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下的耗费补偿
人总是要生活的,而生活的实质就是耗费补偿,即人体对能量(葡萄糖等)的耗费,及对这种耗费的不断补偿。就像汽车跑路的消耗和加油一样。那么,人得到补偿的形式就是有收入(工资与利润),这种收入要么从人的劳动中来,要么从别人(父母、朋友等)的给予中来。而一般来说,一个劳动者的工资大多是月结,比如每月30号(月底)发工资。假如获得工资5000元,这5000元至少要够他(及他要维持的家庭)一个月的日常生活消费。于是对于一个月的每天,1-29日都是消费大于支出,因为1-29日可以看作收入等于0。只有30日这一天收入大于支出。这一天的更多收入,被看作是对1-29日的亏损生活的补偿。这样,耗费补偿原理就既存在正补偿,又存在负补偿。即收入大于支出的正补偿,和收入小于支出的负补偿。由于负补偿也是一种补偿,存在负补偿的人,要从另外的收入中找到弥补这个亏损的办法与钱。所以就出现了攒钱热潮。即每个人甚至每个国有收入的时候努力攒钱,好让某一天的支出大于收入时对亏损的弥补。比如一个人从20岁攒钱到60岁,攒得了100万,则他可以拿这些钱去买房治大病。而买房与治病,都是在那个时候当时支出大于当时收入的情况,都是亏损性的情况。而为了弥补这种亏损,人们必须攒钱,没有攒下来的余钱,一个人就过不了不得不花大钱的那个时刻。
所以,耗费补偿原理真切地体现在任何人任何一个组织的日常生活中。由此所构建的耗费补偿价值论,是比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更具现实意义的,当然也是对它们的整合与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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