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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 第11章:物象知识。78: 物象知识力的功能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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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象知识力的功能作用。

亚里士多德曾经将知识区分为理论、实践与制作。但是,这种区分无疑是对于知识的外在呈现形式做出的分类。它并没有揭示知识在心灵意识中的状态。或许,这三种外显的知识形式,在心灵意识中有一种共相性的样态。我们把理论的、实践的、制作的知识在心灵意识中的共相性样态,称之为物象知识。然而,外显的知识形式与内隐的知识形式是怎么会联系起来呢?作为内隐的物象知识力驱动了外显形式的知识产生、形成。

我们通过感性、理智和直觉认识世界事物,并用语言文字对它们做出描述,或用肢体动作直接做出表达。当我们远离语音文本所描述的世界事物情形下,通过听读的方式间接地感受和体验认识它们。这样,可以断言,我们感性、理智和直觉认识的东西与语言文字描述的内容具有同一性。但是,不能断定,我们感性、理智和直觉认识世界事物和语词描述的内容与独立于感官和思维之外的被直接感知的那些对象是完全一致的、相等的。难道不是吗?要不然,每一个人都能够同样的描述这个世界了。换句话说,心灵意识中的和语音文字描述中的并不完全是实在者。

物象知识作为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知识形态,它有一定的存在状态和表达形式,这不是毫无根据的谬说。通过上文的讨论,我们可以得出一种结论性的看法,即物象知识首先存在于人的(大脑)记忆思维之中。而且,物象知识又绝不仅仅存在于记忆思维之中,束之高搁的。物象知识作为人的对于世界事物的认识,人出于对它们利用的目的,总是要将贮存于记忆中的物象知识做出外化的表达和表现出来,以获取事物带来某些福利。因此,在物象知识力作用下它们的外化是必然的。

我们先讨论物象知识的存在状态,而后讨论在物象知识力作用下它的表达形式。

II、物象知识力

物象知识力,也是物象力。物象知识力是记忆中的实体物象内容丰富性、系统性达到一个整体水平时的状况。物象知识力作用在四种状况:

首先,由语言转换的物象知识力。对于语言来说,物象知识力就是语义力。这个问题将在第16章,第20章都有涉及。这是在语言意图力支配下,认知实体物象由局部达到整体物象知识的物象推理过程中的物象力作用。这类物象知识力作用的情形不是肢体操作的动作,而是物象思维的逻辑推理过程。在这类物象知识力作用不是十分明显,人们容易被语言形式的知识所掩蔽。

其次,在语言意图场中,由语言指导下的肢体操作行为过程中的物象知识力作用。这是一种语言理解转换的肢体操作行为,通常是技术性较强的机器操作。它对于没有语言思维能力的文盲者来说,几乎不可能学习掌握的技能。但是,对于文字意象思维能力强大者,语言记忆是先决智能条件。所以,物象知识力作用容易被语言形式的知识所掩盖了。但实际上,复杂的技术操作仍是物象知识力发挥作用。这里的更多内容将在第五篇中讨论。

第三,是在没有语言参与的状态下,物象知识力是直接向肢体操作行为转换的心理力量。这类物象知识力作用,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肢体操作行为改变对象物体运动、形状等等生产活动中都是大量发生的。

在物象知识力作用下,肢体操作工具使对象物体发生物象知识逻辑结构的变动,从而形成物化知识产品;或者使对象物体发生物象知识形式运行的力量。比如,台球运动员通过球杆发力击打主球后使目标球入袋,这就是一种物象知识力的表现。还有,足球运动,蓝球运动,排球运动,冰上各个项目的肢体运动,体操各项目的运动员肢体在器械之间位置上所做出高难动作等等,都是物象知识力作用的表现。这些运动员的运动技巧水平,完全是物象知识力在支配肢体运动,语言表述无法达到物象知识的精确度。

物象知识力运动属于大脑运动皮层功能的驱动能量。如果人的行动没有物象知识力丰富的内容、精密的物象结构的支配力量,那么,人的动作就是粗糙的、盲目的,可能发生操作失误等等。

最后,人的社会活动是在物象知识力驱动下,人体在超越物象心理时程的地理时空中,实现的一种物化知识形态。人的社会活动是一种精神物化产品,比如政治运动、军事行动的战场地形与兵力部署等等。人的社会活动充满了物象判断、物象推理的物象知识力作用。

物象力、物象知识力还在物象思维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III、物象知识力外化的表达形式:

物象知识作为人的感官直接对于世界事物的认识,它们是处在人的思考和记忆过程中的一种形态的知识。但是,人出于对事物利用和适应环境的目的,总是要将自己获得的物象知识做出外化的表达形式表现出来,以获取对于实物可能带来的某些福利和实现人的价值。

物象知识力的外化表达,无疑是要依赖于人的躯体动作、行动,并构成人的社会活动。物象知识的外化表现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语言文字表述,这一类型又分为口说语言的表述和手写文字语言的表达。二是人的躯体肢体动作直接作用于实物的表达形式,如操作机械工具等。三是躯体肢体动作表演,如舞蹈等。下面我们来讨论这些问题。

1、物象知识的语言文字的表述形式

当学生拿起课本阅读的时候,是通过文字语言获取知识的过程,我们这里不是讨论这层意思。我们要追寻的是课文的作者是怎么样把文章写出来的,这个问题很复杂,将由第三章和第四章共同完成。

现在,我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一个人说话或写文章,是在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描述实体事物,如果说是直接地在描述实体事物的话,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当实体并不在眼前时,我们同样做出描述。这说明,人们是在间接地描述实体物。我们为什么能够间接地对实体物做出描述呢?是根据什么在做出这种描述呢?通常的答案是,人们在根据自己的记忆和思维中的实物信息做出的表述。这样的回答还是过于抽象,第一章和本章的讨论就是为了解决了这个抽象的困扰,提出了物象、物象思维和物象知识的概念。这就是说,在大多数情形下,人们说话写文章是在对物象知识进行的表达,是在间接地描述实物。换句话说,语言文字形式的知识,都是对记忆思维中物象知识的表达或描述。

物象知识的语言文字表达是一般知识形式,可分为说话的表述和手写文字的表达。

(1)口说的语言表达,适用于人与人的直接交流知识和情感的信息。

(2)手写的文字语言表达,适用于人与人的间接交流知识和情感的信息。但是,文字表达具有较多的优势。比如知识信息的固定化,有利于知识的积累和长久的保存,有利于知识的广泛传播。

物象知识的语言文字表述,是物象知识的主要表达形式,但是它涉及物象知识与符号(意象)知识的相互转换,联系的问题较复杂,将在下两章讨论。

2、物象知识的肢体动作直接作用于实体的表达形式

人们用肢体动作直接作用于某物,使它发生符合目的的某种变化,这就是物象知识通过肢体动作直接作用于实体物的表达。须说明一点,这里讨论的不包括通过学习语言文字而获得知识的运用,是特指由“五官”直接感知实物而做出的反应即物象知识的表达应用。它们又分为两种情形:

首先,作为个人的天赋特殊才能并经历训练后形成的特殊技能的知识,主要是艺术等方面。这类型知识的应用来说,必须由肢体动作来实现,口说语言不能完成任务。当艺术家运用肢体动作操作工具直接作用于某物并使它发生艺术性或技能性演变时,我们都会肯定,这是他们的一种知识的表现,而这些知识在未曾表达之前,就已经发生存在于记忆思维之中了,所以,他们是一种物象知识的表达形式。

例如绘画、雕塑、剪纸、刺绣等艺术工作者。其中,剪纸、刺绣艺人大多是识字很少的文盲。剪纸大多是女性,她们记忆思维中形成的物象知识,通过她们手的动作操作剪刀对纸进行裁剪而形成的视觉艺术品。

绘画和雕塑等艺术工作者在创造作品的时候,实际上就是一种肢体动作表达物象知识的形式。对于画家来说,他们有很强的用画笔染色组构光线画面的物象知识的表达能力。描绘出的人物、山水、花草林木、鸟兽、风云、日月,无一不是画家记忆思维的物象的再现,其中蕴含有极其丰富的关于它们的物象知识。雕塑艺术也不例外,一位艺术精湛雕塑家,运用刻刀在玉石贵木之上,雕刻出精美的山水、花草、人物、鸟兽等。虽然,绘画和雕塑是通过艺术品的形态、颜色来表达一定的意义的,但是,作品美感主要是通过画面或物体形象体现的。画家绘画和雕塑家雕刻都是肢体动作表达物象知识的形式。

在艺术创作方面,目前中国政府展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项目,都属于这一类型。每一个项目艺术的传承都与民间艺术家个体生命延续息息相关。

这类物象知识的表达形式的特殊性还在于,很难通过学习语言文字形式的知识获得。虽然可以运用语言文字形式表达,但是不能实现其真正的外化描述的价值目标。比如关于如何绘画的语言文字说明书,必竟不是一幅绘画。

第二种情形是,对感官直接感知实物而做出适当的肢体动作驾驭实物,它同样体现着知识,它们也不例外属于物象知识的表达形式。

物象知识的这种表达形式,具体有许多种类,比如体育运动中的球类比赛,球员的肢体动作直接作用于“球”,使球在一定的场面和规则中运动,达到一定的艺术效果。而球在场上有规则的运动,就是运动员的物象知识的应用。球星就是有高超的理解、掌控球的运球技巧的物象知识的表达者。表现在传球速度快,准确性高,而且富有想象力即创造性。

比如,有两个在代数课上已经厌倦的学生,他们都讨厌代数,并认为代数难以理解。他们非常喜欢垒球,很高兴地将球传来传去,尽最大的力量将球将球得远远的。每当球被一个孩子扔出,另一个孩子就能毫不费力地估计球的速度和轨道,考虑到风和地面的斜度,并漂亮地把球抓住。他们这样玩的时候,也正表现出他们对自己尚不能解释的物理学的一种富有经验的非语言文字的理解。这是建立在非语言文字学习基础上的物象知识,有学者称之为“真”知识。根据这一知识,他们能够解决比他们正在逃避的代数课上的方程复杂得多的问题。事实上,即使他们读完了大学,并在物理学方面取得了一个学位,但他们也许永远不能写出一个能象他们现在自动地做得那样好的、能够预定球的落地点的方程。相反的例子也许就是一位数学博士,他能够编制一个射击学的计算机程序来解决一些抛射问题,但却不能把球抛得象上述两位学生那样好。

许多体育项目的运动员都是拥有和运用物象知识的天才。譬如台球、足球、蓝球、乒乓球等。魔术也是物象知识的肢体动作直接作用于实物的表达形式。

物象知识的肢体动作直接作用于实物的表达形式,可以追溯到原始人类生活的方式。根据人类学家的推测,人类与黑猩猩分离的时期约在500万年前,而有文字的历史不会超过一万年,有声音语言的历史约一百万年。在没有语言的漫长岁月里,人类认识自然利用外物求得生存和繁衍,靠的就是物象思维和物象知识的肢体动作直接作用于实物的活动。直到现代社会,人类的物象知识的这种外化表达形式仍然表现在许多方面。例如,某些艺术创作和体育竞技的活动。

在现代社会,不通过语言学习获得知识,由“五官”直接感知事物而做出适当肢体动作而驾驭实物的情形,似乎很难找到。因为婴幼儿自出生就生活在丰富的语言环境中,但是并不等于说,人类丧失了一般的物象知识用肢体动作直接表达的能力,只不过是难以绝对区分罢了。比如有许多人没有人教他骑自行车的方法,自己练习学会了骑自行车;有的人甚至没人教其开汽车,自己通过观察别人开车后,也能开车了,等等。

物象知识的肢体动作直接作用于实物,使实物发生某种运动变化,从而为实现人的目的性服务。物象知识的这种表达形式,具体有许多种类,比如体育运动中的球类比赛,球员的肢体动作直接作用于“球”,使球在一定的场面和规则中运动,达到一定的艺术效果。而球在场上有规则的运动,就是运动员的物象知识的应用。球星就是有高超的理解、掌控球的运行技巧的物象知识的应用者。

许多体育项目的运动员都是拥有和运用物象知识的天才。譬如台球、足球、蓝球、乒乓球等。

魔术也是物象知识的肢体动作直接作用于实物的表达形式。一个又聋又哑的人可以骑自行车,也可以种植谷物,可以饲养牲畜等,也知道漂亮和爱美观。这都是物象知识通过肢体动作直接作用于某物的表达形式的例证。

在社会科学知识所包含物象知识是一部分人调节另一部分人与人关系及其行为活动方式、过程的时空状态。法律规定、程序等语言文字形式述所体现的人与事的物象知识,是调动、控制人的行为、关系的活动过程。

物象知识的肢体动作直接作用于实体物的表达形式的结果表明了物象知识的一种特殊的属性,即物象知识可以通过人的动作直接表达出来作用于实体物的变化。而符号(语言文字)形式的知识是对实体物的性能、状态等做出描述,不能直接作用于实体物的变化,它需要转换成物象知识的形态,然后才能通过肢体动作直接作用于实体物的变化(将在第五篇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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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知识的应用 计算机程序 亚里士多德 语言文字

沙发
陈才天 发表于 2023-7-10 10:56:3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3、物象知识的躯体肢体动作表达

人的躯体动作的物象知识表达形式有舞蹈、杂技以及体育中的跳水和体操等。体操项目女子是跳马、平衡木、高低杠、自由体操,男子是鞍马、双杠、单杠、吊环、自由体操。还有花样滑冰,武术,舞龙、舞狮,等等。这些人体物象知识的表达形式,都是具有给观众欣赏价值的知识性表演活动。我们知道,体育项目都是人的形体造型的动作技巧和力量组成的活动形式,除了体育有裁判规则需要的设定外,几乎没有任何人为设定的象征意义。舞蹈的肢体动作虽然有象征意义,但都是身躯肢体造型的动作,是物象知识的表现形式。

显而易见,舞蹈、杂技和几乎所有的体育项目都是肢体动作形式的具有观赏价值的活动,观众对它们的欣赏都是物象认识活动。人类观赏体育比赛活动有着极大的热情,这表明物象思维、物象认识和物象知识是人类普遍的能力。换句话说,物象知识不仅仅表现在运动员、演员的技巧能力,同时也表明每一个观众具有物象思维认识的能力。

综上2~3用肢体表达的物象知识,也是可以用语言文字表述的,这里主要是追寻人的动作表达形式的知识的来源。

到了这里,我们要对物象、物象思维、物象认识活动和物象知识的问题做出一个总结:

也就是说,物象思维认识的结果形成了对于实物的一种物象状态的知识,在还未运用语词或动作进行表达前,它处在一种记忆思维的状态。换句话说,我们所有语词或肢体动作所表达出来的各种形式的知识,都不过是对于物象知识的表达。

中心问题是,它们是否真实存在于我们的记忆思维和认识过程中,并发挥着作用。由于人一出生就生活在丰富的语言环境中,教育发达的国家或地区,人们获得知识的主要渠道是在校学习文字语言,给人们的印象是知识主要是从书本中学习来的,它们进一步掩盖了物象思维和物象知识的真实存在。在认识论的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框架中,难以留有物象、物象思维、物象认识和物象知识的地盘,由此,我们不得不对于物象、物象思维和物象知识的相关理论做出较多的阐述;同时,还须对物象知识和意象知识的联系和相互转换做出进一步的讨论。

综上,不论是物象知识的肢体动作直接作用于实物的表达形式,还是物象知识的躯体肢体动作表达形式,都是有给观众欣赏价值的活动。那么,物象知识不仅仅表现在运动员、演员的技巧能力,同时也表明每一个观众具有物象思维认识的能力。换句话说,舞蹈、杂技和几乎所有的体育项目都是物象知识的观赏活动,人们对它们的欣赏都是物象的认识活动,而人类观赏体育比赛活动有着极大的热情,这表明物象思维、物象认识和物象知识是人类普遍的能力。此外,我们还看到人类追求形象美观而付出的努力,比如建筑物造形、家具造形、服装服饰造形、动画造形、车辆造形等等,这些事实都表明人的物象思维、认识及知识的普遍性。

我们知道,体育项目都是人的形体动作技巧和力量组成的活动形式,除了裁判需要的设定外,几乎没有任何人为设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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