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weiluoye 发表于 2011-12-20 12:25 
结论太轻率了!态度且很轻佻!资本论第二三卷与资本论第二三卷手稿是一码事吗?治学严谨,我们离东洋邻居还 ...
呵呵!
从这位日本人的所说的地方来看,他离严谨还差得远。而且我的态度轻佻和庄重与否完全取决于面前的对象!对于我崇拜的思想家们,我始终敬畏和崇拜,而对这些思想浅薄的人来说,无论如何我也庄重不起来。
呵呵!
马克思用一整卷来阐述自己的价值理论,难道还会在第二卷和第三卷叙述第一卷的发展中会犯价值规定不同的毛病。仅此一点就足以表明,马克思是不会犯不严谨的错误的。而且,这位日本人还指出什么马克思不同时期的手稿,但是马克思最早的比较系统一点的著作还不是六十年代出版的《资本论》,而是之前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而且,马克思在与恩格斯的通信里多次对自己的《资本论》的整个系统有许多的想法。这足以证明,马克思这里已经完全掌握了资本的运动规律,但是以马克思的严谨、认真,他对于新的理论著作和新的理论都是很重视的。这一点,恩格斯多次说出来了,尤其是马克思死后,恩格斯读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的手稿的时候,就曾说过,马克思如果把这些早发表出来就好了,那对于工人阶级的运动会有具大的作用,但是马克思的态度是完美,当他觉得还有一些理论他没有读到,研究过并结合自己的理论给予彻底的批判的时候,他不会把自己的观点告诉别人,甚至恩格斯也不知道。
看来你对于外国的学者还是有点敬畏的。但是只有对于对方的言论还不理解的时候我们才会有点敬畏,一旦我们认清了他们言论的空虚,那就会使得我们轻视他们。因此这和治学严谨完全不是一回事。马克思在第二卷和第三卷关于商品价值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以及商品价值由这三个部分组成这样的错误和在社会角度认识上的相对真理性那是在多处说过。只不过这位日本人不懂得而已。
其实这位日本人的发现,只不过是马克思所说的,从社会角度看,全年新创造的全部价值,即第二部类的全部商品价值,可以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而全社会全年的工资、利润和地租相加就是第二部类的全部商品价值。这本是一个同义反复,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是正确的,但是一旦把这个相对正确的东西,用到全年生产的全部商品(包括原来的不变资本的转移)上来说,就完全不正确了。因为这里完全没有讲第一部类的不变资本部分。
所以,我们现在的西经的那个GDP的规定是十分有问题的,不过这里不是研究这个问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