思已经在《资本论》51页给出了它的发展过程,这种过程的表达方式就是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第一章的表达方式。它表现为不是外来的思维的作用,而是事物自身的辩证法,就自身的否定过程。当然你从思维潜意识的对比的方法,也能引出这个抽象人类劳动,但这表现为一种外在的力量,而只有当你揭示出事物自身的否定过程,你这种外在的力量才也是一种内在于事物本身中的力量,内在与外在的统一。而且马克思本人是反对“黑格尔惟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的。
     2、对“承认了一般劳动或者同一劳动的存在”这一段,分析得很好,我很赞同,呵呵。
    3、“一般劳动在经济学上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你是从黑格尔的理论出发进行分析的,我觉得从马克思本人的观点出发更好,因为“人的实践”是马克思哲学的核心概念。
    4、在论“一般劳动”的这篇文章里,没有提及“对象性”,我觉得是一个缺憾,因为辩证法正在于这个东西,并且“对象性”是存在物的本质所在,马克思说“对象性的存在物进行对象性活动,如果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进行对象性活动”。“对象性的东西”是存在物的本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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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3068 发表于 2011-8-7 08: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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