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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版主
真正的问题也许是:何来“西方经济学效用论的真正问题在于效用最大化的不可证明性”这一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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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
呵呵,你这个句子可真够晦涩的。
我不知道为何经济学要去证明因人而异的效用最大化,既然设定了自己的对象是理性人,对其达到效用最大的方式的探究有何意义?只有效用最大的那个点,才会和其它人发生有关,而如何达到,是你回家关起门来的事情,和他人无关。个人事件不是经济事件,经济学不必对此热衷。
效用论能成为经济学的主流,实在是一条弯路。把某个人效用和关系两个人的价格概念搅和在一起,说明经济学从来都没有真正懂得价格和效用。交换当中有两种商品,有两种商品对两个人的不同效用,和价格相关的不可能是其中某种商品对交换某一方的效用。
这段话很有意思。
经济学啥时候“去证明因人而异的效用最大化”了?——这句话晦涩与否?
后面的说法更是不知所云,晦涩……
别忘了这样的逻辑:
就算经济学“从来都没有真正懂得价格和效用”,它也丝毫无法“证明”你“真正懂得价格和效用”。
你能把经济学的“偏好”、“效用函数”、“Marshall需求函数”的意义说一下吗?
如果你说不出来,至少说明你“从来都没有真正懂得经济学”,如果是这样,出自你口的“经济学从来都没有真正懂得价格和效用”就缺乏可信性了吧?(虽然你的判断仍可能正确,但这就不是你所论证的了)
学术权威
理性人就是追求效用最大化之人,这一理性人定义说明效用最大化是被“定义”出来的。
效用和利润无关。利润是厂商的,效用是消费者的。厂商可以通过经营对于消费者效用完全不同的商品获得相同的利润。如中关村的民工卖电脑或者卖大米。
效用也和价格无关,价格是交换时的问题,效用是通过交换获取物品所有权之后消费过程中的问题。一碗饭是否可以吃饱肚子,和它是用几元钱买回来的无关。
如果用效用论部分解释消费者的购买力投向和分配结构,还有点意义。如果用它去理解价格和厂商行为,那实在距离科学分析太远了。
学科带头人
厂商的利润来源于销售收入与成本差价。最终产品的销售收入取决于厂商提供给消费者什么样、多大量的效用,消费者才会根据这些决定花费多少收入去购买。利润最终来源与效用。
效用不只有类的区别,还有量的差异。种类不同的效用可以获得相同的利润但是对于同种同量的效用,又在同收入的约束下,就不可能有利润差异。
没有消费的需要哪里来的交换?消费与交换无论是形式逻辑上还是历史逻辑上,消费都在交换之前。历史上,在没有交换之前就没有消费行为?自给自足的消费不叫消费?你又见过哪怕一个最终不为了消费而进行的交换?
你说得对啊,没有交换之前就有消费——一种自给自足行为。这不恰恰说明效用和价格没有必然联系吗?
交换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商人之间的交换就和效用无关,它也不考虑最终的效用,因为效用如何只有消费者自己知道,他无从考虑。不能把具体的一次交换和“最终”扯在一起。
不要忘记,你所消费的一块面包,每一口都是按照同一价格买来的。当你开始消费体验效用的时候,价格已经成为过去时了,购买量也已经成为不可更改的事实了。或许你对第一口和最后一口有不同的感受,但是和价格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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