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怨是人之常情,亦是人之通病。自古及今因为利与情,人们心中之怨良多。孔子洞察于此,指出“怨”的产生主要是人们“放于利而行”,他以一贯之道“仁”化解“怨”,提出在原则上“以直报怨”,在方式方法上以“忠恕”之道解怨,在目的上“求仁得仁”而“无怨”。
关键词:孔子、怨、利、仁、直、忠恕
人世的荒谬多变,人生的坎坷艰辛,人情的炎凉冷暖,这些无不令人抱怨、埋怨甚至怨恨。“怨”并不是一个现代的纠结,而是自古就有的通病。两千年前孔子就洞察到了这一问题。他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论语·阳货》)即是说,诗歌有助于表达人们的“怨”。不仅如此,对如何认识、解决产生于现实生活中人们的“怨”,他提出了“远怨”的思想,本文就此做一番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 怨之源——放于利而行
孔子明言:“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也就是说孔子认为怨产生的原因是人们对于利的不当追求,即把利作为人生行事的依据。朱熹注引程子曰:“欲利于己,必害于人,故多怨。”二程明确指出: “心存乎利, 取怨之道也, 盖欲利于己, 必损于人。”(《河南程氏经说》卷六)“欲利己者必损人, 欲利财者必敛怨。”(《河南程氏粹言》卷二)朱熹对此亦有同感,他说:
太史公曰:“余读《孟子书》至梁惠王问何以利吾国,未尝不废书而叹也。曰嗟乎!利诚乱之始也。夫子罕言利,常防其源也。故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好利之弊,何以异哉?
趋利是人之常情,夫子亦云“富与贵,人之所欲也”,“贫与贱,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 ,孟子曰“人亦孰不欲富贵?”(《孟子·公孙丑下》),荀子云“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好利恶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荀子·荣辱》)。天下熙熙攘攘,利来利往,因争利而生怨不可避免。若在上位者与民争利,轻则怨声载道,重则失去权位,周厉王就是一个明鉴。故而孔子曰:“君子莅民,不可以不知民之性而达诸民之情。既知其性,又习其情,然后民乃从命矣。故事举则民亲之,政均则民无怨。”人人皆有好利之心,君子与小人无别。然君子与小人之不同在于:“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君子见利思义,小人见利忘义。
怨的产生也有基于社会交往、精神需求等方面的缘由。比如怨天尤人,比如女子与小人“远之则怨”(《论语·阳货》),比如怨贫,比如“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论语·里仁》)劳而有怨,比如念旧恶生怨等等。尽管这些怨的产生与物质利益没有直接联系,但其怨仍是由某种利导致。换言之,“利”不仅是有形的物质存在物,也可能是可感的精神存在物,如尊重、关爱、理解、宽容等等,当人们无法得到或做到这些时,同样会产生怨。对这类怨,孔子坚持君子取义的主张。他说:“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论语·学而》)面对他人的不理解,君子不气恼不怨恨。以内心的仁化解怨是孔子仁学的应有之义,《论语》载:
子曰:“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论语·卫灵公》)
这正是孔子忠恕之道的体现。
由上可知,对“怨”的纠结可归结为义利之辨。“利”不仅是可见的具体的物质利益,也可以是能被感知的精神需求。当“利”得不到时,人很有可能生怨,这是人之常情。但如何面对怨,如何化解怨,孔子坚持他的一以贯之之道——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