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哲学简史
2177 0

[经济热点解读] 再问中国经济:娜拉出走之后怎么办?(政治改革如何推进?) [推广有奖]

  • 17关注
  • 2粉丝

讲师

37%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9 个
通用积分
7.0500
学术水平
6 点
热心指数
7 点
信用等级
6 点
经验
6725 点
帖子
256
精华
0
在线时间
724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1-20
最后登录
2023-10-16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在中国现代文化史上,挪威剧作家易卜生的《玩偶之家》无疑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剧中主人公娜拉摔门离家而去的结局,在新文化运动的大潮中,被赋予了革旧图新的含义。不过,1923年12月,鲁迅在北平女子师范大学做了《娜拉出走怎样》的著名演讲,在这场讲演中,他清醒地提出了“娜拉出走之后怎么办?”的命题。

        后来顾准对此又做了进一步的思考。顾准认为,一次大的革命胜利或叫成功后,其实也如同娜拉出走后一样会出现新的问题。娜拉出走,说明娜拉在挣脱家庭牢笼争取自由上取得了胜利。遗憾的是,她出走,即“胜利”之后的结局,依据合理的推测,并不美妙。而一次大的革命取得成功或叫胜利后,会不会就是“红旗招展”,所有的人就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了呢?现在看来,这个遗憾比娜拉出走后的遗憾更大,结果更让人痛心。

       如今我们似乎又一次面临如此困境:“娜拉出走之后怎么办?”

     过去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固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然而积累的问题和矛盾也是越来越突出,政治改革已是迫在眉睫。“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自从温总理上月底高调重提邓小平政改目标以来,人们对于政改的讨论就不绝于耳,当然这里也不乏一些居心叵测的人。

    辛鸣在《南风窗》中发表文章就说到,“在今天的中国,整个社会都在谈论政治体制改革。一个政治家如果不就政治体制改革说上几句话,不仅政治形象受损连政治地位都会遭遇质疑;而一个学者如果不呼吁几声政治体制改革,恐怕连知识分子的身份都保不住,更不用说在‘圈子’里继续混。”

    就目前的形势来看,进行政治改革是势所必然。现在“核心的问题不是政治体制要不要改,而是朝着什么方向改。”

娜拉出走之后该怎么办?在鲁迅看来,娜拉走后无非两条路,一条是走不下去,只好再回到她不喜欢的那个家中;还有一条路,就是堕落。而顾准通过亲身体会“革命取得胜利”后的滋味,他认为要想避免娜拉出走后的困境,只有实行民主政治,且不能去树什么“终极目标”。

    那么如今我们的政改呢?对此,有人忧心忡忡,有人虎视眈眈。

   多年来,关于政治体制改革,谁都知道不改就是死路一条,但由谁挑头改和怎么改,却似乎一直讳莫如深。时间不等人,如果一直这样温水煮青蛙,势必将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和政治成本。

      其实在改革开放已逾30载、中国经济总量跃居全球第二之时,领导人仍不得不重申“只有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国家才有光明前途”,这正是改革“边际效益”下降的反映。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拖不起、等不得了。

      前不久吴南生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就表示:“在纪念建立经济特区30年的时候,我们应该认真考虑整个改革事业,认真注意邓小平同志1980年8月18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

  当然我们还不得不谨防一些人浑水摸鱼,搞些换汤不换药的鬼把戏。袁伟时就在其文章《“中国模式”避不开的诉求》中指出:“民主与专制的分际可以抹杀,这超乎平常人的想像。不过,这并不新鲜。清末民初,梁启超就起劲贩卖这个货色。可是,他坦诚申明这是开明专制,实践中则成了袁世凯专制统治的文饰。整整一百年过去了,换个名词恐怕也改变不了事情的实质。主权在民还是主权在官,难以调和。主权在民是民主的理论基础,官员是公仆,必须得到选民授权,还要受到公民的监督。否则,就会主仆颠倒,导致政权变质。民本是以官为主,最终是圣君贤相为民作主。如果碰上能干的清官、明主,居高临下,亲民,惠民,老百姓会得到一些实惠。可是,要是上台的是贪官、暴君,老百姓就要遭殃了。而后面这个情况司空见惯。”

      对此我想关键还在于下一阶段政改具体该怎么做,做好了自然百姓受益国家受益,然而搞砸了则很可能使得改革的共识一步步消散,最终令人对所谓的瞎折腾式改革嗤之以鼻,这里不少学者也都曾有自己独特的观察:

木然认为:“体制内人与体制外人沟通必须奉行新的‘两个凡是原则’,即凡是体制内人宣传的真民主就要坚定不移地支持,凡是体制内人宣传的假民主就要坚定不移地反对,使体制内人和体制外人都要回到民主的谈判桌上来,寻求民主的共谋与共识。”

    而辛子陵则认为:“政治体制改革宏观上先解决党和人大的关系问题,微观上先解决各地维权运动百姓的切身利益问题。管住官员,关心百姓,这将是“胡温新政”最大的一个亮点。这也是百姓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最低要求。”

与此同时,章武生在《北京日报》发表文章认为:“目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最佳突破口应当是司法体制改革。我们过去的不少改革措施收效不大,与忽视司法的价值是有密切关联的。现代社会本应处于重要位置的司法在我国长期处于政治系统的边缘。司法权这样一种保障现代国家和社会正常运作的重要权力也被置于无足轻重的地位,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而这种忽略无疑是一个严重的失误。放眼世界历史,司法在政治发展中的价值已被很多国家的政治实践反复证明。任何政治系统的制度化和法制化过程都不可缺少它的司法结构和功能,并且,无论从理论抑或经验上来看,结构合理、功能正常的司法还构成了制度化和法治化的主导性力量。”

    高放在《政改的探索与前景》一文中认为,我们目前的问题就在于“权力过度集中”。“展望未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有三条思路、三个方案。第一种是保守的方案,以维护稳定为由,维护苏联过度集权模式的政治体制,反对突破苏联模式,只在现有体制内进行细小的改革。第二种是过急的方案,即走西方式三权分立、多党平等竞争之路。这是主张在体制外进行大改革。第三种是不‘左’不右的中庸之道。”

赵心树认为:“我看,不妨也学学澳大利亚人。这不是指具体的制度和技术;如我以上所说,澳国的制度还有许多不够民主而有待改进的地方。要学的是心态,那种不耻学习也不怕领先,目标宏伟却注重细节,敢于创新但务求实效的心态。”

……

     当然类似的讨论还有很多,(相关链接:南方日报:政治体制改革,未来特区新使命;郑永年:社会改革应先于政治改革;刘吉:先易后难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叶铭葆:否定“多党制”置8个民主党派于何地?;汪玉凯:政府改革的成效取决于思想解放的程度;翰啸:中国民主从哪里开始?)这里面不论观点如何,最重要的还是要有一个公共讨论的平台,让每个人都有发言的机会和自由。也许我们不一定会赞成每个人的观点,但我们应当尊重每个人发言的权利。我想这也应该我们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前提。然而至今我们还是有不少人因言获罪。记得谢潮平在《大迁徙》被封杀前还乐观的认为:“放心吧,除了秦始皇和清朝外,也没有见过哪朝哪代怎样迫害文人和著书的人。如今朗朗乾坤,陕西和渭南的官员敢开这个先例?” 可惜事情偏偏就是那么不“凑巧”!

    赵树凯在其文《九号院诸“老”-九号院与中国农村》就特别强调:“在一个健康的社会环境中,不同的利益和政策主张,都应该有充分的表达渠道,政治竞争中的失败者仍然需要有足够的话语平台。新中国这些年的发展过程中,许多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往往是在后果很严重的时候才被认识和被纠正,甚至走到了危险的边缘时才被承认和纠正,这与缺乏意见表达的空间有直接关系。”

    关于意见表达的空间,它本身就是一种政治民主改革的一项基本内容,对此燕继荣在其文《用什么来丰富民主意涵》中就有类似的描述:“民主建设意味着提供民众表达和参与的制度渠道。简言之,中国民主化建设,需要执政党改变“为民作主”的做法,创造和维护一种‘公共平台’支持民众表达诉求互相博弈,从中发现公共利益……”

    没有一个公共表达平台,政治改革的每一步都很难说会反映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如此则难免陷入改革越改越糟糕的困局。最近张千帆就对有关代表法修改的问题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改革会越改越糟?”在此事上胡星斗也表示强烈的不满:“否定人大代表的专职化、否定人大代表的个人调研、否定人大代表工作室显然是一种反改革的行为。”

    如今,国内很多问题就是因为这种民众表达和参与的制度渠道缺乏造成的冲突,“征地拆迁”上发生的故事也许就是当前最血泪斑斑的一例。2009年11月成都一个叫唐福珍的妇女,在抵制强制拆迁时引火自焚于屋顶,最近江西又曝类似自焚事件,也许此事真实情况尚有些争议,但当基层民众屡屡被迫以死亡换来与官员对话的机会时,我们不能不从制度建设上进行深刻的反思。人民日报就此事也发表评论文章,呼吁:“主张公民权利不能总靠自焚”。

     政治改革下一步怎么办?没有一个公共讨论的平台作为前提,我想,依靠一两个德行高尚的改革家,我们是很难突破如此困局的。当民众普遍缺乏表达和参与的制度渠道时,所有善意的改革恐怕最终也只能是特殊利益集团对普罗大众的又一次利益剥削。

   娜拉出走之后该怎么办?我们还是先自由讨论讨论的好,让大家多说说,翻不了天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中国经济 政治改革 怎么办 政治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改革 中国经济 师范大学 著名演讲 新文化运动 文化史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28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