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bajjio在2007-2-11 9:01:00的发言: 程恩富所说的“公有制”就是“国有制”,而国有企业在经营本质上和私营企业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它的经营目标要受到公共利益和各种政治利益集团的政治利益冲突的制约。当然,从逻辑上来讲,现代企业制度中基本上都存在着“委托-代理”的关系,从理论上并不能证明私有企业的效率一定比国有企业高,但是反过来也一样。问题是,国有企业能够给经理人带来更大的激励吗?(如果是在受到严格政治,经济权力约束的环境之下),否则,代理人看重的可能只是其他的一些财政补贴,预算软约束而已。国有企业能否找到合适的代理人是个问题,其次,即使在经营条件和工作人员(包括经理人,工人的能力都完全一样),它受到的制约还是多一点。
我同意你的大部分观点,但关于中国“国有企业”的性质和效率问题,我是这样看的:
1、如果“国有经济”处于市场经济的包围之中,由于正的外部性的作用,市场经济在知识技术创新、公司治理结构、民主法治方面的创新等等会“溢出”市场,流入“国有经济”体制之内,制约“国有经济”体内的腐败和无效率,从而使“国有经济”的效率得以提升。同时,由于“国有企业”享有特殊的国家财政、货币、能源、市场等资源垄断和划拨优势,从而使“国有企业”的效率在表面上“高于”私营经济。
一个明显的例子,建行张恩照,贪污受贿严重,而中国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参与者对他都毫无办法。其结果,张恩照是被西方跨国公司告上了西方的法庭,才最终界露了他的真是面目。
2、在中国,所谓的“国有经济”有三个本质性特征:
首先,假国有性。“国有企业”实质上是官僚垄断私产,或者是“党产”。即使“国有企业”模仿非国有企业的样子,搞股份制、上市,但它根本无法建立真正的公司治理结构,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
其次,邪恶性。不仅如此,当“国有企业”红火时,它是官僚的掌上明珠,但当它亏损并面临倒闭时,国家将用全民的纳税来给予无偿的“埋单”。这种埋单是强制性的,老百姓根本不知情,也不允许老百姓知情——这就是“国有企业”的邪恶性;
其三,国家用法律手段维持“国有经济占主体”,从而使国有经济包围私有经济,前面所说的市场经济的“溢出效应”非常有限。同时,“国有经济”会溢出大量的负的外部性,流入私营经济的肌体中,导致中国的私营经济普遍患有“国企病”,散发着腐烂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