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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只看了前面三节,几个问题:
1、文中“同种商品的选择”其实就是关于不同质量的同类商品的选择(有用性高的棉衣与有用性低的棉衣),和不同商品的选择没有本质区别,质量不同完全可以处理为不同商品,专门搬出“同种商品选择”的名头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
2、忽略信息费用的存在。消费者怎么确定有用性大小?买甘蔗时拿专门的仪器测含糖量?要是“有用性”这么好确定,现实之中也不会有“以价定质”的现象了。
3、有用性的标准太过多变,以甘蔗为例,含糖量可作有用性的指标,长度可不可以?粗细可不可以?重量可不可以?多种有用性之间可以加总吗?凭什么可以加总?每个消费者对有用性的偏好恐怕都不是完全一样,怎么确定哪个是关键的有用性指标?
4、消费者选择理论本身就是个套套逻辑,以此为基础建立模型也是一笔糊涂账。至于冲击诺奖就更是噱头而已,得了诺奖又能证明什么?诺奖颁给“貌似正确”的套套逻辑又不是一回两回了。现实经济生活才是LZ为自己正名的唯一舞台。既然是房价理论模型就以能否阐释现实生活中的房价为标准,能解释现实大家自然会认可你,否则无论怎么在这里打广告也是徒劳,平添人们的厌恶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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