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26-9-17 08:49 
(2026-9-17)
现在地主让信得过的长工决策,还因此多给他100斤粮食的利益,你就说长工得到了土地使用权 ...
那要看地主有没有权利干涉长工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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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不懂人话吗?都说了让“信得过的长工决策”!地主还干涉个毛啊!
你所谓的干涉,还不是地主和长工共同决策吗?
实际上,如果约定了给予农民劳动的报酬,那么地主为了给自己剩下的更多,必然要对土地的使用和农民的劳动进行各种控制,这就意味着土地使用权还在地主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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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脑子吧,这是一锤子买卖吗?如果长工不好好干,让地主的收益比地主决策的时候变少了,地主下次还会再找他决策吗?为了拿到高工资,他不好好干吗?
再说了,我已经说明是“信得过”的长工了,你还扯什么蛋?你自己没有长远眼光,不讲诚信,但你不要以为别人都跟你一样。
根据你从未对我的前半句提出质疑,我当然就认为你是承认前半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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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从未提出质疑了?我一直在告诉你:地主和农民合作生产粮食,并约定自己拿一部分固定的收成,地主在这种行使使用权的方式之下就不承担收成多少的风险。
约定期限就是约定转移所有权的期限,在这个期限之前,地主如果要到农民家里把200斤粮食拿走,农民就可以拒绝他,因为此时200斤粮食的所有权根本不属于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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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把拥有所有权和实际控制混为一谈!
看好了你愚蠢逻辑的反例:你没有预约就去银行提款,人家可以拒绝,就说明你没有存款的所有权吗?
再说了农民拒绝个毛啊,你以为都跟你一样傻帽!
你以约定的是还钱为由,拒绝借钱人把所有权属于你的房子还给你,而要借钱人还给你买房子的钱,这就像
房客把所借的房子还给房主时,房主偏要他还房主当初买房子的钱一样,完全就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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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主和房客没有事先约定还钱而是约定还房,当然是耍流氓!
如果事先约定就是还钱,那人家怎么耍流氓呢?不履约才是耍流氓!
即便在卖房者承诺回购房子的情况下,房子所有者所要承担的房子贬值的风险依然存在,所有者依然要承担这种风险,只是当回购者回购房子时,原来所有者所要承担的风险转移给了新的所有者——回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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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也是一样的,他把他拥有的那部分房子贬值的风险转给房奴了。
银行在贷款协议中哪一条放弃了享有房子升值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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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放弃了在房子涨价的时候按新价格调整贷款额的权利,不就是是放弃了房子升值的利益吗?
不管这个房子抵偿的是全部债务还是一部分债务,这个房子就叫“抵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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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就不一样了,抵掉一部分债务,这个一部分怎么算?还不得按实际卖出的价格算吗?
尼玛底价100万都流拍了,你还能拿这房子抵掉100万债务?
因为银行和房奴是共同所有者按照时间前后分别拥有房子所有权的,所以他们就是共同所有者按照时间前后分别拥有房子所有权的!你竟然还把这个叫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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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证明啊,你让我举实际例子,我就举这个例子。
现在不是买馒头的问题,而是你把馒头借给别人别人还你馒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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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一样吗?我借给你一个方馒头,约定你过几天还我一个圆馒头,你也同意了,那你为啥不还我圆馒头呢?
既然银行不拿走房子,那么房子就解封而由它自己的所有者——房主拿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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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搞错了,是房奴和银行把房子拿回去了,只不过房奴先住着罢了,他要继续履行当初的承诺:按时回购银行的所有权份额。
你的愚蠢之处,就是把所有权理解为必须随时使用,必须随时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