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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lm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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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蹩脚的辩护方式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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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23-9-16 23:57:3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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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自然资源并凭此收取租金的人,是地主;
占有企业(为企业提供所需周转货币)并收取利息的人,是资本家。

讨论地主剥削不剥削,实际上就是讨论占有天然的资源而向劳动者收费的行为是不是剥削;
讨论资本家剥削不剥削,实际上就是讨论为企业提供货币而向劳动者收费的行为是不是剥削。

但是以文盲斑竹为代表的一些为地主和资本家辩护的人,总是采取浑水摸鱼的办法进行辩护,
比如讨论地主时,他就非要炮制一个开荒劳动者与地主混合在一起,然后就拿这个开荒劳动去解释地租,殊不知开荒劳动和真正的纯地租没有一毛钱关系。
在讨论资本家时,他就非要把企业家这种特殊劳动者和资本家混合在一起,然后用企业家的开办经营企业劳动去解释资本家的收益。殊不知资本家和企业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他们分别对应两种生产要素:资本和企业家才能。分别是这两种要素的供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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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家才能 自然资源 生产要素 资本家 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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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善无恶道长存,有善有恶根在人。
顺道则善逆道恶,求证知行天人合。

自然学派作品《政治经济学新解》《大道重出》等请光临图书馆zrxp.360doc.com
clm0600 发表于 2023-9-17 11:19:43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讨论经济学问题,要就事论事——针对一种行为进行分析,而不是针对一个做出来很多行为的人,搞成一锅粥。

这就要求我们有能力抽象思维,把各种行为及其结果区分开来!

一个开荒劳动者+地主,他的行为有两种,得到的报酬也有两种。
我们不能浑水摸鱼,不能张冠李戴,不能以偏概全。

经济学已经把经济行为按照要素的不同而做出了分析:劳动,土地,资本,企业家才能。
它们对应四种报酬:工资,地租,利息,利润。
可惜论坛上的文盲,还是会把这些要素和报酬混为一谈,张冠李戴!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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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23-9-17 11:30:29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23-9-17 11:19
讨论经济学问题,要就事论事——针对一种行为进行分析,而不是针对一个做出来很多行为的人,搞成一锅粥。
...
讨论经济学,讨论分配问题,不能搞杂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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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更对1 发表于 2023-9-17 11:50:5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那在的金邻居那里有没有地主??那里的等级差异有没有造成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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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更对1 发表于 2023-9-17 11:53:46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80后的金三代,他不从事任何生产,是不稼不穑,却住的富丽堂皇,主宰着他人生死,他是不是靠剥削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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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23-9-17 12:22:0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你几乎是无的放矢,为什么,因为你所谓的“占有”是指不通过劳动,而靠打砸抢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为。这在全世界都属于极其少数的人,他们不是强盗,就是打江山变流寇为坐寇的皇帝或专制独裁者。既然靠非法手段占有了土地,那当然是地主,但他们已经不属于经济范围的地主,而是属于犯罪性质的话题了。为此,绝大部分的地主都是劳动者,他们所拥有的土地无不是通过自己的劳动或付出等量的劳动取得。对此,你这位小学留级生根本无法理解知晓而已。

既然经济范畴所言的地主均是劳动者,劳动者的收入不全是劳动收入,哪还来的什么“纯”非劳动收入的说辞呢?不就是拍脑袋想当然的产物是什么?

同理,资本家分为两类,一类是投资人兼经理人,一类是纯粹的投资人。前者是劳动者你也承认就不说了,单说后一类。

投资人的劳动并非体现在直接的生产组织中,而是体现在投资之前,生产组织之外的投资劳动,即市场的充分调查研判,企业产品走向预期的认证求证,给所投企业一个信任票,从企业外围帮企业做了一次决策。不理解的话,请参考作战参谋和职业顾问的类似行为,对此不再赘述。因此,资本拥有者所获得的回报无不是其劳动报酬,怎么会是你等马氏师徒指称的什么“剥削者”或“寄生虫”呢?这种说辞不是瞎观,故意视而不见的睁眼说瞎话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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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23-9-17 12:26:57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23-9-17 12:22
你几乎是无的放矢,为什么,因为你所谓的“占有”是指不通过劳动,而靠打砸抢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为。这在 ...
既然经济范畴所言的地主均是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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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既然是哪里冒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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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23-9-17 12:37:37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23-9-17 12:22
你几乎是无的放矢,为什么,因为你所谓的“占有”是指不通过劳动,而靠打砸抢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为。这在 ...
因为你所谓的“占有”是指不通过劳动,而靠打砸抢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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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根本就不涉及占有途径,只讲占有这个结果——神马正当不正当,都是你自己炮制的无关话题!

地主是通过土地所有权牟利的,不是通过占有手段牟利的。
地主要的地租,根本就不是开垦劳动决定的!开垦劳动报酬与地租根本就是两码事!

你持刀抢劫,难道你说这刀是你正当得到的,你就无罪了?
你抢劫来100万,难道可以用你制造刀的劳动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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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23-9-17 13:39:1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对与更对1 发表于 2023-9-17 11:53
80后的金三代,他不从事任何生产,是不稼不穑,却住的富丽堂皇,主宰着他人生死,他是不是靠剥削的呢??
我这里讨论的是经济学的分配问题,具体说是生产参与方或要素提供者之间的分配问题,也就是一次分配问题。

至于老金家的事情,可能涉及特权问题,这个不是经济学讨论的范围,具体情况我也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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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23-9-17 18:13:37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23-9-17 12:37
因为你所谓的“占有”是指不通过劳动,而靠打砸抢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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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根本就不涉 ...
什么“哪里冒出来”,不就是现实存在是什么?你没见过强盗抢劫和皇帝暴力打江山坐江山阿?

所谓“不涉及占有途径”,这无异于断章取义,罔顾事实,你得出的东西不是荒谬结论是什么?杀人犯杀人是杀人,法官判处杀人犯死刑也是杀人,按你的说辞,你只管杀人,不管原因或事由,把两者的行为和性质相提并论,混为一谈,你这不是在和稀泥,为犯罪洗地是什么?

你所谓的持刀抢劫纯属瞎比喻,持刀抢劫的犯罪是在抢劫,不在持刀。而租田获利是否正当在于田地的来源,是劳动产品公平交易的就正当,此外则非正当。为此,租佃双方属于各自劳动产品的公平交易,何来的“不正当”?对此,你不从田地的来源去考察,而且是唯一途径,你怎么知道判断租赁者有无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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