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26-10-12 13:03 
你之前有1亿元的收入,形成了1亿元的社会购买力,购买的1亿元的商品成了你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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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乱七 ...
我的产品按成本标价一个亿,对吧?
那么至少,我创造的社会购买力等于我对社会购买力的需要量吧?
每个企业都这么搞,那么所有企业创造的总社会购买力,等于他们对社会购买力的总需要量。
这就是结构性的供求平衡了!
而如果每个企业创造1个亿的社会购买力,但要求产品卖1.2个亿,那么就存在结构性的供大于求了吧?
…………
你这个观点既脱离了产品的实物形式,又把劳动价格与劳动创造的价值混为一谈,完全就是错误的。
第一,构成产品成本的是劳动价格,而不是劳动者所创造的价值。因此,两者的量完全可以是不相等的。
第二,成本是生产中耗费的东西,从实物形式来看,与成本劳动价格相对应的实物就是劳动者所耗费的消费品,而不是劳动者所生产的产品,因此,两者的量也完全可以是不相等的。
假设一个只有劳动者的社会,在某个时期为生产总共支付了1亿元,即耗费了1亿元的生产成本。这1亿元成本中,8千万元购买了N量的生产资料,2千万元支付劳动者报酬,劳动者用这些报酬购买了M量的消费品。经过生产和消费,这些生活资料和消费品都被耗费掉了。
另一方面,经过生产,劳动者用他们的劳动和生产资料生产出了1.2N量的生产资料和1.2M量的消费品。按照可比价格计算,他们用1亿元的成本生产出的产品总价值就是1.2亿元。
如果这些产品全部按照价值出售,他们就可以获得1.2亿元的收入;反过来,如果他们有了1.2亿元的收入,他们就可以把他们的产品全部买走。因此,只要他们的产品符合社会需要,那么按照产品价值、而不是按照成本标价,完全可以实现结构性供求平衡。
如果你说他们手中购买原来的1亿元产品的货币,不可能买走1.2亿元的全部产品,那么只要他们手中的货币增加几次流通,问题就完全解决了。
例如,A手中有100万元货币和120万元的产品,B手中只有120万元的产品,那么A先用100万元货币买走B100万元的产品,B再用收入的100万元货币买走A100万元的产品;然后A再用收入的100万元货币中的20万元买走B剩余的20万元产品,B又用收入的这20万元货币买走A剩余的20万元的产品。其中20万元的货币多流通了两次,产品就全部卖出了。
所以,你以为只有按成本标价出售产品才能实现结构性供求平衡,实在是太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