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张建平
15477 84

[转帖]效用最大化是不可证明的 [推广有奖]

41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1-16 11:0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7-1-15 12:04:00的发言:

是因为果子有效用才买还是买来才有效用?如果天天有果子从树上掉下,需要得到满足,还会买果子么?不买果子,价格从何而来?天不下雨,果子掉不下来,于是要花钱买果子,于是有了价格,已经得到的效用越少,购买预期越多,价格越高,效用与价格怎么无关?

首先要区分“有没有效用”和“效用的大小”两个概念。其次要注意“什么物对什么人的效用”问题。

不买果子,当然无价格可言,这只能说明“价格”源于交换!而不是价格源于效用。为了得到果子的效用,即使树上不掉果子,他还可以去摘、偷、抢、讨。你不会说效用和偷抢乞讨有关吧?

你再解释一下,什么叫做“已经得到的效用越少,购买预期越多”?教科书经常讲第一口效用如何、第二口效用如何,难道买果子是一口一个价格地付帐的?还是一个一个果子交易的?

其实,作为交换比例的“价格”是由交换双方共同商定的,不可能在价格和消费者对商品的效用之间建立起关系,还有另一种商品(如货币)和另一个消费者(卖家)的效用问题。比如拿鸡蛋换盐巴,有盐巴对双方的效用和鸡蛋对双方的效用对比问题。你凭什么只把单方面对单一物品的效用和由双方决定的价格挂钩?其它的效用为何不起作用?如果不起作用,“价格由交换双方决定”又是如何体现出来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6 11:06:17编辑过]

使用道具

42
ruoyan 发表于 2007-1-16 15:3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championway在2007-1-16 10:26:00的发言:

关于“稀缺”的问题,你看我其它的帖子吧。

我的观点,在“物以稀为贵”中,“稀”是供给速度相对需求速度较小的意思。一个服装厂每天生产1000件服装,对于一个小买主来说,这个速度足够了,对于大买主来说,就可能还供不应求。

就交换当中的价值判断来说,《终结》中给出一个办法:交换价值=有用性×获取难度。难以获取,也可以用“稀缺”表示吧。但是,难不难是对不同的人来说的,俗话说“会者不难,难者不会”。因人而异,是为主观。

两个速度之差,是单位时间内“供给”与“需求”的差额。这个值为正,谓之稀,可以。但是需求即便是主观的,供给也是主观的吗?如果你承认瓦尔拉斯,稀缺性就是价值,是不是说明价值兼具主客观性?

至于交换价值,我认为不存在,只不过是对交换解的称谓,在人们得不到这个解时,只是一种猜测。而得到那个解后,会发现不存在这样一个表达。但那是另一个题目。这里暂不讨论。只请考虑,在一个交换中交换价值是几个。

使用道具

43
ruoyan 发表于 2007-1-16 15:4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championway在2007-1-16 10:30:00的发言:

不知道你要说什么。我上面不是说了人类学会交换之前就在消费嘛。其它生物都在以自给自足的方式消费资源。既然如此,不正说明消费体现出来的效用和交换比例(价格)无必然关系吗?

消费既然在交换之前,就说明消费不依赖于交换。而消费依赖于交换可是你坚持的观点。

没有消费的目的,交换有必要吗?否定的答复意味着没有消费就没有交换,消费是交换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交换的必要条件。怎么说没有关系?

如果你说去年的消费与明年的交换有没有关系,那就不是在讨论消费与交换的一般关系了。效用没有预期吗?边际效用就一定是过去的吗?实际上,对于物品的评价都是根据预期带来的边际效用进行的评价。但是预期也不是别的预期而是边际效用的预期啊?你不能用边际效用与交换价格无关来否定啊?

使用道具

44
ruoyan 发表于 2007-1-16 15:5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championway在2007-1-16 11:05:00的发言:

不买果子,当然无价格可言,这只能说明“价格”源于交换!而不是价格源于效用。为了得到果子的效用,即使树上不掉果子,他还可以去摘、偷、抢、讨。你不会说效用和偷抢乞讨有关吧?


“价格”源于交换!交换价格源于交换——同意。但接着可以说交换源于效用——预期效用而不是过去的效用,这可以吗?,所以,价格也源于预期效用。

摘、偷、抢、讨的对象有一个是无效用物品的吗?

为了效用是交换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

使用道具

45
ruoyan 发表于 2007-1-16 16:0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championway在2007-1-16 11:05:00的发言:

其实,作为交换比例的“价格”是由交换双方共同商定的,不可能在价格和消费者对商品的效用之间建立起关系,还有另一种商品(如货币)和另一个消费者(卖家)的效用问题。比如拿鸡蛋换盐巴,有盐巴对双方的效用和鸡蛋对双方的效用对比问题。你凭什么只把单方面对单一物品的效用和由双方决定的价格挂钩?其它的效用为何不起作用?如果不起作用,“价格由交换双方决定”又是如何体现出来的?


2+2是交换的基本模型,这从马克思到杰文斯到现代经济学的教科书中也都可以看到。这我没有反对,四个价值判断也认为对。我的文章里你可以看到价格的具体数学解析式,里面都是四个餍足与禀赋构成的边际效用变量决定的价格。但这是交换价格。而交换价格不过是价格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不是唯一形式。价格的本质,我认为是失去与所的之比,在这个最一般最简单的意义上,个人的消费选择中就有价格,所谓机会成本就是这个价格。生产中耗费一物品生产一物品也有价格。理论上的本质一般定义与个别表现是有区别的,你不能用个别去否定一般。

使用道具

46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1-16 17:5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7-1-16 16:04:00的发言:

2+2是交换的基本模型,这从马克思到杰文斯到现代经济学的教科书中也都可以看到。这我没有反对,四个价值判断也认为对。我的文章里你可以看到价格的具体数学解析式,里面都是四个餍足与禀赋构成的边际效用变量决定的价格。但这是交换价格。而交换价格不过是价格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不是唯一形式。价格的本质,我认为是失去与所的之比,在这个最一般最简单的意义上,个人的消费选择中就有价格,所谓机会成本就是这个价格。生产中耗费一物品生产一物品也有价格。理论上的本质一般定义与个别表现是有区别的,你不能用个别去否定一般。

我的新帖发出去了,写了近3个小时呢,你看看再说吧。

从你上面的话可以看出,我们的近似点是非常多的,可能表述方法有所不同。你说的“得失比”不就是交换比例吗?支付就是“失”,买入的就是“得”。

我个人认为,如果把价格概念一般化,还不如另造一个特例的价格概念“交换比”或叫做“换比”描述交换当中的价格问题。我前面有个帖子叫做“交换概念之正解”,其中一段就是针对你的“一人交换论”而写的,我认为交换的根本内容是所有权交换,而“一人交换论”恰恰掩盖了所有权问题,也否认了交换是两个私有者之间的行为的交换概念。

使用道具

47
ruoyan 发表于 2007-1-18 15:4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championway在2007-1-16 17:52:00的发言:

我的新帖发出去了,写了近3个小时呢,你看看再说吧。

从你上面的话可以看出,我们的近似点是非常多的,可能表述方法有所不同。你说的“得失比”不就是交换比例吗?支付就是“失”,买入的就是“得”。

我个人认为,如果把价格概念一般化,还不如另造一个特例的价格概念“交换比”或叫做“换比”描述交换当中的价格问题。我前面有个帖子叫做“交换概念之正解”,其中一段就是针对你的“一人交换论”而写的,我认为交换的根本内容是所有权交换,而“一人交换论”恰恰掩盖了所有权问题,也否认了交换是两个私有者之间的行为的交换概念。

认为对交换的本质上我们认识有区别。我认为交换的本质是“不同种类效用之间转换”,而你认为交换是“物品之间的替换”,由此才衍生出“所有权”的交换本质。但是再2+2的交换与一人两物品间的交换(选择消费或生产)中,都遵循着用低的边际效用换取高的边际效用的内在的倾向,正是这种倾向决定了“换”。而只要换,就有得失,就有得失比例。所以,得失是本质的,而且效用的得失是更为本质的,而交换比例、生产率、机会成本都是这一本质的表现形式。

使用道具

48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1-18 22:4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7-1-18 15:46:00的发言:

认为对交换的本质上我们认识有区别。我认为交换的本质是“不同种类效用之间转换”,而你认为交换是“物品之间的替换”,由此才衍生出“所有权”的交换本质。但是再2+2的交换与一人两物品间的交换(选择消费或生产)中,都遵循着用低的边际效用换取高的边际效用的内在的倾向,正是这种倾向决定了“换”。而只要换,就有得失,就有得失比例。所以,得失是本质的,而且效用的得失是更为本质的,而交换比例、生产率、机会成本都是这一本质的表现形式。

换,是行为动词,要有行为主体。你把没有生命的物品当作和人交换的主体,我个人认为不合适。交换当中涉及到价值判断问题,客体没有价值判断的能力。

边际的概念不仅模糊,而且多余。你不妨说说用10只鸡换2只兔子,是如何考虑边际效用问题的?

如果是我用10只鸡换了2只兔子,我就会认为每只鸡的价格都是0.2只兔子;反过来,如果我用2只兔子换回了10只鸡,我会认为每只兔子都值5只鸡。我不会去盘算先吃哪一只后吃哪一只,也不会考虑第一只鸡的效用,第二只鸡的效用……我之所以换,是因为我认为得到的价值量(或效用量)比让渡出去的东西对我的价值或效用量要多,得到更多的效用或价值,就是换的行为动机,即趋利避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8 22:50:55编辑过]

使用道具

49
ruoyan 发表于 2007-1-20 19:4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championway在2007-1-18 22:48:00的发言:

换,是行为动词,要有行为主体。你把没有生命的物品当作和人交换的主体,我个人认为不合适。交换当中涉及到价值判断问题,客体没有价值判断的能力。

边际的概念不仅模糊,而且多余。你不妨说说用10只鸡换2只兔子,是如何考虑边际效用问题的?


换,是行为动词,行为主体就是消费者本人。但交换对象是“物与物”。而且,看似消费者甲的物与乙的物在交换,却隐含着自己放弃一种效用来换得另一种效用。我的看法,在交换者眼中交换对方不过是一种媒介。

边际的概念模糊是没有去认真理解,而不是本身就模糊,你哪里模糊?至于多余,先确认是否认清再作判断。

使用道具

50
ruoyan 发表于 2007-1-20 20:2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championway在2007-1-18 22:48:00的发言:

如果是我用10只鸡换了2只兔子,我就会认为每只鸡的价格都是0.2只兔子;反过来,如果我用2只兔子换回了10只鸡,我会认为每只兔子都值5只鸡。我不会去盘算先吃哪一只后吃哪一只,也不会考虑第一只鸡的效用,第二只鸡的效用……我之所以换,是因为我认为得到的价值量(或效用量)比让渡出去的东西对我的价值或效用量要多,得到更多的效用或价值,就是换的行为动机,即趋利避害。


物物交换比例无异议。

但希望能理解效用的预期性。人有基本记忆能力,人们已经消费了的物品的效用会存储起来,在下一次有了同样需要时,对将获得的该种物品就会有一个效用的预期。正是这个预期产生了评估。对于没有消费过的物品,对于没有“品尝到梨子的滋味”的人,这种预期不存在,只能靠别人的描述来“想象”性的评估,promotion实施的大致是这种努力,包括广告。而评估的内容就是古人称为边际效用的东西。

不管是已经有经验的边际效用还是想象的边际效用,边际效用的评估对于交换起着基础的作用,或者边际效用对于交换有着最贴切的解释。进一步,要研究边际效用的量化,这是古典边际效用理论遇到的难题,也正因为此,经济学才从帕类托开始走上了序数效用理论的道路。但我认为基数效用是可能的,最基本的看法就是以稀缺度表达边际效用。

没有边际效用的量化就等于不知“利害”,没有定量的利害又怎么比较,趋多少,又避多少?所以,弄清边际效用不仅不多余反而是交换的必要条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0 20:30:44编辑过]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6-16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