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heng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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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资本论》茶座(2)商品 [推广有奖]

31楼
hhj 发表于 2026-4-20 15:27:04
zhengyr 发表于 2026-4-20 10:59
人类初期直至现今吃、用自然资源的自然产出来满足需要就不存在你的所谓的的“耗费补偿”的问题!“价值” ...
耗费补偿价值论指出价值作为耗费必须要最小化,并且时刻称赞空气的无代价性对人的生活有根本意义。因此 ,就算没有耗费,耗费补偿也是存在的与起作用与有意义的。至于你讲的一锅粥,难道你每餐所吃的不是一锅粥吗?你既吃饭又吃青菜又吃猪肉又吃什么豆,这不是典型的一锅粥吗?一个学者最有能耐的是能够完满处理带事物中的各种关系,比如处理有用物与获得有用物的关系。如果他不能处理这些复杂关系,那么他根本不配作为学者存在。

32楼
hhj 发表于 2026-4-20 15:34:12
zhengyr 发表于 2026-4-20 11:01
黄先生完全无视“理论的自洽性要求使用学术术语内涵的一致性。”不认同术语是在特定学科领域中用以表示专 ...
呵呵,你完全无视概念是随着人的思维而演进性与发展 的,也有新的概念产生的,从而你丧失对待概念的哲学能力。这种伪学者还有何资格说什么呢?价值在本质上是表征人的生存与发展,即人的生活。它与通常所说的物的价值、商品价值是不一样的,并且是反比的。商品价值越小价值就越大,商品价值越大则价值就越小。由于别人没有这么解释过价值,所以就构成了我的首先创造性的发现与发明。至于别人是否能够理解,那是别人的事情了。
别以为,背了些什么货色 的浅薄互相矛盾的 书,就可以炫耀了。

33楼
zhengyr 发表于 2026-4-21 15:14:45
hhj 发表于 2026-4-20 15:16
耗费补偿价值论对价值的意义是:获得有用物所耗费的代价。单纯讲有用物或物 的有用性没有意义,要讲如何得 ...
你所说的,早就是人们所熟悉的恩格斯的观点:“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恩格斯晚年在《反牡林论》中又重提早年关于价值决定的论断:“在决定生产问题时,上述的对效用和劳动花费的衡量,……”。恩格斯只是把“生产费用”换成“劳动花费”。
学术界对“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的观点进行了很多的解释与评论。本人应用比较利益原则,对“效用”进行全新的定义,井对恩格斯的观点作了全新的阐释.进一步论证商品交换关系不应像耗费劳动价值论者所理解的那样为等量耗费劳动相交换。论文见:郑怡然:论“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J]。经济评论,2001,(5)。12—15。

34楼
zhengyr 发表于 2026-4-21 15:44:49
hhj 发表于 2026-4-20 15:27
耗费补偿价值论指出价值作为耗费必须要最小化,并且时刻称赞空气的无代价性对人的生活有根本意义。因此 , ...
价值不是耗费!价值是经济事物对于人而言的一种有用性!价值的大小说的是价值量的大小!马克思明确:“商品要成为价值,首先必须是效用。同样,劳动要被看作抽象意义上的人的力量,人类劳动耗费,首先必须是有用劳动。”[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中译本,第23页。]恩格斯也明确:“说一个人在任何物品里所投入的(为了保留这种浮夸的表达法)力量的多少,是价值和价值量的直接的决定性原因,这完全是错误的。第一,问题在于把力量投入什么物品;第二,是怎样投入的。我们的某个人要是制造对于别人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那末他的全部力量就不能造成丝毫价值;如果他坚持用手工的方法去制造一种物品,而机器生产这种物品却比他制造的便宜二十倍,那末他所投入的力量的二十分之十九既没有造成任何价值,也没有造成一种特殊的价值量。”[20,204—205]“马克思曾经第一个彻底研究了劳动所具有的创造价值的特性,并且发现,并非任何仿佛是或者甚至真正是生产某一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都会在任何条件下使该商品具有与所消耗的劳动量相当的数量的价值。”[22,236]

35楼
zhengyr 发表于 2026-4-21 16:01:17
hhj 发表于 2026-4-20 15:27
耗费补偿价值论指出价值作为耗费必须要最小化,并且时刻称赞空气的无代价性对人的生活有根本意义。因此 , ...
质与量是表征事物的两种基本规定性的哲学范畴。质是使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的规定性。量是质的等级、规模、范围和结构的表现,是事物可以由数和形来表示的规定性。离开了对质的把握,就不可能区分不同的对象,就不能确定事物。而对事物的量的分析是十分重要的,只有把握了事物的量,才能更深刻地把握事物的质。那么请问黄先生你的价值量到底是指“耗费量”抑或是“补偿量”甚至是“耗费补偿量”?

36楼
hhj 发表于 2026-4-21 16:18:49
zhengyr 发表于 2026-4-21 15:14
你所说的,早就是人们所熟悉的恩格斯的观点:“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恩格斯晚年在《反牡林论》 ...
别人点到过,但是可惜的是,没有发展出完整的耗费补偿价值论,没有发展出价值的“耗费补偿”意义,从而从耗费补偿的意义上来看价值。而从耗费补偿上来看价值,就会得出作为表征人的生存发展的价值和作为物的价值的价值区分,并得出价值与物的价值成反比的定律。同时,由于价值是耗费,而一切耗费都必须补偿(无论耗费所产生的东西是什么或者根本没有东西),所以那怕你生产出烂苹果,也是有价值的,只是它不能依靠它而得到实现吧了(它是寄生于其它商品的价格上而实现它的价值的)。
马恩认为只有卖出去的商品才有价值,因为卖出去的商品,能够完满实现对耗费的补偿。但是,就算没有卖出,就算根本不能卖出,只要它有耗费,也有价值,这个价值会转嫁到其它商品上去实现,实现对耗费的补偿。所以,耗费补偿价值论既包含着对正常卖出的商品的价值的阐述,更包含对各种废品、债务与亏损等情况的价值意义上的阐述。从而,它所涉及到的意义就宽广多了。

37楼
hhj 发表于 2026-4-21 16:27:14
zhengyr 发表于 2026-4-21 15:44
价值不是耗费!价值是经济事物对于人而言的一种有用性!价值的大小说的是价值量的大小!马克思明确:“商 ...
有用、效用只是对耗费的一种补偿,它并不构成价值存在的前提,因为价值是耗费。马克思其实也是认为价值是耗费的,他的抽象劳动,本质上就是耗费劳动,至于劳动以后所产生的东西的有用性,无非是对耗费劳动的补偿而已。
前面说了,单纯讲有用性没有意义,关键是如何得到这种有用性,如何得到你想要的东西。比如你想得到一房子,你必须要付很多的钱,这个付钱,就是你的代价耗费。而你付钱后,就认为房子有这个价值,当你想转手卖出时,你会坚持至少卖出这个价,即收回你的耗费。
马克思讲必须是有用劳动,意义上无非是讲耗费要得到正常补偿而已。但不能得到正常补偿,也是要补偿的,就像你做生意亏损了,对亏损去的钱也是要补偿回来的一样。
而耗费补偿价值论则认为,无论耗费所产生的是什么东西,或者根本没有东西,相应的耗费都是要补偿回来的,成本都是要回收的。如何收回成本呢?转嫁给别人,或者转嫁给自己的以后,或者转嫁给自己的子子孙孙。所以,对于龙神民阐述的这些复杂情况,马克思的东西简单太过简单太过单调太过片面了。

38楼
hhj 发表于 2026-4-21 16:33:55
zhengyr 发表于 2026-4-21 15:44
价值不是耗费!价值是经济事物对于人而言的一种有用性!价值的大小说的是价值量的大小!马克思明确:“商 ...
  1. 恩格斯也明确:“说一个人在任何物品里所投入的(为了保留这种浮夸的表达法)力量的多少,是价值和价值量的直接的决定性原因,这完全是错误的。第一,问题在于把力量投入什么物品;第二,是怎样投入的。我们的某个人要是制造对于别人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那末他的全部力量就不能造成丝毫价值;如果他坚持用手工的方法去制造一种物品,而机器生产这种物品却比他制造的便宜二十倍,那末他所投入的力量的二十分之十九既没有造成任何价值,也没有造成一种特殊的价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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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问题是把价值直接与“能够实现的价值混为一谈”了,由于要实现价值,所以必须要制造出好的物品能够卖出的物品能够被别人需要的物品,目的就是能够实现价值,能够实现正常的耗费补偿。但是,事情往往是复杂的,那么不能实现的物品,它所包含的成本也是要得到补偿的。因此,对耗费的补偿既有正常补偿,也有非正常补偿。这对于现实中大把亏损情况是个最好的理论说明。因为亏损就需要非正常补偿,需要你把你家里积攒的钱拿出来 填补亏损空洞。
在现实中,投资没有产生应有收益的情况大把存在,这就相当于商品无法卖出,或者无法按正常价格卖出,从而使相应的耗费成本无法得到正常补偿。此时,就需要非正常补偿了。而对于马恩,这个非正常补偿是他们所根本不知道的,是闻所未闻的情况。

39楼
hhj 发表于 2026-4-21 16:53:55
zhengyr 发表于 2026-4-21 15:44
价值不是耗费!价值是经济事物对于人而言的一种有用性!价值的大小说的是价值量的大小!马克思明确:“商 ...
  1. 马克思曾经第一个彻底研究了劳动所具有的创造价值的特性,并且发现,并非任何仿佛是或者甚至真正是生产某一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都会在任何条件下使该商品具有与所消耗的劳动量相当的数量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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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马就连他所最讲的“劳动”也根本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从而盲目地排斥了资本家的劳动。什么是劳动?在资本论里并没有得到深刻而确切的定义。我来替他定义呀:劳动是承担,工人用体力来承担,科技者用脑力来承担,资本家用心力来承担。从而说明,资本家也是劳动者并且是最重大的劳动者。而在现实中,如果资本家不是劳动者,那么那些工厂企业是从哪里来的?不是资本家冒着、承担着风险投资建立起来的吗?

40楼
hhj 发表于 2026-4-21 16:55:31
zhengyr 发表于 2026-4-21 16:01
质与量是表征事物的两种基本规定性的哲学范畴。质是使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的规定性。量是质的等级、 ...
“耗费补偿”这个概念本身已经包含着质与量,因为它包含着对耗费的完全或不完全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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