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出口要过单证标准关
——国际贸易单证标准化推广应用问题解析(上)
□ 本报记者 徐 风/文在1月16日召开的国际贸易标准化推广应用论坛上,一个数据被参会各方普遍引用,即由于国际贸易单证标准化问题,我国近年出口贸易每年损失高达数千亿元,在国际上首屈一指。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国际贸易国。2010年,我国国际贸易总额近3万亿美元,占2010年我国GDP的50%以上,国际贸易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造成数千亿元损失的原因是我国出口企业对国际贸易标准缺乏了解,单证、标签等不符合国际标准,其中并不包括产品质量。
据长期从事国际贸易管理的资深专家孟朱明介绍,联合国贸发会和WTO的测算结果表明,国际贸易单证的平均费用占国际贸易总额的8%;如果严格实施国际贸易单证标准,将节省其中50%的费用。理论上讲,对于我国2010年近3万亿美元的国际贸易总额而言,严格实施国际贸易单证标准将节省1200亿美元。
1200亿美元的损失只是个理论值。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际贸易便利化标准化研究中心研究员胡涵景介绍,多年来,我国海关、检验检疫、商务等部门都很好地实施了国际贸易单证标准,即由政府部门签发的单证都能够严格按国际标准执行,这使得我国产品能够走出国门,是我国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的一个重要的前提。但是,国际贸易单证标准是一个完整的标准体系。滞关、压仓、退货、货物损毁,主要是因为包括与金融保险等服务相关的单证以及更多的由企业填写和申报的单证,却与国际标准的要求相距甚远。
每年数千亿元人民币的损失虽然是个模糊值。但从广东省外经贸协会2009年针对广东外贸企业的调查,可以精确地看到没有很好地实施国际贸易单证标准造成的损失。据该协会调查,该省每年4000亿美元的外贸生意,因为对国际贸易标准不了解而造成货款无法回收的比例就达5%,总额约200亿美元。5%的差错率是发达国家0.25%差错率的20倍。
为什么会有如此惊人的损失?联合国贸易程序简化建议书第4号中有一段话回答了这个问题:“繁琐过时的程序,复杂非标准的单证,导致交易成本的增加,造成货物运输的延误;国际贸易信息传递的呆滞和错误,给国际贸易各国带来很大的损失。”发布该建议书的机构是联合国贸易简化与电子业务委员会(UN/CEFACT),属于联合国下设机构,该机构发布的一系列标准都以简化国际贸易程序为目的。
但是,该机构发布的保障国际贸易程序简化的国际标准仍然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核心是国际贸易单证标准化。国际贸易单证标准本身的实施难度很大,是我国未能很好实施这些标准的原因之一。
但标准实施难度是相对的。这与标准实施的主体即企业及相关服务方的标准化水平直接相关。国务院研究室工贸司司长唐元在谈到企业的外贸对策时,就谈及实施国际贸易单证标准和改变我国外贸企业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粗放式增长方式。
我国现有60万家企业从事国际贸易。胡涵景回忆说,2003年,新的《对外贸易法》颁布后,任何企业都可以做国际贸易,很多小企业一年做不了几笔贸易,养不起专职单证员,有的采取委托代理的方式让专业人员填制单证,但更多的是自己动手。由于不懂标准,甚至不知道还有国际贸易单证标准,又没有专业人员,导致这些年的损失特别大。有的企业因为单证不合标准造成了损失,靠出口退税才不至于亏损,但这些损失实际上由国家承担了。
因单证标准化引发的案例数不胜数。我国企业经常因为信用证开具不规范造成滞关,虽然这种情况不会退货,可耽误一天就不得了;如果填错商品名称代码,就要面临退货,损失将非常巨大。再以运输标志为例,提单上有运输标志,海关申报单上有运输标志,商检单上有运输标志,发票上有运输标志,一错俱错。商务部网站上有很多因为标签、装箱单不规范及规格品名等填写不规范遭到退货的情况。让人痛心的是,退货的原因不是质量问题,而只是因为一个手续或程序上出现小问题。
目前,阻碍世界贸易发展的最大障碍是技术壁垒。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王忠敏认为,技术壁垒包括产品质量指标、安全性能、检测方法等方面的内容,但即使在这些都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单证标准化的壁垒也可以成为阻碍贸易顺利进展的手段,有些国家为了达到自身的目的,就常常利用单证标准作为技术壁垒的手段,而这种技术壁垒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单证标准化的技术壁垒应列为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首位,这种壁垒主要表现在贸易单证的数据和格式不符合标准或不统一,造成数据交换无法进行。破解这种壁垒远比破解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壁垒容易得多,成本要少得多,只要实施我国已经转化了的国际贸易便利化或国际贸易程序简化国家标准,绝大部分壁垒都可以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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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标准化机构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跟踪研究国际贸易程序简化标准化的动态,并根据1981年实施的第一项国际贸易程序简化标准《联合国贸易单证样式(UNLK)》,研制了我国第一项国际贸易程序简化单证国家标准《国际贸易单证样式》。1999年10月,我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秘书处设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目前,该委员会已将UN/CEFACT发布的所有建议书、标准和技术规范转化为我国国家标准。同时还根据我国国际贸易的实际情况,研制了10项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标准。
补上国际贸易标准化这一课
——国际贸易单证标准化推广应用问题解析(下)
□本报记者徐 风/文
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跟踪研究,90年代已经陆续将联合国贸易简化与电子业务委员会(UN/CEFACT)的标准全部转化为我国国家标准,其中的一些标准经过修订后再次发布实施。为什么近年来我国出口贸易每年还会有上千亿美元的损失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际贸易便利化标准化研究中心研究员胡涵景认为,首先是在国家层面上的认识和重视都不够。UN/CEFACT在其第四号建议书中建议,每个国家一定要成立自己的贸易简化与电子业务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应该由贸易、运输、海关、外贸公司、标准化等部门和机构组成,以推进联合国国际贸易单证标准体系。目前,已有60多个国家成立了全国性的贸易简化机构。我国也在上世纪90年代初在原对外经贸部计算中心下成立了一个机构,由于当时对于UN/CEFACT标准化措施和理论理解的局限性,该机构没能起到负责本国国际贸易程序便利化措施的实施、协调政府机构和民间企业之间关系的作用,同时也没有起到负责本国国际贸易数据交换标准的研制、发布、维护、推广应用和对国际标准进行跟踪研究等作用。这个机构不仅难以协调众多的政府部门,更难以顾及广大企业的需求,因而在10多年前的机构改革中被撤销了。
UN/CEFACT每年召开一到两次论坛,每年还召开一次全会。过去我国一直没参加过该组织的活动,直到2010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才派员参加UN/CEFACT的一次年会。
国家层面如此,民间对贸易单证标准化的误解与漠视也就很自然了。中国有100万左右的外贸单证员,每年约有5万~10万人接受贸易单证员资格培训,但培训教材都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资料,培训内容也主要是制单、填单、审单、验单等基础性知识,对贸易单证标准化内容根本没有涉及,单证员连标准的单证都没见过,或者说碰到单证都无法分辨出标准或者不标准。
在全国1000多所设有国际贸易专业的大专院校中,至今没有一本国际贸易单证标准化的教材,也没有一所院校设有国际贸易标准化教学科目。甚至号称我国国际贸易黄埔军校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都没有这方面的课。中国对外贸易合作企业协会商务单证考试委员会委员陈贵德指出,国际贸易单证标准化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与在职教育的培训内容上几乎是一片空白,其原因在于编制教材和教学大纲的相关部门及单位没有将其作为国际贸易基础理论应该掌握的必不可少的知识。外贸企业自己设计和缮制用于国际贸易结算的重要单证如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装运声明等均五花八门,存在大量潜在的国际贸易纠纷和风险隐患,一旦出现问题,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该协会自2004年开始已对20多万人开展了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的培训,常务副会长蔡家祥认为,推广国际贸易标准化,为规范化的教育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适应国际贸易标准化的要求,需要通过标准化提升行业组织开展专业培训的档次和水平。
积极开展国际贸易标准化的培训工作是提高我国国际贸易竞争力的重要举措。2010年9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与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主任杜平近日宣布了国际贸易标准化专业人才培训计划,其中包括5年内培养8000~10000名能够全面系统掌握国际贸易标准化知识和熟练、精通国际贸易程序简化业务的高级国际贸易标准化高级人才;2~3年内培养300~500名各级政府和企业主管国际贸易的中高级管理人才,明显提高我国国际贸易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对标准化的认识水平和管理能力;3~5年内,协助3~5所高校开设国际贸易标准化课程,以填补我国高校国际贸易标准化学历教育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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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成立的联合国贸易简化与电子业务委员会(UN/CEFACT),是研究、制定、发布和推广国际贸易程序简化与标准化的机构。UN/CEFACT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制定国际贸易程序简化国际标准,并在联合国框架内推广,目前共发布了35份建议书、7套标准和5套技术规范,形成了一套全球统一的单证标准体系,其第一项国际贸易程序简化标准就是1981年实施的《联合国贸易单证样式(UNLK)》。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随着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国际贸易数据交换已经由过去传统的纸面数据交换过渡到电子数据交换。
由于联合国关于国际贸易标准化的建议书和标准众多,又都是英文版的,对于中国使用者来说非常困难。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进行了多年深入的研究,已经将这些建议书、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了科学分类,编制出版了《国际贸易程序简化与标准化指南》、《国际贸易简化与标准化实务》、《国际贸易单证标准化实务》及《国际贸易电子数据交换标准化实务》等书籍。胡涵景与合作者们正在编写国际贸易便利化标准化教程,这将是中国第一套系统、科学介绍国际贸易便利化标准化的实用教材。《中国质量报》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