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基本路径
物与物的相互作用——物与人的相互作用(实践)——感官的感知觉(具体经验)——归纳与归结——科学分析——辩证综合——模拟建构——在实践中具体再现——在实践中检验、修改、丰富、完善——在大规模实践中推广、普及
哲学中的逻辑演进
认知的途径、形式与秩序——“原始逻辑”——形式逻辑(修辞)——数理逻辑(科学)——辩证逻辑(哲学)——“实体逻辑”(模拟建构性逻辑,科学与哲学的统一)
我对属性与本质的新定义
属性:事物具有的推动实现某过程或参与维持某状态的机能或特征。
至少有三种属性:内在固有属性(如运动)、外在展现属性(如氧化性)、外在比较属性(如大小)。
本质:事物具有的带某种根本性(本源性)的属性或特质。
至少有三种本质:
类本质:使事物归结为某界域或某类别的属性或特质,如动物;
基本质:同类事物共有或某个事物独有的带根本性或基础性的属性或特质,如能动性;
构本质:由一定的要(因)素通过一定的关系模式(互动机制)和子(分)系统建构而成的本(实)体及其在某一层次、某一方面的联结展现,如人体的呼吸系统、经络系统,社会再生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