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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关于理性与情感的大讨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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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与情感


汪:我的“狗”、“人”、“上帝”的问题1 的第三个问题是这样的:既然在这三个“东西”的效用讨论中,我们看到一种共性---它们都是效用主体的“感情”的接受者,那么,至少在英文里面,人们很自然会使用“爱”这个语词来表达对“狗”、“人”、“上帝”的感情(或情感)。我的问题是:效用主体感受到的效用是否会随“爱”的付出程度而增长?换句话说,是否“爱得越深,越幸福?”

叶:回到你对“爱”的追问——我的回答当然是肯定的!(“爱得越深,越幸福!)但我知道你接着要问的问题,就让我先在这里回答了吧:在“爱”的同时,不要忘记了我们每人还有一条由“爱”所产生的成本曲线。由于“爱”一个人,你就失去了另一个“爱”的选择,这是“爱”的机会成本。而且,我们似乎还不应该忘记,在人的天性中与“爱”同存的还有一种我称之为“激情”的东西,它可是严格地服从“边际效用递减律”的。于是,我们就有了在诸种“力”的交互作用下的有关“爱”的均衡;于是,就有了你在杭州时我与你讨论的那个话题;于是,就有了你提议的、而我现在正在苦写中的这本“爱的阐释”;于是,我们看到了在“广义效用”的框架下,用经济学的方法来诠释的“爱”。

汪:让我们先把“爱得越深越幸福”的经济学含义搞得更彻底些。子问题(1):爱得越深,必然付出越多吗?子问题(2):“爱得越深”所付出的更多的代价(假定你对(1)的回答是肯定的)与“越幸福”的效用增加值相比,哪个更大?其余的“子问题”,我相信你可以猜到了。

叶:丁丁,我把“爱情”看作是人类两种情感的融合,一是“激情”,它具有人类最原始的野性,由它激发的“爱”是热烈的、张扬的、性感的,但它所描绘的效用曲线却是凹向横轴的,从一个较长时期看,虽然这种激情还会一次次被“再生”出来,但(一般情况下)这一曲线的位置却会不断降低,因此长期激情的效用曲线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二是“亲情”,它具有利他和责任的社会性(这里的社会是最广义的,即除了鲁宾逊的一人世界外),由它激发的“爱”是深沉的、宽广的、凝重的,它所描绘的短期效用曲线虽然也是凹的(这一点我还不能完全确定,需要具体的案例分析),但从长期看,曲线的位置肯定会不断抬高,因此长期亲情的效用曲线是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这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爱得越深,越幸福”)

————————————————

1. 参阅本书第 页第三部分“理性与信仰”。


以上是对“爱情”所作的效用分析。我们接着再分析“爱情”的成本。“爱情”的成本可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一般意义上的生产成本,即我们可以把“爱情”看作是爱情双方消耗一定的稀缺资源以产出“爱情效用”的过程,所以它也会有固定成本、可变成本等等;

2、机会成本,一般意义上的“爱”的机会成本,可以看作由上述稀缺资源的配置所产生的,但更直接的“爱”的机会成本却表现在“爱情”的路径依赖上,就是我们已经说过的“你爱一个人,就失去了其他爱的选择”,对不同个体来说,爱的机会成本也会有所不同。比如,对女孩子来说,路径依赖所产生的机会成本可能更大一些(这就是俗话说的“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3、交易费用,这是由一定的制度安排、习俗、传统甚至文化所带来的,在有些情况下,比如当父母根据他们的偏好来干涉子女的婚姻时,由交易费用所到来的成本会变得异常高昂。(但在有些领域,交易费用的存在,却会起到维持婚姻稳定的作用。)

在对“爱情”的成本构成作了上述分析后,我们可以在一般意义上讨论这一成本的曲线形状,最起码,对12来说,它的一阶导数是大于零的,即它是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至于它的二阶导数,一般情况下也是大于零的(但在固定成本很大的初始阶段,由于规模效应的存在,在一定范围内,我们也不排除二阶导数小于零的状况)
在对“爱情”的“效用”与“成本”作了以上一般分析后,我想我可以回答你的问题了:如果“爱的效用增加值”(爱的边际效用)超过“爱的成本增加值”(爱的边际成本)人们就会增加他们的“爱”;如果“爱的效用增加值”(爱的边际效用)小于“爱的成本增加值”(爱的边际成本)人们就会减少他们的“爱”;所以“爱”将在其“边际效用”与“边际成本”相等的那个区间取得它的均衡。

aoyun(
潘士远,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老师、老师你们好!老师在帖子里所说“爱”应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爱得越深,越幸福”的“爱”是广义之“爱”;在人的天性中“爱”什么的“爱”是狭义之“爱”。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个“爱”指的是“人之间的亲情”,因为“激情”本身就是广义的“爱”的一部分。广义的“爱”之中是否应该算上决断/责任感成分?斯腾伯格在《丘比特之箭》1 中说:“虽然爱情的决断/责任成分可能缺少亲昵(我们称之为亲情)和激情的‘热度’和‘电荷’,爱情关系不可避免地总是伴随着美好时日和阴暗季节。当处于阴暗季节时,正是决断/责任这一成分维系着这一关系,使之不致破裂,这一成分对熬过艰难时日以重返美好时光是必不可少的。”不过要严格区分这三个成分是比较困难的,他们是互相联系的。广义的“爱”是我们的理性选择,也就是说,因为幸福,我们才去“爱”,因此,“爱得越深,越幸福”。不知对否?

汪:小潘,我似乎不能同意你或西方的一部分作者们,把“爱”按照爱的对象区分为广义和狭义等种类。我们作为经济学家,在经济学的爱情解释中,应当坚持把“爱”按照它自身的各种可以观测到的性质来加以分类。这样才可能使我们的结论(命题)保持实证性。
因此,叶航把爱区分为“亲情”与“激情”,似乎可以接受。因为这里的特征是可观测的,而且,我们体验过的“爱”作为一种情感,确实有这两个特征存在。

其次,我似乎有必要澄清几个概念:(1)幸福是效用的度量,根据在于,效用主义的创始人,例如小密勒氏或他的老师边沁,都从英国经验主义哲学获得灵感,洛克是他们灵感的主要来源。洛克说过(见我的前贴):人为了缓解痛苦而行动。洛克还说过:完全幸福的人将完全失去行动的欲望。洛克的意思很清楚:幸福的程度反比地决定人们行动欲望的强烈程度。所谓“效用”,即是幸福的程度,或痛苦得到缓解的程度。“爱得越深”,这是指为缓解痛苦所选择的行动。“越幸福”,这是指对行动带来的效用的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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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罗伯特·J·斯腾伯格:《丘比特之箭——穿越时间的爱情历程》,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10月出版。

第三,在讨论爱作为人类或生物情感的经济学特征时,我们不应当忘记这一情感的生物学和演化理论方面的解释。大致而言,这一解释告诉我们:(1)那些不能够“爱”的物种几乎从地球上消亡了,所以我们观察到的物种都具有“爱”的能力(不仅动物,而且包括植物);(2)最近的基因研究显示,在XY染色体上均带有“爱”的基因,也就是能够通过“receptors”(细胞膜上分布的接受体)激发出生命体的“亲和”感受的激素或其它种类的“生化递质;(3)最近的基因研究还显示,在人类的X染色体上,存在一种“对男性敌意”的基因(参见我的讲义光盘,里面有这本书的第6章),该基因可以发展出男性自杀倾向、男性同性恋倾向、独身倾向等等导致无后代的行为倾向。

汪:现在,叶航,我可以回应你上一个贴子了。首先我同意你对爱之为情感行为的均衡分析。我的那些子问题和你的分析把我们带到这样的结论:如果假定爱的行为总存在均衡的话,那么,其实你已经假定了:(1)“爱得越深”,付出得越大,并且最重要的是,为爱所支付的成本倾向于是边际递增的(详见下面的分析);(2)“爱得越深”,“越幸福”,这里的幸福是,或者倾向于是,边际递减的。理由:为均衡存在,我们必须接受逻辑上的这样一种假设,即由爱的行为产生的边际收益曲线的斜率小于为爱所支付的边际成本曲线的斜率。这是我能证明的最弱的均衡存在性的假设了。为满足这一假设,边际收益曲线不必是向下倾斜的,只要这一曲线向上倾斜的程度小于边际成本曲线向上倾斜的程度,均衡就可以存在,并且稳定。其它的情况则均衡不稳定。不稳定的均衡没有实证意义(因为不可观测)。
尽管我可以证明上述“弱均衡条件”,但我们通常假定的边际收益曲线,为保证均衡存在,都是向下倾斜的。换句话说:爱得越深,从进一步的爱所得的幸福越少。我的子问题(1)和(2)其实就是要求证这一结论的真确性。换句话说,迟早会到达这样的一点,在那里,“爱得越深”所支付的边际代价会超过了“越幸福”所等价的边际收益,于是“经济人”会拒绝再深地爱下去。我的问题:叶航,你自己是如此行为的吗?难道我们每个人不是在感情方面都有恰与这里的结论相反的体验吗?
如果你不能证伪我上面的话,那么你就必须接受这样的结论:我们每个人的爱,作为感情,里面总或多或少包含了一些东西,那是无法由经济学得到解释的。

叶:如何实证“凹性的感情曲线”——我先给出一个反证:为什么“小别胜新婚”?为什么“游子对母亲的思念最强烈”?在这里我们所面临的是“行为剥夺以后效用增加”的情形;那么,其推论是,当我们沿着剥夺的轨迹向回倒推,我们将得到“行为增加以后效用减少”的结论!因此,感情曲线必定是凹的(最起码在这些场合)。

汪:叶航,我对你试图实证的爱的边际收益曲线向下倾斜完全没有异议,因为我的帖子里已经假设了你这一证明的结论。我的“尖锐”问题是,从你的这一证明无可避免地要导出的结论:边际收益递减和边际成本递增迟早会达到一点,在那一点处,经济人将拒绝再爱得更深些。而我们都有恰恰相反的体验。所以,我的结论是:是否在我们每个人的爱的行为里面有一部分,那种神秘的事物,完全不是经济学可以解释的。

叶:丁丁,短期情感曲线是凹的,但从长期来看,由于短期情感曲线会不断右移,所以他们的连线是向右上方倾斜的。所以我觉得这一理论与我们的体验没有矛盾。
由于情感往往是一种长期行为(有时涉及到人的一生),所以,可能出现的均衡点也许一辈子也不会出现。但我们不排斥在一些特殊条件下,比如成本曲线的突然上升,会导致均衡点的出现。事实上,与我们的体验相比,出现这一均衡点的几率要大的多。现实难道不是这样吗?
丁丁,还有几点值得考虑——
1、婚姻能够降低“爱情”的成本曲线或它的上述速率;
2、情感问题涉及两个两个人(起码条件)所以还会产生博弈问题。一个聪明的对手知道“欲擒故纵”的道理。所以,它会改变对方的“效用”曲线。


汪:叶航,如果你也认同的话,我在前面几个帖子里面的问题把我们带到这个结论上:存在“爱”的现象,这些现象无法由经济学得到解释。我姑且把这一结论叫做“解释边界的存在性定理”。
现在,我们可以在经济学解释边界之内讨论或分析“爱”的现象了。在这一边界之内,经济学首先,如你所论证的那样,预期了爱作为一种需要支付代价的行为,有其“均衡”点。在均衡点处,“爱着”的理性人拒绝继续往深了爱。
这导出两个问题:(1)如果“爱”这一过程的双方(或更多的参与方),由于偏好的差异,有各自的“爱的均衡”,那么如何解决由此发生的冲突呢?例如,妻子觉得还可以爱得更深,而丈夫已经处于均衡点上了。这一问题必将把我们的分析从你前面贴过的“局部均衡分析”带到未来的“一般均衡分析”语境里面去;(2)这一问题与“爱”或一般的“情感”的特性有关,我在“为什么边际效用递减?”(《我思考的经济学》1)里面讨论过这一特性,那就是,如果我们对情感的投入停顿下来,例如在“均衡点”那里停顿下来,那么,情感是不会仅仅“停顿”下来的,有两种可能:(a)情感将减退,(b)情感将变得更加强烈。我的问题(2)是:你必须在这两种情况下提出的“你的理论”的解释是怎样的?
不过在你贴你的帖子前,我要告诉你:能够继续我们的讨论,是我每天“思想生活”的兴奋点之一,或许是最重要的兴奋点之一。

叶:丁丁,我同意你“解释边界的存在性定理”。但具体到经济学的“解释边界”,我想我们必须区分一下“此经济学”与“彼经济学”:我所谓的“此经济学”是指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学,或干脆就把它限定在以新古典为基础的现代主流经济学上,它是以“经济人假设”作为前提的,所以它是无法解释象“道德”、“信仰”与“情感”这类问题的,事实上它也没有奢望解释这些问题;而我所谓的“彼经济学”是指现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领悟到的虽然还没有“分娩”但已经呼之欲出的那个“经济学”,比如Myerson1999)所说的“经济学是关于理性选择的科学”,我想这样定义的经济学必须以“社会人假设”作为前提,而解释“道德选择”、“信仰选择”、“情感选择”、当然也包括“经济选择”正是它的“责任”。“广义效用理论”就是要为这个“经济学”提供一个分析的平台和工具。我们讨论时所用的大部分概念虽然没有逃脱马歇尔、甚至边沁所创立的“范式”,但我们都明白,在这些概念的“边际”处,已经产生了“量变”、甚至是部分“质变”,所以才会有“彼此”之分。丁丁,我甚至感到,能生活在这样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是作为一个经济学人的我们的“百年缘分”,因为我们正在目睹并亲历着一场“库恩革命”!
回到我们讨论的主题,我认为“爱”的属性决定了“爱”所具有的“宽容性”,在“爱”的双方都能够“宽容”的范围内将产生一个我称之为的“均衡区间”,虽然这一“均衡区间”的大小将取决于不同个体“爱”的“禀赋”,但它必然存在。由此我们就会观察到,在婚姻和家庭的“纱幕”后,存在着由“均衡区间”内的不同坐标所决定的形形色色有关“爱”的“悲喜剧”。如果双方各自的均衡点超出了“均衡区间”,我们就会看到“爱”的破裂——婚姻与家庭的解体。当然,如果考虑到“解体”所必须支付的“成本”,“均衡区间”的范围还会有所变化。但这不妨碍我们刚才的一般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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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汪丁丁:《我思考的经济学》,北京三联书店19977月出版。

我们还可以利用“均衡区间”的概念来分析你的第二个问题,让我们假设(虽然这一假设不构成我们分析的必要条件,但做这样的假设便于我们分析),在“均衡区间”的边界处,由于情感的稍微消退就将导致“爱”的解体,而“爱”的解体将导致成本的增加,所以“理性”的抉择必然是:如果你认为解体的“效用”超过解体的“成本”,你就会放纵“爱”的消退;反之,你将增加你的“爱”,从新进入“均衡区间”。
以上分析的关键在于我们引入了“区间均衡”的概念,它与传统经济学“点均衡”的概念不同。而就我的看法,“点均衡”恰恰是传统经济学的误区之一。试想:在物理学中我们如何才能给出经济学意义上“点”的定义呢?任何一个物理学意义上的“点”,事实上都是一个“空间”,无论分子、原子还是基本粒子。
也许你会追问——这还能算经济学分析吗?是的,我想,这就是我们希望建立的那个历经了“库恩范式革命”的“经济学”。按照库恩的逻辑,在能够接受新思想的一代人确立了他们的学术地位后(这一天是必将会到来的,我坚信),装着“新酒”的“旧瓶”就将被彻底粉碎,然后人们就会赋予“经济学”一个全新的名称。虽然是一个经济学人,但我仍然非常乐意看到经济学的“寿终正寝”。在这个语境中,我是一个最坚定的“反经济学帝国主义者”。

aoyun(潘士远,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叶老师、汪老师你们好!谈谈我的初浅想法。我们作这样的假定:丈夫与妻子在一起的时间,更具体地说就是,晚上丈夫几点钟回家陪伴妻子,为夫妻间的爱。这里,我们把爱的激情成分抽象掉,并且仅仅考虑夫妻间在一起的时间,而不考虑其余的爱的亲情成分。为了分析的方便,再假设丈夫在只考虑自己的偏好的情况下,选择晚上10点回家,同时,假设妻子在只考虑自己偏好的情况下,希望丈夫晚上8点回家,即希望丈夫再给点爱。夫妻间爱的均衡为:

1)如果丈夫占优,例如,若丈夫晚上10点回家,妻子为了这件事而喋喋不休,丈夫怒说,如果你再罗嗦,我就休了你,妻子听后,不敢出声(即丈夫不把妻子的威胁当成威胁,丈夫不考虑妻子的偏好)。在这种情况下,夫妻间爱的均衡为晚上10点。这时,丈夫相似于传统经济学中的垄断厂商,而妻子为一般消费者。丈夫获得“垄断爱情利润”。比如,中国的一些政府官员,在飞黄腾达之前,家庭和睦,之后,在家庭的地位上升,往往夜不归宿,在外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妻子只能做到敢怒而不敢言。当然,妻子忍无可忍时,即妻子爱的所得在老师所讲的均衡区间外时,妻子会反抗,从而使得爱走向地狱;

2)丈夫不占优(丈夫需要考虑妻子的威胁;妻子也需要考虑丈夫的威胁),如果丈夫10点回家,妻子会跟丈夫吵架,丈夫考虑妻子的偏好后,与不考虑妻子的偏好相比,丈夫推迟回家时间的收益下降,丈夫会选择提早回家。相同的,在考虑丈夫的偏好后,与考虑丈夫偏好的情况相比,妻子要求丈夫回家的成本上升,妻子会选择让丈夫在8点以后回家。妻子和丈夫在考虑对方的偏好后,爱会达到“博弈均衡”。我们来讲述一个生活中的故事,与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朋友妻在晚上8点打手机给朋友说,该回家了,朋友说,我们聊得正起劲,请稍等,一个小时后,朋友妻再打电话,朋友为难地说,没办法,我得回去了,要不然“领导”可要生气了。这就是“爱的纳什均衡”。在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话,夫妻间要相互体谅,求同存异。这些是达到“爱的纳什均衡”的条件。

汪:小潘,分析得很好。不过,我仍要再追问你一下,免得你停在“the battle of the sexs”里面,放弃了思想的任务。我的问题是,我们同意“夫妻”关系是比较长期的人际关系,所以,你在分析“两性之争”的博弈时,应当考虑多次博弈的均衡解。于是,我的问题马上变得很复杂:“两性之争”的一次博弈的两个Nash均衡当中如果男权主义的均衡解被双方接受了,是否在多次博弈中,由于公共知识的改变(例如对应于某个特定的先验概率分布),可以使“女权主义的均衡解”出现在多次博弈均衡解的集合里面?这与文化传统有什么联系?

aoyun(潘士远,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汪老师,您的问题很困难,我试着作简单回答。(1)我想,公共知识(例如先验概率分布)的改变可能会导致“女权主义的均衡解”出现在多次博弈均衡解的集合里。在温州,我观察到这样的现象:在婚姻(在这里,为了分析方便,我把婚姻等同于爱)的开始阶段,由于男方的家庭势力相对强大(例如男方的父亲官衔高于女方的父亲),在家里男方占优,所以男女双方爱的博弈均衡表现为男权主义,后来,女方的家庭势力变地相对强大,女权主义的均衡出现了。看来,在子女的婚姻上,传统的父母强调门当户对是有他的合理性的。这里所指的公共知识应该是男或女威胁成功的概率;(2)如果文化传统影响男女双方的某些先验概率,那么文化也应该影响爱的均衡形式。例如中国传统往往强调妻子对丈夫的“三从四德”,其中包括我们常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在这样的环境里,爱的均衡形式可能会主要表现为男权主义。随着传统的改变,中国的许多妇女逐渐抛弃“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寻求自己的发展。慢慢地,女权主义均衡解在社会出现。另外,我们来看下面一个例子,一开始,我的一个同学的老爸在家里的地位较高,爱的均衡表现为男权主义,慢慢地,爱的均衡转变为女权主义,因为我同学的老妈赚的钱大大多于他老爸赚的。这个例子说明,文化传统通过影响男女双方爱的成本和收益来改变公共知识,从而影响爱的均衡形式。请批评。

汪:叶航,好吧,同意你的“彼经济学”的名称。你的非“点均衡”的概念似乎很有意思。我记得在课上讲过一个类似的概念,是埃及沃斯方盒里的交易前提“产权”界定的模糊性质,应当在我的讲义提纲里面。我的期末考试题之一,不少学生没有正确回答。模糊的“产权”与“点产权”相比,问题在于可以导致“非自愿交换”,甚至“暴力”现象。当然,你可以把一个“模糊的点”定义为“点”,你甚至不妨把一个“面积”定义为“点”,不过,那似乎没有解决均衡的自愿性问题。也是因为这一考虑,我没有贸然提出模糊点或“模糊集合”的经济学解释。不过,我明白,模糊数学的运用应当可以对解决这类经济学问题有相当大的帮助。模糊数学的问题在于它不考虑经济学的成本概念,于是它假设的那个“模糊映射”完全没有成本方面的含义,而我们知道,模糊之所以会“模糊”,是因为有了信息成本。
总之,你的这个“面积”均衡点的概念,虽然有创意,却很成问题,必须进一步澄清自身。为澄清这一问题,我愿意设问如下:怎样才可以确定你说的均衡“带”或“面积”的边界呢?我估计这“边界”一定由“成本”决定。注意,小潘对“两性战争”的分析绝非游戏,博弈分析的好处在于可以澄清概念。
爱的另一问题反映在我上一贴的子问题(2.b)里面:在均衡点处,如果爱的投入中止,那么有一种可能是“爱”变得更加激烈。可是,这激烈的情感是怎样发生的呢?是因为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爱”如此强烈?是因为“失去才感到宝贵”?是因为“因爱生恨”从而因“恨”的中止而复生“爱”?
不论上面这一子问题的解答是什么样的,我在这一主题上提出的第四个问题是:是否存在这样的爱的关系,其中为爱而支付代价的那一方,其成本函数先呈现出“边际递增”,然后,进入“爱”的深入阶段后,改为呈现“边际递减”,从而越爱越深?直到对方无法承受、或者爱的物理载体崩溃?

叶:丁丁,说实话,“区间均衡”或如你所说的“非点均衡”实在是为了应对你的提问,情急之下的“灵感”。但当我试图把它与传统经济学的“点均衡”进行比较时,我突然发现传统经济学中许多含混不清的表述原来都是出于斯。对此,我还未及深入思考。我觉得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从中我再次体会到思想在深层交锋的意义和乐趣。为此,我几乎拒绝了任何应酬并推掉了几次能为我带来不小收入的讲坐。于是,我用自己的体验再次验证了我在广义效用理论中提出的有关人类行为的选择机制。下面回答你的问题——

1 丁丁 ,你的第一个问题混淆了两个最基本的概念。在我们的语境中,“爱”并且实现了,才会带给人幸福,才会产生“效用”;“爱”如果被拒绝,产生的是“焦虑”;在弗洛伊德那里,正是这种“焦虑”导致了妒忌、仇恨、疯狂一类行为。此“爱”非彼“爱”,岂能混为一谈?所以,按你的说法,这不是一个真问题。
2 第二个问题提出的现象,在我看来是几乎所有爱情悲剧、婚姻悲剧和家庭悲剧最深层的原因,我把它称之为“爱的冲突”。但我更倾向从“效用曲线”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比如由于曲线二阶导数的符号不同导致的各自均衡点的差别,或者曲线上升或下降的速率不同所造成的各自均衡点的差别等等,如果差别超出“均衡区间”,必然会导致“爱”的解体。所以,聪明人懂得“欲擒故纵”的道理,懂得用“距离美”来弥补各自均衡点的差异。

汪:叶航,你把我的问题编号给混乱了吧?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什么问题?我从你的回答里已经看不出来了。不过,我回去找了半天,觉得理解了你说的情况,但那仍不是“我的问题”里的问题。我们都有这类感受,即当我们与所爱着的人分手的时候(或中止继续投入的时候),会突然感到更强烈的感情,于是发现自己以前的自我认识不真确,于是又回去找自己“真爱”的人。除非你引进“完全理性”来排除这类感受,否则,你必须给我一个令我满意的解释:为什么在“均衡点”处,投入停止以后,感情继续增长?说明“感情”是有惯性的东西,不像任何经济物品那样,你停止行动了,它就停止了相应的一切活动。感情的惯性让我非常怀疑你的理论的解释力。

叶:我想,正因为理性是不完全的,那么如果出现了你问题中的景况——拒绝“爱”以后才发现“爱”得更真切——那时因为你第一次抉择时,你对你自己的“爱情偏好”把握得还不够准确。说到“感情的惯性”,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描述性概念。但我想说,正因为广义效用理论希望解释传统经济学没有解释的东西,所以我们不能指望我们现在希望解释的东西与传统经济学已经解释东西完全一样。解释新的东西,并在解释中拓展新的理论,这正是我们的责任。

另外,对我们前面的讨论我觉得我们应该略加“梳理”:在前面的讨论中我觉得有很多时候我们事实上在讨论“家庭”和“婚姻”,而不是纯粹的“感情”,这样就把问题的难度系数变低了,事实上,对“家庭”与“婚姻”,传统经济学已经有许多精辟分析了。我希望我们以后的讨论(就这一阶段而说)应集中在“感情”或“情感”这一范围内,比如“感情惯性”之类,丁丁你说呢?

汪:同意,叶航,我们的讨论应当进一步缩小范围。例如,我们可以把我们关注的“爱”的行为限定在你的理论曾经限定并且我也接受的那些种类里面:(1)性爱,(2)激情,(3)引发了崇高情感的爱情。让我再注解一下:我们界定的“性爱”,必须以性欲为基础,必须与人类生理基础相关联;我们界定的“引发了崇高情感的爱”,就其纯粹形态而言,在“爱人们(lovers)”的心理和意识中,与“性爱”完全没有关系,所谓“柏拉图式的爱情”;我们界定的“激情”,是伴随着“性爱”或伴随着“柏拉图式爱情”的一种纯粹情感冲动,一种无法以理智去控制的情感冲动。希望你加以补充,然后,希望由你选定这三个当中的一个先加以分析。

叶:丁丁,你不妨先就“性爱”与“激情”提一些问题,让我们顺着你的问题讨论。至于“引发了崇高情感的爱”,我觉得似乎可以把它作为“信仰”的一个组成部分,另外加以分析。

再补充一点:在所谓的“爱情”中,还要加入一个我所谓的“亲情”,即能够引发“爱情利他主义”(注意,不是对第三者,而是对你所爱的人)的情感。因此,我定义的“爱情”,无非是人类两种情感——“激情”与“亲情”的融合,我们可以具此区分和界定“爱情”与其他不是“爱情”却貌似“爱情”的东西。丁丁,你认为呢?(我是指我对爱情的定义)

汪:我打算先评论叶航的“亲情”概念:我觉得,这是一个,或很可能是一个“复合概念”,可以分解为若干更加基本的成分:(1)亲情是否包含一些激情成分?(2)亲情是否包含一些人类遗传冲动?即“性爱”成分?(3)亲情是否包含一些崇高情感?(4)亲情是否包含一些我们界定的“爱”之外的感情?例如对“家人”的情感?对“朋友”的情感?对“习惯行为”的情感?…… 一系列问题。

叶:丁丁,关于你对“亲情”的界定,我基本同意。但有一个问题,也是你在前面说过的,在理论研究时我们需要“提纯”的概念。因此,尽管我在一般意义上完全同意你对“亲情”外延的描述,但具体到我们讨论的语境中,我仍然倾向于把“激情”、“性爱”、“博爱”(即你所谓体现崇高感情的爱)等等因素抽象掉。这样,我所谓的体现在爱情中的“亲情”是这样一种情感:虽然没有血缘联系,但真爱着的双方会关心对方如同关心自己的父母兄妹。这是真正的爱情绝对不可或缺的“成分”。所以,我把它称之为“亲”情。所以,在我看来“亲情”可以不是一个“复合概念”,而“爱情”却必须是一个“复合概念”,它是“激情”(这可以使我们把它区别于一般的兄妹之情,当然带有乱伦倾向的“兄妹恋”不在此例)和“亲情”(这可以使我们把它区别于现在在网上出现的非常时髦的“一夜情”或“性解放”之类)的融合,缺一不可!

汪:叶航,请重新定义“亲情”,因为你的定义里面已经用了其它情感来解释这一概念。如果你认为那是一个纯粹概念,就应当给出一个不需要其它概念解释的定义。

叶:好吧,丁丁,让我试着来定义“亲情”。但在定义“亲情”之前,我还是要先定义“爱情”,因为我把“亲情”作为爱情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情感因素。

我始终认为,爱情首先是一种体现为“性爱”的“激情”。恩格斯有一句名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1 ,而我对这句话的进一步推衍是:“没有性的爱情是不自然的”。我们知道,从生物进化史上看,“爱”是产生于生命繁衍方式的变革。首先是“有性繁殖”的出现,它大约产生于17亿年以前。也就是说,就40亿年的生命进化史来说,我们有一半以上的时间生活在一个没有性别之分、从而也无所谓“爱”的寂寞的世界里。“性”的出现似乎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件,生物进化出如此复杂的“求爱”、“交配”、“生育”和“抚养”行为,似乎有悖“效率”原则。但如果从自然选择的角度看,正是“有性繁殖”使携带遗传信息的染色体“断裂”,而“断裂”的染色体又通过受孕形成新的基因组合,从而为生物提供了无限多样的遗传信息,使他们能够应对变幻无穷的自然环境。1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一事件,我指的是“有性繁殖”从生物进化中脱颖而出,恰恰是“进化效率”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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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

我在前面曾一再提及,爱情是由“激情”与“亲情”两种基本的情感因素所组成的。而在生物长期的演进过程中,“激情”与“亲情”的功能是不同的。“激情”是从繁殖后代的需要中演化出来的“激励机制”:在高等生物的有性繁殖模式中,求偶与交配是生物个体在荷尔蒙控制下的本能行为;这类行为严格服从“边际效用递减律”,既指每一次性爱关系都会因满足归于平静,也指长期性爱关系将导致激情水平降低;不难给出这种属性的生物学和经济学解释,因为它具有较高的生殖效率从而使“基因遗传频率最大化”。

与“激情”不同,“亲情”是从抚育后代的需要中演化出来的“协作机制”:抚育后代需要长期的物质投入,用柯布-道格拉斯长期生产函数来描述,当双方的投入指数(贡献率)α+β≥1时,才会产生经济的“规模收益”;因此,在生物长期进化的过程中会演进出一种情感机制,以便抑制生物个体在“性爱”上的“机会主义”倾向;这种机制就是两性间的“情爱”,这是一种建立在双方互动基础上的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甚至会演绎出一种相依为命、生死与共的“利他主义”情结;当我们为“白头偕老”、忠贞不二”、“相濡以沫”、“至死不逾”的爱情深深感动时,正是着眼于“爱”的这种性质。显然,与体现“性爱”的“激情”不同,体现“情爱”的“亲情”具有“边际递增”的属性。

而整个爱情,正是由易变的“性爱”与稳定的“情爱”交织在一起所产生的某种均衡。丁丁,你一再提及的那种“边际递增”的爱,在我看来正是这种表现为“亲情”的“情爱”。由于这种“爱”是双方投入的产物,具有产出的规模效应,所以并没有超出经济学理论框架可以解释的范围。2

汪:我的阅读告诉我,“性的起源”比你在这里猜测得更为原始和复杂。但是,另一方面,我强调这些更原始的起源绝不是同意你可以把你的理论建立在这些原始的机制上。正相反,我是反对“简约主义”的,反对把人类情感简约为动物的或其它更原始的东西上去。我始终要坚持我那“三个知识维度”(凡在我课堂上的同学都可以解释出来是哪三个维度)。坚持那三个维度是防止我们从科学态度出发的“简约主义”冲动最有效的方法。

生命的基本形态和载体是“蛋白体”,而在每个蛋白体的身上,都同时存在你理解中的“食”与“色”两种器官,这一现象说明,早在蛋白体形式的生命中,食和色已经具有了专业化的器官,和相应的基因链(DNARNA)。关于“性”的起源,最近一部专著里,作者认为应当定位于“eukareyotes”(我觉得是中文的“有核细胞”)演化阶段。理由?因为这类物种的遗传方式开始不同于以前的物种,有核分裂的方式需要两个已经分开了的细胞在遗传期间“重新结合”(recombination)。但在具体导致了物种遗传方式发生这一突变的原因时,我没有理解清楚,作者似乎是要说:当时的细胞们为躲避紫外线,要么转入海底生活,要么,就必须改变遗传方式。因为对紫外线最敏感和容易导致变异的,是生命体的遗传环节,在那一时刻,遗传基因的载体非常容易被紫外线破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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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yala“ The Mechanisms of Evolution”一文(发表在《科学美国人》杂志, Sep.1978,volume 139,No.3)中对人类染色体可能形成的基因组合进行了计算,结果是102017次方!简直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要知道,马萨诸塞大学的Harrison.E曾经在《宇宙学》一书中计算过宇宙中所有恒星和行星可能拥有的核子数,据说也只不过是1080 次方。

2. 参阅叶航:《“爱”的理性与艺术》,原载《经济学消息报》2002524,现收录于本书第 页。

但我知道,另一位科学家,比这位作者更加著名,(Sagan,两年前已经去世,我推荐了他的著作给上海科普出版社,估计已经有中译本了吧?)他的看法是,35亿年前,一切生命都是“永恒”的,不遗传的,从而也不会死亡的。但突然,不知道是何原因,生命开始有“后代”,也就是说,放弃自己的生命,改用“后代”方式传播自己所属的那些“基因”(导致了著名的那本书《自私的基因》)。萨根的猜测是,或许当时的一种原始生物,我记得是一种海藻,改用产卵方式来度过没有养分的冬季。卵的营养消耗比正常生命体小得多,所以,这类物种从严酷的环境中幸存下来了。
根据这些科学常识,我能够说的是,最早的性行为,即蛋白体以前的生命阶段,许多人怀疑是“RNA”自己独立生存的阶段,那时,或许没有性行为,而仅仅有从外界获取营养的行为。至于“选择”,那在一开始仅仅是“运动”而已,因为运动就意味着选择。这些思想,应该都在我的讲义录音里了。性爱的选择性,在原始物种那里几乎可以等价于“随机性”,然后,主要由物竞天择来决定“择偶”的方式(斯坦福大学一位生物学教授最近出版的一本研究蚂蚁社会的著作,非常清楚地描述了这一点,在我的课的640MB阅读光盘里面)。真正意义上的“择偶”,总要是人类或高级生命在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自由”之后的事情,在那之前,“选择”基本上可以等同于“物竞天择”(即康德的“必然律”)。
最后,达尔文的进化论,中文翻译是有问题的,中文把它翻译成了“进化”而不是我一直强调的“演化”。evolution原来没有“进”的意思,估计最早让其有了“进步”含义的,应当是严复,但即便在严译《天演论》中,题目里也没有进化的含义。坚持这样的看法:生命演化无所谓“进步”,因为未来环境的变化是不确定的,能够适应过去环境的物种未必就“进步”。回到哈耶克:鼓励一切个体在一切可能方向上创新。这样的物种才会在未来环境的“不确定”变迁当中获得最大的生存概率。

汪:叶航,看样子,你确实放弃很多应酬(而且你说过,相当多的应酬是有报酬的)才能在一天内和我交流三次以上。但我必须下网,因为我在赶写其它专栏文章。只好明天再谈了。徐志摩的爱情生活可当作我们的案例吧?如果你同意,我试图加以分析。

先澄清一些材料选择问题,我这里只有小李保存的一本《徐志摩》,大约是台湾人写的吧?另外是台湾一份不错的杂志《光华月刊》关于写徐志摩情感生活的《人间四月天》的评论文章。你那里的材料或许更全。不过,我们不妨先讨论起来再看。我提出先分析徐志摩与林徽因的故事。你觉得如何?


叶:讨论徐志摩与林徽因的“爱情”故事之前,首先仍要明确一下“爱情”的定义(这个定义我在前面的帖子里已经给出过,我暂且认为你也是同意的):我把爱情看作是人类两种基本情感的融合——即“激情”+“亲情”=“爱情”
如此,在我定义的语境中,徐志摩对林徽因的“爱”只是“激情”的强烈表现,而“激情”在我看来是严格服从“边际递减律”的。所以。我假定(尽管“历史”是不容假定的,但在这个讨论中我们也许不得不做这样的假定),如果林徽因在英国接受了徐志摩的“追求”,根据徐志摩的性格和偏好,我很难相信日后在他们之间就不会出现凌叔华或陆小蔓这样的浪漫的插曲。而当这么强烈的激情不能得以满足时,它所激发出来的情感是巨大而深刻的(当然,这样的结局取决于徐的情感禀赋,否则我们也可能看到另外的悲剧,比如暴力与阴谋等等)因此,林徽因是幸运的,这一半是靠着她特殊的情感禀赋,另一半是依仗林父的明智与审慎。(而陆小蔓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徐志摩也是幸运的,一是给文坛留下这么一段旷世佳话,二是,如果没有这一“失恋”的激发,徐志摩是绝对不会成为“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新诗界最有代表性的诗人之一”,因为在徐志摩的作品中也许有一半以上都是为林徽因而作的。

汪:叶航,我还是要提醒你,通常所理解的“爱情”是你说的“激情”和你说过的“性爱”两者的升华,与你说的“亲情”有些关系但不如与前两概念关系密切。梁实秋评论这段爱情时说:浪漫的爱,有一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这爱永远处于可望而不可即的地步,永远存在于追求的状态中,永远备视为一种极圣洁崇高极虚无飘渺的东西。一旦接触实际,真与这样一个心爱的美貌女子自由结合,幻想立刻破灭。原来的爱变成了恨,原来的自由变成了束缚,于是从头再开始追求心中的爱。自由。美。这样周而复始两次三番演下去,以致于死。

叶:丁丁,正因为如此,我认为给“爱情”下定义是非常关键的。如果“爱”如梁实秋评所说:“永远处于可望而不可即的地步,永远存在于追求的状态中,永远被视为一种极圣洁崇高极虚无飘渺的东西”,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爱”吗?或者说,还有“成功”的“爱”

吗?我们每个人不都是有与其相反的体验和企望吗?这样定义的“爱”只是一种文学家的描述,它是无法用作科学分析的前提的。

汪:伴随着我的仔细阅读,我开始越来越慢地贴条子了。因为这段情感实在不适宜用“经济学”去分析。材料方面,我上次提到的那本《徐志摩》早已经还给图书馆,再去就找不见了。我目前在网上搜索,也可以读到很好的文章和历史材料的整理。让我还是回头谈论我们应当如何为“爱情”界定一个范围。除以前我坚持过的,“爱情”是“激情”与“性爱”两种情感的升华,之外,我在想过了徐志摩与林徽因的故事之后,又要增加一项因素,现代“爱情”也可以是“友情”的升华,例如古代希腊青年们的“同性恋”,是难以用“性爱”来升华的。我们日常友情里面也确实可能激发出情爱之感。
不过,我大致同意在谈论“爱情”时,不妨划分层次。但仅仅是“不妨”而已,为了分析上的便利而已。照柏拉图的看法,任何一个理念(概念,观念,世界观,等等抽象体),它自身便是“太阳”,是理想,是乌托邦,而我们所见到的,所体验到的,仅仅是它在世间投下的影子。当我同意层次划分时,我必须提醒自己:如果没有柏拉图式的“理念”在每个人心中召唤着,恐怕没有谁可以感受到生活的意义了吧?叶航的情感故事,我请求他写的那本书,是绝不可以用“较低层次的爱情”或者任何诸如此类的“层次”的划分来理解的。我似乎在每个公共场合的发言中都警惕过我自己:“任何分类都是危险的”(参见“王小波的说与思”文章开头部分),而这一警惕,对感情之事就尤其如此,因为,我们每个人几乎都有“唯我独属”的一段感情,既然是特殊到唯我独属,就不应当被分类到有“相提并论”者的某个“属”当中去。

叶:丁丁,我不同意把“爱”划分层次或类属。因为“爱”的“激情”是边际递减的,如果没有一种能够均衡的力量,徐志摩与陆小蔓的悲剧就成了“爱”的必然归宿!因此,我坚持要在“爱”中引入一个均衡的因子,也就是我所谓的“亲情”,看了你的帖子,我觉得把它称为“友情”也未尚不可(但我感觉它的力度似乎小了一些),总之,所谓“爱”中的“亲情”或“友情”是这么一种情感:它使你对你所爱的对象有一种信任感、宽容感、诚实感和责任感,它是理解、忠诚、安全和奉献的情感基础,一个真正的“爱”怎么能够缺乏这些因素呢?更关键的是,“爱”的这一组成要素恰恰具有边际递增的属性,从而成了均衡激情递减的有效因素。当然,真正的“爱”缺少了“激情”也是不行的,最起码是不完美的。因此,我始终坚持,“爱”必须是两者的结合,否则就无所谓“爱”。

在明确了“爱”的定义后,我们就可以建立起一个基本的分析框架:在横轴为时间,纵轴为情感强度的坐标中,我们可以描绘出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激情”曲线和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亲情”曲线或“友情”曲线;以两条曲线的交点为中点,我们可以画一个十字,从而把坐标分为上、下、左、右四个区间:上面这个区间两条曲线均处于高位,因此表示一种非常理想的“爱”;下面这个区间两条曲线均处于低位,实际上是几乎没有“爱”;左边这个区间“激情”有余而“亲情”不足,类似于徐志摩与陆小蔓式的“爱”;右边这个区间刚好相反,“激情”不足而“亲情”有余,这是很多“老夫老妻”常见的“爱”的方式(我要说,这并不是一种完美的“爱”)。

上述分析框架一个更具实践意义的因素是:由于“爱”是一个双方的博弈均衡,而“爱”的双方在情感结构上并不是完全对称的,因此当我们把两个人的情感曲线进行重叠时,我们就有了4x4=16种可能的“爱”的均衡。它基本可以囊括这个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的爱情“悲喜剧”。比如,我们可以用这一模型来分析徐志摩与他的四个女性(张幼仪、林徽因、凌叔华与陆小蔓)之间的恩恩怨怨。

汪:叶航,我得先把林徽因这段悼念文字贴在此处,以免将来忘记了贴。另外,你早起了吗?还是没有睡?
  ……我认为我们这写诗的动机既如前面所说那么简单愚诚;因在某一时,或某一刻敏锐地接触到生活上的锋芒,或偶然地触遇到理想峰巅上云彩星霞,不由得不在我们所习惯的语言中,编缀出一两串近于音乐的句子来,慰藉自己,解放自己,去追求超实际的真实,读诗者的反应一定有一大半也和我们这写诗的一样诚实天真,仅想在我们句子中间由音乐性的愉悦,接触到一些生活的底蕴渗合着美丽的憧憬;把我们的情绪给他们的情绪搭起一座浮桥;把我们的灵感,给他们生活添些新鲜;把我们的痛苦伤心再揉成他们自己忧郁的安慰!

我们的作品会不会再长存下去,就看它们会不会活在那一些我们从来不认识的人,我们作品的读者,散在各时、各处互相不认识的孤单的人的心里的,这种事它自己有自己的定律,并不需要我们的关心的。你的诗据我所知道的,它们仍旧在这里浮沉流落,你的影子也就浓淡参差地系在那些诗句中,另一端印在许多不相识人的心里。朋友,你不要过于看轻这种间接的生存,许多热情的人他们会为着你的存在,而加增了生的意识的。伤心的仅是那些你最亲热的朋友们和同兴趣的努力者,你不在他们中间的事实,将要永远是个不能填补的空虚……(民国)二十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北平

汪:我还得把徐志摩的几行诗贴在此处,最清楚地说明了他的情爱概念。

丽质是命运的命运。
  我已经将你禽捉在手内:我爱你,玫瑰!
  色、香、肉体、灵魂、美、迷力——尽在我掌握之中。
  我在这里发抖,你——笑。
  玫瑰!我顾不得你玉碎香销,我爱你!
  花瓣、花萼、花蕊,花刺、你,我—一多么痛快啊!一—
  尽胶结在一起!一片狼藉的猩红,两手模糊的鲜血。
  玫瑰!我爱你:

叶:我觉得我们对爱、爱情的讨论似乎有一个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那就是“爱”究竟是什么,似乎每一个参加讨论的人都有一个自己心目中的定义。徐志摩对林徽因的爱,徐志摩与陆小蔓之间的爱,是同一种爱吗?我们讨论的爱又是什么爱呢?这样提出问题似乎很愚蠢,但我又觉着,如果不这样提问题,我们的讨论就很难取得一致。丁丁,你的想法呢?在你的阅读范围内,经典的“爱”的定义究竟是怎样的呢?

汪:我在杭州告诉过你,“爱,是我欲成为它我。”这是黑格尔的定义。无法应用。因为“爱”没有定义,它从来就是独特的,唯我独有的,如果你接受前面我说的柏拉图的理念说,那么,爱的理念是抽象观念,我们可以把一切圣洁的语词和特征都放在那里,这样它便变得非常狭义,非常接近“空集”。然后,逐级下降到尘世,来观察爱的内容丰富的变化。下降到一定程度,我便可以说“我爱这只小狗”之类的话。这样,它就变得非常宽泛,接近整个宇宙,所谓“博爱”。

叶:丁丁,第一,我们讨论的爱不能太宽泛,我想把它限定在男女之间的那种爱,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爱情”或“情爱”之类;
第二,我们讨论的爱不能太具体,我想我们必须从无数爱的故事中抽象出一些本质的特点,否则我们就成了文学家;
第三,如你所说,最新的生理学和生物学的研究已经证明,在我们的XY染色体上有一种“爱”的基因,这和我的推断是完全一致的。这一研究成果的意义在于:它证明,情感作为一种偏好是人类(还包括绝大多数生物)与生俱有的本能,它与经济偏好在决定人类行为上的地位是等同的;
第四,从情感偏好我们能够推出情感效用,再加上人们总是在一定的资源约束下在诸种偏好中进行选择,所以经济学的最大化分析方法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用来分析情感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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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讨论 combination Mechanisms Evolution Mechanism 讨论 高手 理性 情感

离开了真实的生活,就只剩下黑板上的方程和曲线。但如诗的数学要与如画的现实结合,经济学才是既活又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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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i 发表于 2007-5-6 00:0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些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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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罗庵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5-6 12:1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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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187299646 发表于 2007-5-22 09:4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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