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你认为一个人做3个杯子/小时,一个人做2个杯子/小时,一个人做1个杯子/小时,从而(3+2+1)/3=2才算一个平均值,而1个人做10把牙刷/小时,一个人做6把牙刷/小时,一个人做把2牙刷/小时,从而(3+2+1)/(10+6+2)=6/18=1/3就不是一个平均的过程了?在这里,不管每个人做杯子或牙刷所耗费的时间如何有区别,是不是最后一个杯子都能换3把牙刷,而一把牙刷都能换1/3个杯子,请问,在这里,是不是不管生产杯子的生产效率如何有差别,是不是出现了一个同一的东西?而这个同一的东西是只能在交换过程表现出来的,这个价值实体只有通过交换价值才表现出来,这个同一的东西从而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是那个抽象劳动。
同样,活劳动或具体劳动也不是价值,相反,活劳动只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由自己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由自己产品是使用价值来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劳动,我们简称为有用劳动。从这个观点来看,劳动总是联系到它的有用效果来考察的。”有用劳动或活劳动,对应着劳动二重性的使用价值,而社会必要劳动对应着劳动二重性的交换价值。把活劳动与价值等同起来,违背马克思自己所宣称的“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却把这种违背宣称为马克思自己的意思,这样的论点不是坚持劳动的二重性,而是自创了价值的二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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