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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恩富的“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假设得到证明了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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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5>“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的假设得到证明了吗?<br>黄焕金<br>程恩富有以下一个观点:<br>“以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可否有效结合的假设为例,经验已经部分有力地证明:这一问题的肯定性假设比较科学,而否定性的假设则是不科学的(科斯也承认,关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能否结合这一点,现在还不能被证伪)。”<br>--------------------------------------------<br>我们知道,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可以说是整个改革开放的理论基点,甚至可以说,它与其是一个理论命题,不如说是个政治命题与政治需要。因此,象程恩富那样的一切官方理论工作者当然需要绞尽脑汁去证明它的科学性了。确实,正象程恩富所引用的科斯的话,关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能否结合这一点,现在还不能被最终证明或者证伪。<br>虽然本人水平不高,但也想说明与证明一下这种结合到底是否可行。在此,公有制显然是指国有制,因为除了国有制以外,我们还没有找到使本该属于全体人民的资产有一个更好的体现与实现形式。当然,国有制要想成为公有制的体现与实现形式,理论上说国家就应该是完全属于全体人民的国家,但如何体现出国家是属于全体人民的国家呢?又成为另外一个艰难的问题。<br>国有制企业本来产生于国家的计划经济形态中,这种计划经济形态意味着:国家有权经营与管理自己的资产(尽管国有资产本来并不属于国家或ZF,而是属于全体人民)。这样,国家经营管理自己的资产,是最合理的事情,就象私人企业主有权经营管理自己的企业资产一样。因此,实际上,那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以指令性的方式经营管理自己的资产,是合理的,也是符合市场经济原理与规律的。市场经济只是在企业之间进行,在企业的内部,则是依靠指令方式运行的。而“企业”是这样一个系统:它以资产所有权(或称资产责任权)为核心与纽带对整个企业进行指令安排以使其运行的系统。如果某个人出资建立了10个企业,那么这10个企业之间也不是市场关系,而是计划型的指令关系,即这个人有权对这10个企业的任何事情进行指令,让它们的运行服从他的意志。<br>这样,在市场经济中,仍然没有消除计划经济,它存在于企业内部。以这个观点观察国有企业与国有经济,那么我们就不难得出结论:国家必须对自己的企业实施指令性的计划经济,必须有完全的权力指令属于它的所有企业如何经营管理,这种手法与私有经济内部的运行是一致的。因此,无论国家有多少企业,这些企业的性质怎样,只是它们是国有制企业,都由国家以指令性方式运行,都必须服务国家指令的意志。因此,象铁路、煤矿、医院、学校、民航、石油石化、电力等等,它们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做什么产品与定什么价格,都必须由ZF进行指令性安排,除此之外,无人有权安排企业事务,除非ZF授权某人安排企业事务(但ZF的这种授权同样体现出ZF对属于自己的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比如ZF有权任命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就体现了ZF对企业事务的经营管理权。)因此,说什么ZF不能干预国有企业事务,它的经营权可以脱离它的资产所有人而自行其是,是不对的。私人企业之所以没有这个问题,那是因为私人企业产权非常清晰,谁都知道,企业老板对于自己的企业想怎样做就怎样做,甚至想搞垮企业,也是他的权力所在。所以谁也不能从私人老板手中抢夺经营权,老板可能委托某人来具体管理他的企业,但这种委托本身就体现了他对自己的这个企业的具体的经营管理权了。<br>所以现在许多国有企业与国有部门,经常违背国家的意志,乱搞一通。比如国家指令铁路客运不能提价,铁路部门就不能提价;指令医院药价下降,药价必须下降,指令学校不能乱收费,学校必须执行。因为这些部门是国家部门,是ZF所有,它们的ZF“老板”有权指令它们这样那样做。但许多国企负责人却认为国家无权指令他们这样那样做,因为所有权已经与经营权相分离了,国家有你的所有权,经营权则是属于我的,我虽然不是企业的所有人,但我却可以独立地不受约束地拥有经营权。于是,国企负责人就很容易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借口下,成为既不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负切身责任,又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这些资产,甚至将国有资产化公为私,转化为自己的资产的“假老板”。相比起私营企业的“真老板”,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假老板”们所拥有的权力与所负的责任的反差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国企领导与市长大人们,随心所欲地支出几百万公款来办“面子事情”,随便支出几个、几十个亿来办面子工程,也是常有的事。国家对他们的管理鞭长莫及,每年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去审计他们“负责”下的企业,冒出的大量问题,也无从处理。<br>但国家在拥有这个经营权的同时,也必须为些而承担所有人的责任。比如,要让国有企业按你国家的指令去运行,去安排产品生产与产品价格,由此所引起的成本费用必须由企业的所有人即国家承担。如ZF指令铁路客运票价下降,于是ZF必须对票价下降所形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即对铁路部门添加补贴。又如ZF经常指令银行的投资方向,由此所引起的呆坏帐显然就由ZF承担,于是ZF就时不时向银行注资补贴,以化解银行因ZF的干预所形成的损亏损。如果国家既不想承担它的指令所造成的政策性损失,又想指使企业这样那样行事,那是最有违背常理的事情。可是现实上恰恰经常存在这种情况。如国家经常对药品价格实施指令价,但国家并不想增加对医院与医药企业的补贴,于是,这种国家行为的无效性便可想而知了。不过,国家虽然不想对它所指令的部门与单位添加补贴,但它却不得不给予这些部门以行业垄断地位,用给予行业垄断地位的好处来换取它自己的责任免除。显然,这实质上是以牺牲社会公众的利益去免除国家的经济责任,因为垄断必定对公众的利益造成侵犯与损害,而将国家责任的成本转嫁到社会公众的身上。这就是当今国家对自己的企业所所持的态度与所做的事情,它是不是“科学地”体现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呢?<br>所以,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让国有企业独立地走向市场,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难以说得通。最基本的理论依据“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也难以成立。也许有人说:如果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离,企业负责人没有相应的经营自主权,那么如何搞得好企业呢?确实,办企业是需要自主权的,否则无法在市场经济风浪中办好企业。但是这个自主权并不能从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否则,企业搞得再好,好处也不属于企业所有人的。我们经常听说“又红又专”,首先,企业经营对企业所有人要“红”,要忠诚,不能想歪主意去窃取他的资产与收益,否则他的“专”再好,对企业所有人来说又有何用?<br>于是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就存在着这样的两难矛盾:既需要让企业负责人拥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又需要防止这些人利用手中的这个权力去贪污国家的资产。这个问题一直缠绕着国家。国家已经明显感到自己对一大堆国家部门单位(无论是经济部门还是非经济部门)的监管鞭长莫及,根本难以管到,贪污腐败在不断的喊打声中越来越盛行。因此国家不得不对国有经济“抓大放小”,一场“民有化”浪潮终于风起云涌起来。<br>国有经济的改制风潮说明什么?说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所谓“结合”在实践上已经破产了。国家对自己所属的企业管也不行不管也不行,在经过了5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探索与对国有企业的维护后,最终万般无奈地不得不象掉弃包袱那样地“改制”了,这种“民有化”的改革,也宣告程恩富所谓的“科学结合”的破产。<br>2007/2/10<br></FO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11 6:43:4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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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市场经济 公有制 程恩富 国有制企业 资产所有权 市场经济 程恩富 公有制 工作者 改革开放

沙发
淡泊 发表于 2007-2-11 08:1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所谓的“公有制”仅仅是人类的一种空想和老马在书桌前的推断,在现实社会中从来都没有实现过。

这种空想的东西,跟“针尖上能站几个神仙”一样荒唐,是主观唯心主义的杰作,如何能被“证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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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bajjio 发表于 2007-2-11 09:0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程恩富所说的“公有制”就是“国有制”,而国有企业在经营本质上和私营企业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它的经营目标要受到公共利益和各种政治利益集团的政治利益冲突的制约。当然,从逻辑上来讲,现代企业制度中基本上都存在着“委托-代理”的关系,从理论上并不能证明私有企业的效率一定比国有企业高,但是反过来也一样。问题是,国有企业能够给经理人带来更大的激励吗?(如果是在受到严格政治,经济权力约束的环境之下),否则,代理人看重的可能只是其他的一些财政补贴,预算软约束而已。国有企业能否找到合适的代理人是个问题,其次,即使在经营条件和工作人员(包括经理人,工人的能力都完全一样),它受到的制约还是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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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淡泊 发表于 2007-2-11 11:4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bajjio在2007-2-11 9:01:00的发言:

程恩富所说的“公有制”就是“国有制”,而国有企业在经营本质上和私营企业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它的经营目标要受到公共利益和各种政治利益集团的政治利益冲突的制约。当然,从逻辑上来讲,现代企业制度中基本上都存在着“委托-代理”的关系,从理论上并不能证明私有企业的效率一定比国有企业高,但是反过来也一样。问题是,国有企业能够给经理人带来更大的激励吗?(如果是在受到严格政治,经济权力约束的环境之下),否则,代理人看重的可能只是其他的一些财政补贴,预算软约束而已。国有企业能否找到合适的代理人是个问题,其次,即使在经营条件和工作人员(包括经理人,工人的能力都完全一样),它受到的制约还是多一点。

我同意你的大部分观点,但关于中国“国有企业”的性质和效率问题,我是这样看的:

1、如果“国有经济”处于市场经济的包围之中,由于正的外部性的作用,市场经济在知识技术创新、公司治理结构、民主法治方面的创新等等会“溢出”市场,流入“国有经济”体制之内,制约“国有经济”体内的腐败和无效率,从而使“国有经济”的效率得以提升。同时,由于“国有企业”享有特殊的国家财政、货币、能源、市场等资源垄断和划拨优势,从而使“国有企业”的效率在表面上“高于”私营经济。

一个明显的例子,建行张恩照,贪污受贿严重,而中国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参与者对他都毫无办法。其结果,张恩照是被西方跨国公司告上了西方的法庭,才最终界露了他的真是面目。

2、在中国,所谓的“国有经济”有三个本质性特征:

首先,假国有性。“国有企业”实质上是官僚垄断私产,或者是“党产”。即使“国有企业”模仿非国有企业的样子,搞股份制、上市,但它根本无法建立真正的公司治理结构,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

其次,邪恶性。不仅如此,当“国有企业”红火时,它是官僚的掌上明珠,但当它亏损并面临倒闭时,国家将用全民的纳税来给予无偿的“埋单”。这种埋单是强制性的,老百姓根本不知情,也不允许老百姓知情——这就是“国有企业”的邪恶性;

其三,国家用法律手段维持“国有经济占主体”,从而使国有经济包围私有经济,前面所说的市场经济的“溢出效应”非常有限。同时,“国有经济”会溢出大量的负的外部性,流入私营经济的肌体中,导致中国的私营经济普遍患有“国企病”,散发着腐烂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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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逆风飞扬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2-11 12:2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严重赞同楼上关于国有经济的三大本质特征。国有经济的两个要害问题:所有者缺位和多层委托代理关系的问题在现在看来似乎很难解决。
象经济学家那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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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林汉扬 发表于 2007-2-11 14:3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7-2-11 6:42:00的发言:
而“企业”是这样一个系统:它以资产所有权(或称资产责任权)为核心与纽带对整个企业进行指令安排以使其运行的系统。如果某个人出资建立了10个企业,那么这10个企业之间也不是市场关系,而是计划型的指令关系,即这个人有权对这10个企业的任何事情进行指令,让它们的运行服从他的意志。
这样,在市场经济中,仍然没有消除计划经济,它存在于企业内部。以这个观点观察国有企业与国有经济,那么我们就不难得出结论:国家必须对自己的企业实施指令性的计划经济,必须有完全的权力指令属于它的所有企业如何经营管理,这种手法与私有经济内部的运行是一致的。

不错,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本来就是相对的,广义的“市场”其实是个人、组识、国家之间自由选择、自由组织的包括有形场所与无形场所所显示出来的形式或关系状态,广义的“计划”其实是个人、组识、国家控制资源并企图对资源优化置配所进行的策略性规划及指令性实施。社会宏观角度的大范围内的“市场”性资源置配并不代表不存在一个国家范围内中地方局部或个别企业的“计划”,同样,国家之间的“市场”贸易也并不代表不存在一个国家的中央宏观“计划”核算,可见,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本来就是相对于不同层次系统来说的,不管它是什么经济形式,只要它能给整个国家的人民带来公平与效率就是好的经济形式。

个人博客空间(欢迎交流):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0cf8210100x9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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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7-2-12 07:2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bajjio在2007-2-11 9:01:00的发言:

程恩富所说的“公有制”就是“国有制”,而国有企业在经营本质上和私营企业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它的经营目标要受到公共利益和各种政治利益集团的政治利益冲突的制约。当然,从逻辑上来讲,现代企业制度中基本上都存在着“委托-代理”的关系,从理论上并不能证明私有企业的效率一定比国有企业高,但是反过来也一样。问题是,国有企业能够给经理人带来更大的激励吗?(如果是在受到严格政治,经济权力约束的环境之下),否则,代理人看重的可能只是其他的一些财政补贴,预算软约束而已。国有企业能否找到合适的代理人是个问题,其次,即使在经营条件和工作人员(包括经理人,工人的能力都完全一样),它受到的制约还是多一点。

我想,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在经营上还是具有本质性差别的,因为经营管理不能脱离有效的产权归属而自行产生作用。从“委托代理”的角度看,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机制也是不完善的,甚至出现将代理人当作委托人,并将真正的委托人驱逐出去的现象与问题。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理论上不能证明私有企业的效率高于国有企业,那是因为理论上的不足,不能解释现实与实践中出现的情况。

最后,围绕着国有经济所出现的复杂制约现象,它往往会转化为部门与拥有权力者个人之间的争权夺利的斗争。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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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hhj 发表于 2007-2-12 07:2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lhyhqh88888在2007-2-11 14:32:00的发言:


不错,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本来就是相对的,广义的“市场”其实是个人、组识、国家之间自由选择、自由组织的包括有形场所与无形场所所显示出来的形式或关系状态,广义的“计划”其实是个人、组识、国家控制资源并企图对资源优化置配所进行的策略性规划及指令性实施。社会宏观角度的大范围内的“市场”性资源置配并不代表不存在一个国家范围内中地方局部或个别企业的“计划”,同样,国家之间的“市场”贸易也并不代表不存在一个国家的中央宏观“计划”核算,可见,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本来就是相对于不同层次系统来说的,不管它是什么经济形式,只要它能给整个国家的人民带来公平与效率就是好的经济形式。

很好!正因为国家对国有经济必须采取计划经济形式与手法,而计划经济又必然导致国有经济的破产,所以最终情况如何,可想而知了。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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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hhj 发表于 2007-2-12 07:4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淡泊在2007-2-11 11:49:00的发言:

我同意你的大部分观点,但关于中国“国有企业”的性质和效率问题,我是这样看的:

1、如果“国有经济”处于市场经济的包围之中,由于正的外部性的作用,市场经济在知识技术创新、公司治理结构、民主法治方面的创新等等会“溢出”市场,流入“国有经济”体制之内,制约“国有经济”体内的腐败和无效率,从而使“国有经济”的效率得以提升。同时,由于“国有企业”享有特殊的国家财政、货币、能源、市场等资源垄断和划拨优势,从而使“国有企业”的效率在表面上“高于”私营经济。

一个明显的例子,建行张恩照,贪污受贿严重,而中国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参与者对他都毫无办法。其结果,张恩照是被西方跨国公司告上了西方的法庭,才最终界露了他的真是面目。

2、在中国,所谓的“国有经济”有三个本质性特征:

首先,假国有性。“国有企业”实质上是官僚垄断私产,或者是“党产”。即使“国有企业”模仿非国有企业的样子,搞股份制、上市,但它根本无法建立真正的公司治理结构,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

其次,邪恶性。不仅如此,当“国有企业”红火时,它是官僚的掌上明珠,但当它亏损并面临倒闭时,国家将用全民的纳税来给予无偿的“埋单”。这种埋单是强制性的,老百姓根本不知情,也不允许老百姓知情——这就是“国有企业”的邪恶性;

其三,国家用法律手段维持“国有经济占主体”,从而使国有经济包围私有经济,前面所说的市场经济的“溢出效应”非常有限。同时,“国有经济”会溢出大量的负的外部性,流入私营经济的肌体中,导致中国的私营经济普遍患有“国企病”,散发着腐烂的气息。

很有见解!另外,自由市场经济对国有企业既具有正作用,也具有反作用,今天我们看到的大量国企破产,就在于这种反作用的结果,当然这只是外因,内因是这类企业的内在腐败性,内在腐败需要很大的资源才能使企业生存下去,一旦自由市场经济不容许它们获得更多资源(比如打破它的垄断地位从而断了它的财路),它们必死无疑。过去许多国企,或者说过去所有国企都是这样死的,除了仍然拥有市场垄断特权的国企以外。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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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林汉扬 发表于 2007-2-12 10:0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7-2-12 7:26: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lhyhqh88888在2007-2-11 14:32:00的发言:


不错,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本来就是相对的,广义的“市场”其实是个人、组识、国家之间自由选择、自由组织的包括有形场所与无形场所所显示出来的形式或关系状态,广义的“计划”其实是个人、组识、国家控制资源并企图对资源优化置配所进行的策略性规划及指令性实施。社会宏观角度的大范围内的“市场”性资源置配并不代表不存在一个国家范围内中地方局部或个别企业的“计划”,同样,国家之间的“市场”贸易也并不代表不存在一个国家的中央宏观“计划”核算,可见,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本来就是相对于不同层次系统来说的,不管它是什么经济形式,只要它能给整个国家的人民带来公平与效率就是好的经济形式。

很好!正因为国家对国有经济必须采取计划经济形式与手法,而计划经济又必然导致国有经济的破产,所以最终情况如何,可想而知了。

所以,我认为在宏观上可以实行中央宏观“计划”核算;在微观上按符合公平与效率的法规实行局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两者相互对立、转化、统一,就像人体神经系统的中枢神经与自律神经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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