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yanbing_cass 发表于 2012-4-12 22:55 
大家好,我是吴延兵。首先感谢坛友的理解和支持。对坛友提出的我第一帖中的语言情绪化,是因为看到原帖子中 ...
一、你可以公布部分审稿文件和邮件,只要隐藏同信人的身份即可(事先与审稿人说明,我相信在匿名的前提下,他们没什么正当理由反对)。这是可以让质疑者信服的证据。退一步说,即使他们依然质疑你文章的水准,那责任也在审稿人和编辑部。
二、关于数据公布。我觉得如果可以公布,不用担心别人质疑你造假。尽管数据公布也证明不了论文水平的高低,但既然是公开数据,我认为可以公布。当然,只公布某一个回归使用的数据也行,并且让人核对原始值与公开年鉴数据,以证明没有造假。
三、行业数据与企业数据的问题。高度综合了的行业数据或者地区数据与企业微观数据的极大差别。比如,省级数据就无法设定行业的虚拟变量,进而无法控制国企和民企在不同行业的分布——而行业分布本身与企业性质有关,因为民企不能进入某些行业。这是一个严重影响结果的问题,至少在我看来。
四、我相信冷静并认真阅读过你文章的朋友确实都会有一个公正的判断。尽管我相信作者本人没有去主动寻求照顾,但这不能排除杂志社有特殊考虑。我认为就本文的发表而言作者没责任,杂志社才是最该受到质疑的。
五、假如同样的文章,换一个人没有良好发表记录且不在社科院工作的人,我相信大家自有公论。但更重要的是:应该要把工作单位与作者过往的发表记录分开。有人会质疑说没有导师、没有天时地利与人和,作者就不会有良好的发表记录。这样的质疑也许不无道理,但我们应该深挖一层,那么为什么他会有好的导师并去社科院工作呢?导致这个结果的因素并不是“关系稿”而是作者求学阶段的努力与成绩。也许,这些成绩给他未来带来一些便利与优势,但这付出努力之后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