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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媒体:湖南警务人员入屋抓人 打死孕妇
据苹果日报七月九日报导,南岳衡山脚下的湖南省衡山县一批公安,上周三夜闯民居抓人,其间将一名怀有六个月身孕的中年妇人暴打致死。事件触发当地逾万民众的义愤,他们将死者尸体抬到派出所外「讨说法」,由于公安逃去无踪,民众将「整个三层高的派出所大楼,除了墙壁以外,能砸的全都砸掉了!」并推翻及焚烧公安车辆泄愤。尽管湖南省公安厅已向死者家属赔偿十一万元,但当地民众坚定地强调:「事情还没解决,必须交出真凶!」
衡山县东湖镇一名村民透露,大约在一个月前,当地一名陈姓贵州人,将一家售卖石油气的店铺承包下来,虽然执照尚未到期,但当地城管部门有心刁难,以「执照不齐」为由,到陈家将东西搬走。城管的「野蛮」行为招致大批民众不满,他们将城管赶走,事件基本平息。没料到,公安和城管部门认为在事件中「丢了脸」,十多名来自衡山县公安局及东湖镇派出所的公安,在六月二十九日晚上九点左右,突然闯进陈家,将小陈和他哥哥殴打后带走,行动中,这些戴头盔,自称公安的大汉将小陈怀有六个月身孕的嫂子当场打死。据说,公安当时不知陈的嫂子死了,还将陈家兄弟带返派出所打到遍体鳞伤。
事发时正值夜深,当地村民大多已入睡,但有村民发现陈的嫂子被打死后,消息不胫而走,瞬即引发众怒。当晚约十点,民众将孕妇的尸体合力抬到东湖镇派出所外。翌日,聚集在派出所外的群众愈来愈多,要求「交出真凶」的声音此起彼落。群情汹涌下,派出所公安全部「逃走了」,不敢上班。
由于诉求得不到任何回应,部份民众开始动手打烂派出所的玻璃,将面的电视机、雪柜等物品打烂。当地一名民众形容:「整个三层高的派出所大楼,除了墙壁以外,能砸的全被砸掉了!」愤怒的民众烧毁了一辆公安车,另外推翻了两辆公安车。尽管当地政府及公安机关严密封锁消息,但事件在当地愈闹愈大,聚集的民众亦愈来愈多,湖南省公安厅的人在当晚九时许到场,向死者家属赔偿了十一万元,家属才将尸体搬返家中。事件虽然暂时平息,但当地民众昨强调:「事情还没解决,必须要交出真凶!」
另据报导,自从去年十月底,四川汉源当局因征地修建水电站,逼迫当地农民搬迁所触发的数万人骚动事件爆发以来,全国各地动辄数千人参与的大规模群众骚乱事件此起彼落;而这些骚乱的导火线虽因个别事件而起,却引发大规模骚乱,可见内地民怨之深、之广,「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中国改革开放近三十年,因政府无度开发,耕地日渐减少,失地农民无法得到合理赔偿,不满情绪自然萌生,而地方政府又未能体察民情,排解民愤,令民怨日深,最后导致群众性事件日多。
最令人痛心的是,个别政府甚至结合公安机关,对不满民众的打击报复,其次,内地各级负有监督政府责任的人大和传媒,均不能发挥其监督作用。监察不足是地方政府部门胆敢恣意损害民众利益,任意妄为的原因之一。
有见及此,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李景田前日就各地骚乱问题强调,中共党内目前推行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就是要每一个党员都通过「保先」教育,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最终做到农村「群体性事件」会少发生或者不发生。
李景田在回答路透社女记者的问题明确表示,最近中国农村发生的这些事情,我们把它叫作「群体性事件」,而不是叫「骚乱」。
有分析指,作为中共中央组织部高官,李景田的此番表述,代表中央对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内地多起抗争事件的定性,各地方政府,均应据此精神,把握和处理类似事件,切勿以「地方主义」或「团体利益」等无法公开的籍口,随意将群众性事件升级,引发对立,造成更为严重的对立,唯此方是实践「三个代表」的所追求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