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26-5-3 13:46 
有的商品的耗费劳动不能决定自己的价格,但有的商品的耗费劳动不但决定自己的价格,还能决定其他商品的价 ...
我已经说过了,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就是,劳动是一切交换价值之源。这里有乱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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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乱啊!
有的商品的耗费劳动不能决定自己的价格,但有的商品的耗费劳动不但决定自己的价格,还能决定其他商品的价格,你看不出这很乱吗?乱的都有点儿不要脸了嘛,完全没有逻辑。
那不是因为面包有交换价值,而是因为面包是超市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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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有交换价值,所以才成为财产啊,没有交换价值的东西能是财产吗?
例如,一个人把面包送给了一个乞丐,这个乞丐根本没有用面包交换任何东西,只是自己吃的,你想把面包拿走也是不行的,因为那样的话乞丐就可能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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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乞丐钱就可以拿走啊,乞丐可以拿着钱去吃火锅。你拿包子烤肉串也可以跟乞丐换啊!
那你还要假设,除了租给农民的土地以外,这个社会没有任何土地了,所以,地主之间绝不会出现为了获得地租而相互竞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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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还是博弈吗?地主们还可以联合起来对付农民。
这个本来就是事实,因为地租归根到底还是来源于社会劳动的。没有这部分社会劳动,根本就不会有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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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土地就更没有地租,地租归根到底来源于土地!你要点儿脸吧,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你不要连娘都给忘了。
需求量归根到底取决于当时的劳动生产力和能够用于生产的劳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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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决定的是产量,不是需求量。
假设树上有某种果子,吃了会难受,以鲁滨逊的生产力和劳动量完全可以采集很多,但他有需求量吗?
例如,孤岛上的鲁滨逊,根本就有价格,他就不会有需要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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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鲁滨逊来说,他的产品是有交换价值的!
鲁滨逊只有一个人,他的情况就是所谓的蛮荒时代,他付出劳动生产的东西都归他所有,所以产品的交换价值就等于他付出的生产劳动。
显然,如果获取某种东西过于困难,他就会尽量减少这种东西的需求。如果他找到了更方便高效的方法,那他就可能加大需求。
因为劳动生产率的不同,同样的劳动总量的分配比例,商品的供给数量比例却可以不同;反之,商品供给数量不变,不等于劳动总量的分配比例也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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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扯淡,
在劳动生产率不变的情况下,劳动总量的分配就是产品数量的分配。这是个隐含的条件,我没说而已。
说到底,
你所谓的劳动分配比例,是根据什么分配?上帝的旨意?还是谁的旨意?
你不是在说野果为什么换到的是一天的劳动量吗?这已经不是有多少交换价值的问题,而是为什么会是这些交换价值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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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所以至今为止我们讨论的价值就是交换价值,你不要偷换成别的概念。
我说的从来都是劳动是地租的源头,而从来没有否认过供求对地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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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自相矛盾。
如果没有劳动,不管如何垄断,都不可能有地租,因为地租只能是社会总劳动中用来交换土地使用权的那部分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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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总是片面地假设“没有劳动”,你要同样地假设:如果没有土地呢?你不管怎么劳动,也没有地租。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
而一旦需要有别人的同意才能使用,那就不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了。
所以,你把两种不同的关系分分清,不要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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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跟你扯什么人与自然的关系!
这里只有生产过程,分配过程,交换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