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1.国家法律规定,只要不是通过抢劫、掠夺、偷盗等行为占有的物品,其所有权归最先占有人。
假设:2.某人圈占了一块无主草地,遂成为该土地的法律所有者;
假设:3.圈占后,该人立即将所占草地入市交易,获得1万美元货币。
问题:无主草地的所有者并并没有付出劳动,却获得了1万美元的收入。这是否说明劳动决定价值,是无效的。劳动价值论能解释这个问题吗?
|
楼主: 孔雀鱼
|
1236
5
[学科前沿] 一个小问题,有点糊涂 |

|
高中生 52%
-
|
| ||
|
|
| ||
jg-xs1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