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j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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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问 wswzwzws:既然斯密的方法无伤大雅,为什么马克思不继承呢?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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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 小时前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6-3-11 11:01
无需商讨就用“默认”一词,而不是“达成”。小学语文内容而已。
在有“默认”之前,这个规则是哪里来的?是你的上帝制定的吗?
事实上,只要是人制定的、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规则,全都是有关各方达成一致的结果。体育竞赛规则就是如此。例如,世界上有文字可考的最早的足球比赛规则《剑桥规则》,就是1848年由剑桥大学的学生在住宿时研讨后达成的共识,首次以文字形式规定足球比赛规则,为现代足球奠定了基础。

而按照你的说法,如果规则只需要“默认”,而根本就不要有关各方达成一致,那么剑桥大学的学生为什么不去默认《剑桥规则》,而要通过研讨达成来共识呢?

所以,你自诩为会追本溯源,实际上却连形成规则的原因是达成一致,而不是默认都不懂。所以,你这一辈子完全就被你小学没学好而耽误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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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 小时前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6-3-11 11:03
位置不可互换就不能够用“相等”一词。小学语文内容而已。
卖馒头的想要的1元=买馒头的愿意支付的1元,等号两边当然可以调换,当然能够用“相等”一词。
类似的,“这两间房子的面积相等。”(现代汉语词典例句)这里说的不是两间房子相等,也不是两间房子的其他方面相等,而仅仅是两间房子的面积相等。虽然这两间房子或两间房子的其他方面可能不相等,但只要面积大小一样,就可以说“面积相等”。

从语法上来看,“……的1元”和“……的面积”都属于偏正结构,“……的”部分为偏,“1元”和“面积”部分为正。因此,当以这种形式来表达“相等”时,所表达的仅仅是为正的部分相等,而不是为偏的部分也相等。
而你竟然连这些基本的语法知识都不懂,确实是小学没有学好,耽误一辈子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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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1 小时前 来自手机
wzwswswz 发表于 2026-3-11 14:02
卖馒头的想要的1元=买馒头的愿意支付的1元,等号两边当然可以调换,当然能够用“相等”一词。
类似的,“ ...
你我之间几乎鸡同鸭讲,那就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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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6-3-11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