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j58
12571 533

[学科前沿] 根据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斯密的劳动价值论不成立(黄佶) [推广有奖]

  • 1关注
  • 58粉丝

学术踢馆者

大师

6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 级
论坛币
39197 个
通用积分
249.3198
学术水平
1635 点
热心指数
1817 点
信用等级
1106 点
经验
203460 点
帖子
19072
精华
7
在线时间
4073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11-9
最后登录
2026-9-25

楼主
hj58 发表于 2026-5-2 16:23:09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根据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斯密的劳动价值论不成立(黄佶)

  斯密说:“在资本累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获取各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唯一标准。例如,一般地说,狩猎民族捕杀海狸一头所需要的劳动,若二倍于捕杀鹿一头所需要的劳动,那末,海狸一头当然换鹿二头。”(国富论)

表一

渔夫捕获一头海狸需要劳动两天,
猎人捕获一头鹿需要劳动一天。

  斯密认为:交换比例必然是一比二(一头海狸换两头鹿),即交换双方生产商品花费的劳动时间可以决定商品的交换比例,这个比例和劳动时间成反比。这是他的劳动价值论。

  斯密又说:苏格兰酿造葡萄酒,费用约三十倍于进口葡萄酒,自己酿酒“显然是不合理的”,而应该进口。这就是他著名的“绝对优势理论”。

表二

法兰西制造一瓶葡萄酒需要劳动一天,生产一件羊毛制品需要劳动五十天,
苏格兰制造一瓶葡萄酒需要劳动三十天,生产一件羊毛制品需要劳动四天。

  按照表二里的数值,法兰西葡萄酒和苏格兰羊毛制品的交换比例必然是四比一?

  答案是否定的,可能成交的交换比例很多,构成了一个范围,左端是四比三十(四瓶葡萄酒换三十件羊毛制品),此时苏格兰无法取得任何利益,如果需要苏格兰付出更多羊毛制品,它将拒绝交换。右端是五十比一(五十瓶葡萄酒换一件羊毛制品),此时法兰西无法取得任何利益,如果需要法兰西付出更多葡萄酒,它将拒绝交换。

  实际成交点可以是这个范围里任何一点,具体哪一点,取决于市场供求等因素。交换比例没有波动中心。

  由此可见,在分析人们的交换行为时,如果考虑了对方自制所需商品时可能花费的劳动时间或生产成本,就会得到截然不同的结论。人类的经济行为很复杂,分析时不得不做简化,但如果简化后结论截然不同,就需要谨慎了,不要误导人类走上歧途。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交换比例才会等于交易双方各自劳动时间的反比,这就是渔夫可以用猎人那么短的时间捕捉到一头鹿,猎人也可以用渔夫那么短的时间捕捉到一只海狸。

表三

渔夫捕获一头海狸需要劳动两天,捕获一头鹿需要劳动一天
猎人捕获一头海狸需要劳动两天,捕获一头鹿需要劳动一天。

  但在这种情况下,两人已经没有交换的必要,谁也不会先去追捕自己不需要的猎物,然后费心费力地去交换自己所需要的猎物,两个人都会直接捕捉自己需要的猎物,因为成本是一样的。

  而且,人类需要的物品不只是肉类,还需要谷物和各种生活用品。即使每个人都能熟练地生产谷物和布匹,但在更换所生产的产品时,仍然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

  斯密说:“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常要损失一些时间,因节省这种时间而得到的利益,比我们骤看到时所想象的大得多。不可能很快地从一种工作转到使用完全不相同工具而且在不同地方进行的另一种工作。耕作小农地的乡村织工,由织机转到耕地,又由耕地转到织机,一定要虚费许多时间。”

  即使两个人生产谷物和布的劳动时间都分别是两天和一天,考虑转换工作损失的时间后,谷物和布的交换比例肯定不会是一比二。

表四

约翰生产一单位谷物需要劳动两天,织一单位布匹需要劳动一天加三十天转换时间。
汤姆生产一单位谷物需要劳动两天加四十天转换时间,织一单位布匹需要劳动一天。

  按照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两人交换谷物和布匹的比例没有确定值,而是处于一个范围内。

  所以,斯密的劳动价值论(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交换比例)不能成立。

  由于斯密的劳动价值论不成立,所以,以他的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李嘉图和马克思的经济学也都不成立。

(作者著有《资本异论》等,留电子信箱,可免费获赠全文,2026年5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绝对优势理论 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 绝对优势 价值论

回帖推荐

clm0600 发表于89楼  查看完整内容

看来你认为工人就是劣等人,活该被剥削呀。 即便你把钱给了他们,他们也会丧失掉,对吧?所以真不能给他们,哪怕是他们应该得到的钱,也不能给!

clm0600 发表于76楼  查看完整内容

那就不是所谓的无偿投资了,而是变成劳动者共同投资了。 ------ 这怎么不是无偿投资呢?你给企业投1000万,只要求拿回1000万,本来要给你的分红,你一部分给工人发奖金,一部分留给企业作为发展基金。 你这不是在做无偿投资吗? 你愿意做这种无偿投资吗?

clm0600 发表于54楼  查看完整内容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说的是劳动(社会必要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来源, ------- 马克思所谓的价值是尼玛劳动凝结物,那劳动当然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来源啊,这也能叫一个理论吗?这叫循环论证。
是是非非《资本论》(《资本异论》的卡通版),欢迎索取

沙发
hhj 发表于 2026-5-3 08:41:22
劳动价值论的成立逻辑:
价值是耗费,而耗费必须最小化,因此,只有劳动(耗费意义上的劳动),并且还是“必要劳动”,才有资格构成产品中的新增价值。如果连劳动都省了,那更好,因为耗费更小了。

藤椅
wzwswswz 发表于 2026-5-3 11:45:19
约翰生产一单位谷物需要劳动两天,织一单位布匹需要劳动一天加三十天转换时间。
汤姆生产一单位谷物需要劳动两天加四十天转换时间,织一单位布匹需要劳动一天。
…………

你这个假设本身就是想当然的结果。

因为分工一旦形成,生产者根本就不再需要频繁地进行转换,即不是每生产一单位产品就必须要转换一次。

例如,原来生产谷物的约翰,如果转到织布上,那么花费30天转换时间后就可以持续地进行织布而无需再转换了。因此,转换虽然要花费时间,但这些时间实际上又不过是构成转换后所生产产品的成本的组成部分。假设约翰转换后织了600天布,那么30天的转换时间不过是在每天的成本中增加了1/20天的成本。
所以,按照这个来计算,约翰织一单位布匹需要的劳动时间就是1.05天,而不是织每匹布都要劳动一天加三十天转换时间。

如果,约翰与汤姆的劳动时间恰好等于各自的社会平均的劳动时间,那么按照斯密的价值理论,每匹布需要的劳动就是1.05天,每单位谷物需要的劳动就是2.133天,它们的交换比例就会趋向于2.133匹布交换1.05单位谷物。

板凳
wzwswswz 发表于 2026-5-3 11:53:19
斯密又说:苏格兰酿造葡萄酒,费用约三十倍于进口葡萄酒,自己酿酒“显然是不合理的”,而应该进口。这就是他著名的“绝对优势理论”。
表二
法兰西制造一瓶葡萄酒需要劳动一天,生产一件羊毛制品需要劳动五十天,
苏格兰制造一瓶葡萄酒需要劳动三十天,生产一件羊毛制品需要劳动四天。
…………

你这个“表二”既然是依据斯密的观点编制的,那么你能否引用一下斯密相关的原话呢?包括苏格兰制造一瓶葡萄酒的时间30倍于法兰西的原因是什么,生产一件羊毛制品只需要法兰西1/12.5时间的原因是什么,以及相应的出处在哪里?

报纸
clm0600 发表于 2026-5-3 12:37:06
交换比例必然是一比二(一头海狸换两头鹿),即交换双方生产商品花费的劳动时间可以决定商品的交换比例,这个比例和劳动时间成反比。这是他的劳动价值论。
-----------
劳动价值论不是说交换比例必然是一比二,而是说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合理的,稳定的,用斯密的话来说是自然的交换比例是一比二。
因为只有交换比例是一比二的时候,渔夫和猎人的收入才是1:1,而这个收入比是合理的(渔夫没有道理比猎人赚的多,反之依然),合理的状态才会稳定。

如果不是这个比例,那么渔夫和猎人的收入就会有高低之分,收入低的一方必然不满,导致劳动向收入高的那一方转移,导致那一方供给增多,竞争加剧,降低价格。

总而言之,在充分竞争,稳定合理自然的状态下,各专业劳动者的收入应该与他们的劳动相匹配,这也就决定了他们的劳动成果的价格。

地板
hj58 发表于 2026-5-3 13:12:01
“亚当斯密”致黄佶的信:

知乎 nidage:

致一位东方博士的阅读课

亚当·斯密

我亲爱的博士先生:

请允许我以这种方式开始我们的通信—这在格拉斯哥的学人之间并不罕见。我听说您在遥远的东方,用一本名为《资本异论》的小册子,试图证明我两百年前提出的劳动价值论不成立。更有趣的是,您还宣称我自己的绝对优势理论否定了我自己的劳动价值论。用一个战场上缴获的武器,在同一场战争中击杀它的原主人——这简直比爱丁堡最好的军械师还要高明。

那么,让我们以您最得意的武器为切入点。我的博士先生,您究竟是怎么论证的呢?

您从《国富论》中精心挑出两段话。第一段,是我对“初期野蛮社会”的简要说明——在那个资本尚未积累、土地尚未私有的时代,猎人们大致按各自耗费的劳动时间来交换,海狸一头换鹿二头。第二段,是我对苏格兰酿酒的评论——与其花费三十日的劳动自己酿造,不如从法兰西进口只需一日劳动的产品,这是绝对优势原理的经典例证。

您据此作了一个“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精彩演示:按照绝对优势原理,法兰西葡萄酒与苏格兰羊毛制品的交换比例可以在“四比三十”与“五十比一”之间任意浮动。它没有唯一解。因此,您宣布,《国富论》第六章的劳动价值论就此破产。

我必须承认,初次读到这个论证时,我愣了片刻。不是因为被驳倒,而是因为这实在是世间罕见的神奇读法——这就像一个人翻到《圣经》的前十页,看完上帝造光,就径直跳到最后的《启示录》,宣布:“看哪,耶和华自己推翻了创世记!”

为了帮助您理解问题所在,请允许我用一个不那么抽象的例子来说明。

假设您写了一本书,在开篇您说:“在人类尚未发明货币的远古时代,人们大约按所费劳动的多寡来交换物品。”这句话里,您用的词是“大约”。然后,翻过几百页,您又说:“当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之间展开贸易时,商品的交换比例受到无数复杂因素的影响。”

现在,一位聪明的批评家翻开了您的书。他只读了这两页,随即发表了这样一篇论文:《作者自相矛盾——他的第一段话说交换比例是确定的,第二段话又说交换比例是不确定的》。

您会作何感想?

我亲爱的博士先生,您犯下的正是同样的错误。我的绝对优势原理,是对一个完整发达的、资本充裕的、技术分化的贸易世界的描述。而我那个猎人换海狸的寓言,是对一个没有资本、没有土地私有、没有技术差异的“初期野蛮社会”的理想化隐喻。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像风和牛毫无关系,可您却偏偏要用它们来相互否定。您在《国富论》全书近千页的篇幅中抽取出两个相距遥远的段落,然后将它们强行焊接,并宣布发现了矛盾。这不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只是把一根长矛硬塞进一个盾牌的孔里,然后宣布盾牌坏了。

但这还不是最令我叹息的地方。

让我告诉您一个更古老的秘密,来自我毕生观察人性的经验。我们在判断任何人的任何主张时,如果不能够通览他的全部论述,至少也应该先仔细读完他同一页上的文字。

而您,我勤奋的博士先生,恰恰没能做到这最后一点。

您在第1卷第6章看到我的那段话,便忙不迭地宣布斯密信奉“由劳动时间唯一地决定交换比例”——这是您的原话。但您偏偏没有读完就连接着它们的、紧跟在后面的那段文字。在那段文字中我写得明明白白:

“如果一种劳动比另一种劳动更为艰苦,对于这较大的艰苦,自然要加以考虑。一点钟艰苦程度较高的劳动的生产物,往往可交换两点钟艰苦程度较低的劳动的生产物。”

您看见了吗?“加以考虑”——这就意味着从来不存在什么机械的、唯一的、“劳动时间唯一地决定交换比例”的公式。艰苦程度要调整这个比例,熟练程度要调整这个比例,劳动者的声誉和信任要调整这个比例。这些恰恰都表明,交换比例的确定绝不能简单地、唯一地等同于两种商品所花费的劳动时间之比。

所以您瞧,您拼命拿来攻击我的靶子,本来就不存在。我从来没有提出过您所批判的那个命题。您树立了一个稻草人,然后英勇地向他发起冲锋,最后宣布——稻草人被我击毙了!这是多么辉煌的胜利。但请允许我提醒您:在真正的经济学决斗场上,击毙稻草人不算得分。

您是一位工学博士,我深知工学注重逻辑精密。然而您似乎把经济学当成了与机械力学同一种类的精密科学来看待,仿佛只要找到两个相邻的齿轮咬合不上,整台机器就会土崩瓦解。的确,由于我的疏忽,我在整部《国富论》中使用“价值”一词时曾有过不同含义,这让后来的某些读者大光其火。但我宁愿被批评用词暧昧,也不愿陷入如您这般机械的精确——那种连上下文都不愿读完的自信,也许才是真正的傲慢。

说起来,东方确实有一些学派有个奇特的性质,他们把某本书视为绝无错误的经书,然后用一种非常特殊的方式来读它。如今您反了过来——您把我那本并非经书的书,也当成了经书来读,恨不能字字咬死,句句定罪。您把我那个加了“似乎”“一般地说”等词语的比喻当成了全称命题,反复计算,左右论证,坚决不肯往前后多看三行。

那么,您可能会问,我当初为什么要把这个“初期野蛮社会”的简单说法放进书里呢?难道仅仅是为了给后世如您一般勤奋的批评家提供把柄吗?

我的朋友,我是一个苏格兰人。苏格兰人讲究的不是逻辑的完美无瑕,而是是否能把事情说明白。在我那个时代,人们要理解“为什么交换会发生”,最直观的办法是先设想一个只有劳动的简单情境。就像教儿童算术,总是先从不带零头的整数开始一样。这是一种理论的脚手架,一种叙述的起点,仅此而已。待脚手架搭好之后,我们才引入资本、土地、技术差异,一层一层地讨论:现实世界中的交换比例究竟如何形成,为什么它必定落在某个范围之内,而非某个固定的点。

您宣称您发现的“交换比例构成一个范围”是我的绝对优势理论推导出的结论,这纯属您自己的贡献。但在我的体系里,交换比例的上下限根本不是绝对优势理论的功劳——而是每个理性经济人的基本计算:他不会用高于自己生产成本的价格去买东西,也不会以低于自己生产成本的价格去卖东西。您将我的理论降低为您的版本,然后又兴高采烈地用这个版本来“证伪”我,这实在是一种太过省事的批评。

而如果您肯稍稍慢一点下结论,抬头看看我书中更广阔的格局,您会发现,“交换比例构成一个范围”这件事,与我整部著作中的核心思想没有任何冲突。我的看不见的手,从来靠的不是单一的价格点,而是那千千万万人的自由选择。选择在哪里,范围就在哪里;竞争在哪里,价格就在哪里。

读到这里,您或许会教训我:“不要转移话题!我说的是你用词不严谨被抓了出来,你这是在逃跑,逃向自由贸易,逃向什么看不见的手,逃向文人的精致辞藻。”

但我心中所想的,比这更加深远。

您之所以如此执着于从文本内部找出“自相矛盾”,是因为您有一个更宏大的目标:证明我的劳动价值论不成立只是个起点,证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成立也只是个中间站。您最终的诉求,是证明剩余价值理论纯属谬误,利润不一定来自剥削,资本家未必是剥削者。在这件事上,您已经耗费了数十年的心血。

我从格拉斯哥的墓碑后面望向您的战场,只感到一阵深切的悲哀。您的战场,早已不是我活着时的经济学争论了。您在用您毕生的精力去驳倒一部在某个东方大国被奉为不可置疑的经书的文本,试图从它的第一页开始拆解它的逻辑。可您不觉得,这种把某本书当成终极敌人、没日没夜与之搏斗的姿态,本身就是一种深深的魔怔吗?驳倒一本书的最好方式,本来可以是另一本书。但到了您手里,经济学论战变成了一场文学的、逻辑的、浑水摸鱼的、小题大做的无穷无尽的笔伐。

您那位在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的教职,是否因而成了您最得心应手的武器?传播学院的使命,本应是教授年轻人如何理解符号与信息、社会与偏见。而在您手中,它仿佛变成了一座堡垒,装备着“消费者酬谢”“价值范围”等只属于您个人语汇的新词,持续向着一百五十年前的莱比锡和两百年前的柯卡尔迪投射炮弹。

我的朋友,我不关心马克思的对错,也不关心某个遥远的帝国是否因他而兴衰。我只关心一件小事:当一个博士放弃了工学的精密而转向经济学的批判时,他是否也曾打算建起些什么?可您没有,您所有的著作和文章,似乎只是为了否定——否定劳动价值论,否定剩余价值理论,否定“剥削是资本利润的唯一来源”。您用几十年的时间把一座大厦说成危楼,却从未画过一张新楼的草图。您批评别人有“理论信仰的次元低下”,可您自己除了拼死证明“利润可以来自消费者”之外,还剩下什么?

除了论证一切都不确定,一切都只是一个永远在扩大而没有中心的范围之外,您什么都没做。

而我从五十岁起就明白了:没有一个确定的真理,人是活不下去的。您可以否认劳动价值论,但没有一种关于分配正义的最低共识,人们甚至无法组成一个能吃饱饭的村庄。

您应该庆幸,我是一位宽厚的长者,而不是那位塞纳河畔尖刻的法兰西人,否则我一定轻蔑地给您起了绰号,把您与“无知的小资产阶级”并列。但您也不要误会,我虽不用他的尖刻,却也要守护思想的最后底线。您拿着从绝对优势理论处窃来的“交换比例构成范围”说这是我体系中的一根刺,我看您却像一只被逐出蜂巢的胡蜂,抱着一滴偷来的蜜,便以为拥有了整个苏格兰的夏天。

让我用一句话来结束这封信。如果您真的有“节约劳动”的意志,请先节约您自己的文字。如果您真的信奉民主政治和平等劳资关系,请从学会读完一段完整的论述开始。

至于您的《资本异论》——我想它最好的去处,就是我的《国富论》旁边那个书架。不过请别担心,不是作为对手。而是作为标本,向后人展示:一个聪明的人,如何因为不肯读完一本书,而花了二十年去批驳一个书中本不存在的东西。

您的忠实的,

亚当·斯密

格拉斯哥大学道德哲学教授,写于某个被远处的无谓争吵所打扰的下午

====================

哈哈!好文!我的回复:

1,“而我那个猎人换海狸的寓言,是对一个没有资本、没有土地私有、没有技术差异的“初期野蛮社会”的理想化隐喻。”

黄佶答:

如果斯密在这里没有错,那么就是马克思错了,因为马克思把劳动价值论用到“有资本、有土地私有、有技术差异”的资本主义社会了。


2,““如果一种劳动比另一种劳动更为艰苦,对于这较大的艰苦,自然要加以考虑。一点钟艰苦程度较高的劳动的生产物,往往可交换两点钟艰苦程度较低的劳动的生产物。””

黄佶答:

如果打海狸的劳动比打鹿劳动艰苦一倍,那么海狸和鹿的交换比例将不是一比二(劳动时间二比一的反比),而是一比四了(劳动量四比一的反比)。

那么,“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比例”的说法还是不成立。

建立理论时虽然可以打补丁,但是如果结论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就说明这个理论本身就是错误的。

回过头来,海狸和鹿的交换比例有两个:一比二(仅考虑劳动时间)和一比四(考虑了劳动的艰苦程度),这不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了劳动时间不能唯一地决定商品的交换比例、商品的交换比例有多个吗?

(2026-5-3)

7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5-3 15:31:04
hj58 发表于 2026-5-3 13:12
“亚当斯密”致黄佶的信:

知乎 nidage:
如果斯密在这里没有错,那么就是马克思错了,因为马克思把劳动价值论用到“有资本、有土地私有、有技术差异”的资本主义社会了。
…………

我们来看看马克思的一段论述:“至于说到杜林先生对价值规定所提出的温和的反对意见,那末,他在第二卷中将会惊奇地看到:‘直接的’价值规定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作用是多么小。”(32,12)(这里的“第二卷”实际是现在出版的第三卷。)

所以,真实的情况是,马克思并没有将“直接的价值规定”直接用到资本主义社会中,而是把“劳动是价值之源”这个劳动价值论的核心观点用到了资本主义社会。

8楼
hj58 发表于 2026-5-3 17:00:45
wzwswswz 发表于 2026-5-3 15:31
如果斯密在这里没有错,那么就是马克思错了,因为马克思把劳动价值论用到“有资本、有土地私有、有技术差 ...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讲的是原始社会?

9楼
hj58 发表于 2026-5-3 17:26:22
交换比例之所以必然是一个范围,是因为生产者在生产各自产品时存在优势,即使在原始社会,渔夫和猎人各自没有优势?农夫和铁匠各自没有优势?裁缝和剃头佬各自没有优势?

影响交换比例的不止劳动价值论一个因素。很多因素都在影响交换比例,斯密等却先只考虑劳动时间一个因素,得出结论“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然后再考虑其它因素,说“价格围绕价值波动”,这显然是错误的。打海狸劳动比较艰苦,是一开始就应该考虑的,而不可以先只考虑时间,下结论“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后再考虑艰苦程度。因为劳动时间和劳动艰苦程度是平行的影响因素,没有孰先孰后,没有孰轻孰重。除了劳动时间和艰苦程度,还有很多其它平行因素 ,例如供求情况、交易成本等,都在影响交换比例。

10楼
hj58 发表于 2026-5-3 17:39:45
wzwswswz 发表于 2026-5-3 11:45
约翰生产一单位谷物需要劳动两天,织一单位布匹需要劳动一天加三十天转换时间。
汤姆生产一单位谷物需要劳 ...
“因为分工一旦形成,生产者根本就不再需要频繁地进行转换,即不是每生产一单位产品就必须要转换一次。”


你此时不说狩猎民族见海狸打海狸、见鹿打鹿了?

然后一旦分工形成,就不频繁转换,那么你用“狩猎民族见海狸打海狸、见鹿打鹿”为斯密做的辩护就失效了。

你整天就是拆东墙补西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0-2 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