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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价值和财产价值的区别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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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在许多人的头脑中,财富和财产是同等的概念,其实这两个概念有本质上的区别.前者是泛指具有价值的事物,而后者是指不仅有使用价值,而且是有所有权的事物。别小看这一点点的区别,直接关系到它们的价值大小的判断和性质。</P>
<P>       很多人觉得,价值是一个统一的东西,在他们眼里,财富的价值和财产的价值应该是同一个东西,实际上他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两个价值,所以,其大小也就不可能是一样的。</P>
<P>      简单的说,财富价值就是相对人的效用值大小的量,有人叫它“使用价值”,而我把它称为“满足价值”,即满足人的需求强度的量值。而财产价值并不是指事物的效用值大小,而是指获得该事物所付出的效用值的大小,也就是说,当一个事物,你现在能获得它所付出的代价也大,那么它的财产价值也就也大,而和它的效用大小并没有直接的关系。</P>
<P>     财产价值有点象劳动价值,但和劳动价值有本质的不同。财产价值概念强调的是以获得该事物的行为所付出的代价大小,而劳动仅仅是这种行为中的一部分,用其他获得行为,如购买、受让以及一些违法获得行为等等都可以成为财产价值的决定值,这里尤其要强调的是,那些违法行为获得事物的结果可能会使事物的财产价值下降,因为违法行为往往是想用最小的代价(成本)来获得更多的财产,如偷漏税、诈骗、偷窃或抢劫等等,如果这些行为能够很容易的得到更多的财产,那么那些通过合法行为得到的财产价值将会大大贬值。因此,执法的目的就是要让那些违法行为付出更多的代价,从而是违法所得的成本的代价更大,而让人们自觉选择用合法手段来获得自己的财产,并使自己的财产价值得到保值。</P>
<P>    用价值意识理论来分析现代经济问题,我们会发现:法制问题将是经济理论中的最为重要的因素!!!</P>
<P>   希望,有相似观点或反对观点的人一起来探讨。</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6 17:58: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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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违法行为 劳动价值 使用价值 经济理论 经济问题 所有权 财富 价值 而且

沙发
林汉扬 发表于 2006-12-17 13:2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ssmmb在2006-12-16 17:56:00的发言:

在许多人的头脑中,财富和财产是同等的概念,其实这两个概念有本质上的区别.前者是泛指具有价值的事物,而后者是指不仅有使用价值,而且是有所有权的事物。别小看这一点点的区别,直接关系到它们的价值大小的判断和性质。

我同意这句话,“财富是泛指具有价值的事物”不过“价值”不仅是指使用主体自身感受满足被使用事物的“效用”价值,而且也指被使用事物对受用者的“功用”价值,前者是从自我的立场出发,后者是从客观受用者的立场出发。财产是指“使用主体”或“受用者”不仅拥有被使用事物的使用价值的概念,而且是对该被使用事物的价值所有权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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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林汉扬 发表于 2006-12-17 13:3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ssmmb在2006-12-16 17:56:00的发言:

很多人觉得,价值是一个统一的东西,在他们眼里,财富的价值和财产的价值应该是同一个东西,实际上他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两个价值,所以,其大小也就不可能是一样的。

个人认为价值是相对于相互联系(交换)的系统之间的有用性。财富的价值和财产的价值不是同一概念,前者是抽象的,后者是指具体主体对财富占有与其它财富占有者的划分或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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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林汉扬 发表于 2006-12-17 13:5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ssmmb在2006-12-16 17:56:00的发言:

简单的说,财富价值就是相对人的效用值大小的量,有人叫它使用价值,而我把它称为满足价值,即满足人的需求强度的量值。而财产价值并不是指事物的效用值大小,而是指获得该事物所付出的效用值的大小,也就是说,当一个事物,你现在能获得它所付出的代价也大,那么它的财产价值也就也大,而和它的效用大小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财产价值有点象劳动价值,但和劳动价值有本质的不同。财产价值概念强调的是以获得该事物的行为所付出的代价大小,而劳动仅仅是这种行为中的一部分,用其他获得行为,如购买、受让以及一些违法获得行为等等都可以成为财产价值的决定值,这里尤其要强调的是,那些违法行为获得事物的结果可能会使事物的财产价值下降,因为违法行为往往是想用最小的代价(成本)来获得更多的财产,如偷漏税、诈骗、偷窃或抢劫等等,如果这些行为能够很容易的得到更多的财产,那么那些通过合法行为得到的财产价值将会大大贬值。因此,执法的目的就是要让那些违法行为付出更多的代价,从而是违法所得的成本的代价更大,而让人们自觉选择用合法手段来获得自己的财产,并使自己的财产价值得到保值。

用价值意识理论来分析现代经济问题,我们会发现:法制问题将是经济理论中的最为重要的因素!!!

希望,有相似观点或反对观点的人一起来探讨。

法律和道德对偷漏税、诈骗、偷窃或抢劫等等不正道、违反人类公益、不利于社会发展进步的局部、个体行为的制约,其实正是为了维护分配公平与效率以及对分配成果享用安全保证的体现!所以法制体系、道德的建立、必须以维护分配公平与效率以及对分配成果享用安全保证为依据,而不是为了法制而法制!

以上是在下的一点见解,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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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ssmmb 发表于 2006-12-17 18:1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hyhqh88888:

谈不上指教,一起探讨.

对于价值的问题,我们必须要在概念上达成一致的看法才能进行必要的讨论,不然会出现说牛指马的现象。

很显然,价值是一个相对的量值。和高度概念一样,它必须有个相对的参照物才能定出具体的高度值。例如,我们说上海的经贸大厦在中国是最高的,那是相对地面的高度而言,但以海拔做基准,那么西藏最矮的小房子都比它的海拔高度要高。所以,离开了相对的参照物来谈论高度或价值都是不可取的。

就象你说的那样:“价值”不仅是指使用主体自身感受满足被使用事物的“效用”价值,而且也指被使用事物对受用者的“功用”价值,前者是从自我的立场出发,后者是从客观受用者的立场出发。

因此你认为价值应该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但我说这实际上是指两个不同的价值概念。每个价值的概念必须是唯一的,不能即是这个又是哪个,在这方面用这个含义,在另方面又用另一个含义,这样让我们无法把握到底哪个是你真正要说的价值的概念。

如果把他们看成是两个不同的价值概念情况怎样呢?一个是从自我需求满足的角度评价的“效用”价值,而另一个是从事物本身相对于人具有的“客观”功用角度评价的“功用”价值。而财富的价值更适合用哪个概念呢?

先看后者“功用”价值,一样事物的功用应该比较固定的,这可能就是多数人觉得它比较客观,例如衣服的保暖的功用,水的解渴功用等等。但是能否用它的功用大小作为财富的价值大小呢?举一个例子来说,10多年前买了一个日立录象机,那时,它是很值钱的,应该说是有价值财富,当然是非常爱护,也舍不得使用,但放到今天,它的功用还是和当初一样,没有改变,而只是我对它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因此它不仅不能在被看成是有价值的财富,只能被看成是电子垃圾了。显然,这样东西的“客观”功用没有改变,但它作为财富的价值却发生了改变,所以,我们所说的财富价值用事物的功用价值肯定不合适。

而“效用”价值确和人们对财富的价值概念比较吻合,也就是说,当人们对它需要(不论它实际上有没有功用)它就成为了有价值的财富,例如,姚明给你的签名,贝克汉姆一只未洗过的袜子等,你说它们有什么功用?但只要你需要它,它就成为你的财富,你越需要它,它的财富价值就越大。

先谈到这里。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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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林汉扬 发表于 2006-12-17 20:1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ssmmb在2006-12-17 18:11:00的发言:

lhyhqh88888:

先看后者“功用”价值,一样事物的功用应该比较固定的,这可能就是多数人觉得它比较客观,例如衣服的保暖的功用,水的解渴功用等等。但是能否用它的功用大小作为财富的价值大小呢?举一个例子来说,10多年前买了一个日立录象机,那时,它是很值钱的,应该说是有价值财富,当然是非常爱护,也舍不得使用,但放到今天,它的功用还是和当初一样,没有改变,而只是我对它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因此它不仅不能在被看成是有价值的财富,只能被看成是电子垃圾了。显然,这样东西的“客观”功用没有改变,但它作为财富的价值却发生了改变,所以,我们所说的财富价值用事物的功用价值肯定不合适。

而“效用”价值确和人们对财富的价值概念比较吻合,也就是说,当人们对它需要(不论它实际上有没有功用)它就成为了有价值的财富,例如,姚明给你的签名,贝克汉姆一只未洗过的袜子等,你说它们有什么功用?但只要你需要它,它就成为你的财富,你越需要它,它的财富价值就越大。

先谈到这里。


在下对功用价值的认识与阁下有所不同,我不认为一样事物的功用应该比较固定的,相反我认为是可变的,您所举的那些例子恰恰正好说明了这一点,例如衣服的保暖的功用,水的解渴功用等等。难道您认为衣服一定只会产生保暖功用,水一定只会产生解渴的功用?不错,在冬天我们衣服着得少时多添件衣服的确会使它对使用者保暖的好处,但在大热天时我们身上却直冒汗如锅上蚂蚊,这时巴不得脱光全身怎还会去多加衣服保暖呢?即便是冬天也有因多着衣服而热出汗的呀!水的解渴功用也同理,一个口渴的人对其来说喝水的确能解渴,可当其渴足不渴时再渴就可能坏了身体了,尤其对于一个尿毒症患者喝水对其而言简直就是负担!

再说你的另一个例子,“10多年前买了一个日立录象机,那时,它是很值钱的,应该说是有价值财富,当然是非常爱护,也舍不得使用,但放到今天,它的功用还是和当初一样,没有改变,而只是我对它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因此它不仅不能在被看成是有价值的财富,只能被看成是电子垃圾了。这个例子中日立录象机的客观功能虽然基本不变,可时代变了啊,跟今天的DVD等相比简直没法比,相比之下在使用者的价值标准变动的情况下,原来那台日立录象机对使用者的功用也下降(当然,您可能把功用看或因定功能),其实功用跟效用一样也有边际性,只是两者从不同角度从发,上面的那些例子中功用是从被使用的物品角度出发来看物品与使用者的价值关系,而效用则相反从使用者的角度出发来看使用者与物品的价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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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06-12-17 20:5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认为价值财富对于单一个系统而言,比如该系统就特指是某一个人吧,对于他或她而言其价值财富有获得的效用价值财富与付出的成本耗费及其产生的客观受用者的有用性——即功用价值两方面;从该系统或这个人与发生联系的另一系统或个人之间的差异来说,不是个单立概念,如象拥有多少数量的钱那么简单,只能是从两者之间的差异去求取价值量。这点我觉得非常重要,传统的劳动价值论之所以走入死胡同也正是如此,现在人们把使用价值与效用价值混淆也是如此,在于人们的罗辑混未能从多角度出发分折问题。下面在下从逻辑上进行推理分折给阁下看:

比如2个系统甲、乙,以甲为主体,从付出的功用角度:乙对甲的“功用”表示为:“乙→甲”。

同理,以乙为主体,从获得的效用角度:甲对乙的“效用”表示为:“乙←甲”。

请问在这里,“乙→甲”的“功用”与“甲←乙”的效用有何不同?只不过换个立场表达而己!

请赐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7 21:09: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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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ssmmb 发表于 2006-12-18 10:0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lhyhqh88888在2006-12-17 20:17:00的发言:


在下对功用价值的认识与阁下有所不同,我不认为一样事物的功用应该比较固定的,相反我认为是可变的,您所举的那些例子恰恰正好说明了这一点,例如衣服的保暖的功用,水的解渴功用等等。难道您认为衣服一定只会产生保暖功用,水一定只会产生解渴的功用?不错,在冬天我们衣服着得少时多添件衣服的确会使它对使用者保暖的好处,但在大热天时我们身上却直冒汗如锅上蚂蚊,这时巴不得脱光全身怎还会去多加衣服保暖呢?即便是冬天也有因多着衣服而热出汗的呀!水的解渴功用也同理,一个口渴的人对其来说喝水的确能解渴,可当其渴足不渴时再渴就可能坏了身体了,尤其对于一个尿毒症患者喝水对其而言简直就是负担!

再说你的另一个例子,“10多年前买了一个日立录象机,那时,它是很值钱的,应该说是有价值财富,当然是非常爱护,也舍不得使用,但放到今天,它的功用还是和当初一样,没有改变,而只是我对它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因此它不仅不能在被看成是有价值的财富,只能被看成是电子垃圾了。这个例子中日立录象机的客观功能虽然基本不变,可时代变了啊,跟今天的DVD等相比简直没法比,相比之下在使用者的价值标准变动的情况下,原来那台日立录象机对使用者的功用也下降(当然,您可能把功用看或因定功能),其实功用跟效用一样也有边际性,只是两者从不同角度从发,上面的那些例子中功用是从被使用的物品角度出发来看物品与使用者的价值关系,而效用则相反从使用者的角度出发来看使用者与物品的价值关系!


实际上看了你对“功用”的理解,和我们讲的“效用”相似的,例如,你说衣服保暖的“功用”,也要根据天气情况来确定,天气热了,即使衣服的保暖功用没变,而人对它的需求发上了变化,所以它的功用也就没有用了;而录像机的问题也是这样,并不是录像机的功用下降了,而是DVD的功用比它更好更强,但最主要还是用于使用人对它的需求发生了变化。所以,不论你用“功用”也好,其他人用“效用”也好,而我用“满足价值”,实际上都是相对于使用者的需求大小而言的。只不过用的词不同,但意思应该相似的。不知你是否认同这样的理解?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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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06-12-18 16:1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不错,形式上与你的理解差不多。但我的价值论不仅仅是指“人”的价值,而是泛指任何以系统形式存在的事物的“优化效应”。而“人”的价值却是“财富”,“财富”包含于“优化效应”之中,是“人”的“优化效应”价值体现。

“功用”和“效用”是从不同角度而言的两种论述方法。从参照主体系统的角度出发,“功用”只是把参照主体系统当作一个控制系统时该系统对目标对象系统输出所产生的物质、能量、信息三要素的有用性——“优化效应”——或有序性程度,;“效用”则是参照客体系统对主体系统输入所产生的物质、能量、信息三要素的有用性——“优化效应”——或有序性程度,当然,参照系统可以泛指任何以系统形式存在的事物,可以是物质系统、可以是能量系统、可以是信息系统,可见,“功用”和“效用”的量只能从相互联系的系统之间的差异中求取。不过从以“人体”为参照系统的传统主流经济学的“效用”概念好像侧重于心理意识的“效用”——即“满足(意)”,而我认为“人体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包括身体与意识,“效用”概念不能仅是以心理意识的“效用”,同时也应以身体的生理优化效应”——或有序性程度即健康为依据的“效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8 16:21: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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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mmb 发表于 2006-12-18 22:4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看来你对价值的理解是多方面,不过我个人认为对概念的定义越简单越清楚越好,对财富的价值也是如此,即就是以人的需求大小来衡量价值大小,财富价值就是这样的一种价值。而财产价值就是在财富价值的基础上加一个所有权的因素,即当一个有价值的事物(财富)具有了所有权,即为财产了。所以我个人觉得,在经济学中将价值分为两类,即财富价值和财产价值,以取代那些“抽象价值”“使用价值”“交换价值”“效用”等即含糊又混乱的价值概念。

财富价值是以事物满足人的需求大小为价值量的,而财产价值则是以获得该财富时所付出的代价的大小为价值量的,付出的越大,财产的价值也就越大。因此,通俗的说,财富价值就如同我们所说的“使用价值”“效用值”等,而财产价值就如同“抽象价值”“成本价值”。

这样的划分简化了价值的概念理解,使我们更清楚的了解价值问题的本质,并能更好地分析经济的问题。不知这里的经济学大狭们是否认可这样的划分。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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