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ayla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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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由实物地租转变为货币地租的评价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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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税,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政治权力,组织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国家存在的经济表现。它不但是维持公共权力的经济基础,对于经济发展也起着重要的杠杆作用。

马克思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也是对社会进行管理的形式。管理需要费用,费用来自财政,财政来自赋税。赋税在我国始于夏代早期,随着社会的变迁,不同的社会制度的更迭,出现了不同的赋税制度,一方面,它们是当时社会政治、经济面貌的直接反映,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它们又对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发生着重要的影响。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主要趋势主要是要四个方面:封建统治者对农民人身控制的松弛,收税标准从以人丁为主向以土地为主转变,这一转变以唐朝两税法为重要标志;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赋税由实物为主逐步向货币为主转变,这一转变以明朝的一条鞭法为标志;赋税征收种类由繁杂向简单转变,如两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制都是把各种杂税合并起来,统一征收;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 如两税法。

在货币地租出现以前,中国古代的地租形态还有劳役地租以及实物地租两种形态。

首先是劳役地租,我认为这种形态的地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的生产效率,实际上也就减少了农民的实际收益。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劳动力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之一,因而有了对人口问题的高度重视。但由于把劳动者看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国家赋税和徭役的承担者。

因此,在古代的劳役地租中关心的也主要是丁数。而对于中国古代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来讲,最重要的也是所谓的“丁数”,所以,我认为,劳役地租减少了农民个人的劳动时间,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的生产能力,这对农民的生活水平或是生活的条件都不利的,特别是在赋税和徭役都十分繁重的历史时期,小农家庭中的青壮年劳动力都被迫要服从,使得小农家庭中的劳动力以及劳动的时间的递减,小农家庭想要获得更多的收入,就必须付出更多,这样从另一个方面其实是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接下来是实物地租,实物地租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相当长的时间,这是主要的地租形式。而唐朝的租庸调税制是对唐朝以前我国两千多年来各朝代所实行的实物税的总结。这种租佃制度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服役负担相对减轻,使许多荒地被开垦出来,而对于ZF,也有了相对稳定的赋税收入,府兵制也得到巩固。

其实每一次的赋税制度的变革都会引起人口的增加,土地的开垦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实物地租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使得农民比较有人身自由,小农经济的家庭中的劳动力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增加自己的收入,可以从事农业以外的一些活动,这是促进手工业及商业的一种因素。

我认为实物地租在一定程度上比劳役地租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这只是在丰收的年份。在丰收的年份,农民会得到比平常的年份多的实物,这样来讲,实际上是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但是如果是在歉收的年份,农民的实物收入会减少,但是小农家庭中的劳动力已经为实物的收入付出了很多劳动,此时上交了实物地租,家庭中的剩余就会很少,农民的生活就会变得拮据,实际上农民的负担就无形中加重了。

后来是货币地租,实际上没有哪一个朝代或是时期只是单独的征收劳役地租或是实物地租,一般来讲,都是劳役与实物相结合,征收的变化是比例的变化。最典型的明代的“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无论田赋或力役一律折银缴纳,差役由ZF雇人充当。这是我国税收历史上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的一次重大改革。这就简化了税收原则,增加了ZF的收入,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取消了中国古代几千年来的人头税,客观上起到了人口增殖的作用,而人口数量的增长在一定时期内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新生劳动力,对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也就是在经济发展的条件下,才会使得农民的负担相对减轻。这种地租形式的产生是我国商业的发展的一种折射,这样农民的人身自由可以说是得到很大的解放,这个时期,中国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

我觉得从另一个方面来讲,货币地租需要农民将自己的实物转换为货币,如果当年出现歉收的状况,农民的实物数量减少,将实物转换为货币实际上也就更多的减少了农民的收益;如果当年出现的是大丰收,那么农产品的价格会下降,农民的实际收益还是会减少,即使是丰收,还是要拿出比以往更多的实物进行交换以得到足够用来支付货币地租的部分,在我看来,这是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但是后来的“一条鞭法”或是“摊丁入亩”,其实是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或者可以说彻底解放了农民的人身自由,农民有更过的时间从事其他的生产活动,使得农民的负担相对减轻,这样既减少贫民逃亡,增加了人口数量,实际上也是增加了小农经济家庭的劳动力,也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国家往往会指定一系列规则以使统治者及其集团利益最大化,同时维持国家机构的运转并向公众提供公共产品。这就是中国古代历朝历代都会实行赋税制度的变革的最根本的原因,这些赋税制度的变化,都是为了降低了交易费用,提高了社会运行效率,开始之初,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农民的负担,但是,这会使得土地兼并变得严重,而土地兼并问题突出,会使得赋役失均,就又会导致农民负担加重,此时农民有可能卖掉土地,农民生活就变得更加拮据。

黄宗羲对中国古代的赋税变革的论述中指出了历朝的赋税改革实际上都是“并税式”改革,改革之后,旧税未减,徒增新税,增加了百姓的负担。这种看法在我看来有失偏颇。例如清朝的摊丁入亩,又称“地丁合一”, 清ZF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新增人丁,不再加收丁税。即是废除了人头税,对农民的人身自由进一步放宽,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综上,如果简单地从农民收入的多少和赋税比例来对比,这样选择的两个变量都是在同时变化的,特别是在丰收的年份和歉收的年份这两个极端的条件下分析,农民的收入会发生大幅度的变化,而与此同时,赋税制度也会发生变化,即是农民负担的赋税比例发生变化,因此不会得出准确的结论。随着古代社会的进步,生产力发展水平提高,土地开垦的面积在不断地扩大。在这种形势下,地租形态的变化,农民负担赋税的比例有所改变,使得农民的负担相应地发生改变,而衡量农民负担究竟是加重了还是减轻了,我认为应当是只要赋税增加的幅度小于生产力增长的的幅度,农民的负担应该是减轻了,反之,如果赋税增加的幅度大于生产力增长的的幅度,农民的负担就会加重。

【参考文献】

【1】郝秉键,《从贡、助、彻到 “初税亩”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第一次变革》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视点,2005

2】褚鸿运,《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变革的三大里程碑》,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0

3】刘庆军,刘春华.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变革的评价》,黑龙江科技信息,经济论坛, 2010 .

4】刘德成,《中国古代赋税减免析论》,河北财经学院学报,1994

5】刘方健,《中国经济发展史简明教程》,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

6】敖汀,《中国古代赋税与人口增长》,延边大学学报,2007

7】孙文学,王振宇,《中国历次赋税改革的社会效应研究》,社会科学辑刊,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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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古代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经济发展 关键词 历史 中国古代 马克思 经济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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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笙箫作别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12-12 16:09:0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现在社会如果收人头税,有控制人口的作用么?
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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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zaitian 发表于 2011-12-13 12:23:5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您的史观有待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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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小白鼠 发表于 2011-12-13 13:13:0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文章中的四个转变说的不错,说说几个看法:
1应该理解赋税征收的对象不单单是农民,尽管有些贵族有赋税免证权,但未必都是如此。
2明代一条鞭法征收银两未必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对照明代的不同季节的商品兑换价格可能会发现,这或许是赋税征收者新的变相增加赋税的方式。本文的后半部分也有提到。
3中国古代赋税征收的演变方向是:以人口税向财产税征收;赋税征收逐渐走向正规化、制度化。
4劳役地租究竟有没有削弱农民的劳动效率不能信口而说,要给出实证。
5再就是地租到底是农民向地主缴纳的,还是想国家缴纳的要给出界定。
6政策制定者会有冲破原来约束的冲动,背离原来政策的初衷,政策的制定者未必是政策坚定的执行人。
7文章的字号大小不一致,让我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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