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26-9-20 09:08 
你听不懂人话吗?都说了让“信得过的长工决策”!地主还干涉个毛啊!
你所谓的干涉,还不是地主和长工共 ...
如果你的长工根本不想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只想实现地主利益的最大化,那他就不是经济人,而只是地主手中的木偶而已。
-----------
他让地主得到了更多了利益,就有资格得到地主后续的录用,并可以向地主要求增加后续的工资啊!这不是追求自己的利益吗?非得跟你一样蠢搞一锤子买卖才叫追求自己的利益吗?
我已经说了,约定了给长工的报酬,例如800斤粮食,那么作为经济人,他为什么一定要付出更多的劳动去生产出1000斤、1200斤甚至更多的粮食呢?
-------
展示自己的能力呀!下次谈工资是不是可以更高?是不是还可以跳槽?
例如,地主想种一半玉米、一半小麦,长工却全部种了小麦。结果遇到严重的小麦病害,所种小麦几乎绝产,地主还能给长工800斤粮食的报酬吗?
---------
按照合同执行啊。
在你所说的这种方式下,农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对土地使用进行决策和对土地上生产要素整合,这就是地主放弃了按照自己的意志对土地使用进行决策和对土地上生产要素整合的权利。你否认不了吧?!
----------
人话:这是地主把这部分劳动交给别人去做。
那是你愚蠢地将不是地主借给农民的东西与地主借给农民的东西混为一谈了。
-------
只要能推翻你的错误逻辑就行(你的错误逻辑是:甲要把A物拿走,乙可以拒绝甲,推出此时A的所有权根本不属于甲。)
如果借A与借B是一回事,那就意味着A与B是可以相互替换的。
---------
AB是可以互换的东西,不代表我要A就必须要B吧?
馒头和钱可以互换,但我是卖馒头的,我有的是馒头,我要的是钱啊。
而你是要吃馒头的人,你要的是馒头而不是钱啊。
所有者是不可把贬值的风险转移给别人的,否则,就不是所有者了。
-----------
开发商承诺原价回购的例子就打了你的脸了!
房子所有者的利益随着房子市值的变动而自然变化,根本不需要在房子市值以外做任何的调整。
----------
银行这种所有者就不是这样,你以偏概全了。
如果最后一次流拍的底价是100万,而房主对银行的欠款余额只有80万,银行为什么不能接受它抵掉全部债务呢?
------
你是不是傻呀,流拍的底价有什么意义呀!那法院干脆把底价定为10个亿好了,流拍之后,银行肯定很高兴地拿去抵债了吧,哈哈哈,你这种蠢货真好骗。
这里要求的就是用例子来“证明”,而你现在却说我只让你举例子,那就是你看不懂人话。
---------
我说有这种情况,你让我举例子证明,这可不就是只让举例子嘛。
现在,房子三次流拍后摘牌了,银行不取回房子,那就说明银行不是房子的所有者。作为法院,也只会把房子还给它的所有者,
----------
你把“取回”给理解狭隘了呀,银行明明取回了房子,然后继续按约定卖给房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