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索然在2007-6-11 8:37:00的发言: 第一次回老黄的帖子,是告诉他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考虑了创新对资本主义的影响,
第二次回帖是告诉他目前企业内部分工和社会分工研究的进展,他提出的新理论不新鲜
第三次明确告诉他,资本之间竞争是建立在劳资对立的基础上的.
如果马克思充分考虑了创新对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意义,那么就不用孟捷先生写前面的那篇文章了。按孟捷先生的意见:如果马克思充分认识并解释了创新对资本主义的意义,那么这将削弱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性。
我关于“行业分工”的基本意义是:一个行业的充分竞争是其它行业得以充分发展的前提。我的观点不是从读书中来的,而是从现实的观察中来的。因此如果别人曾经有过这个观点那很好,共同将这样的思想应用于社会,以达到解释社会、反对垄断、促进发展的目的。
关于马克思的劳资关系,我们首先应该弄清楚其含义。马克思的劳资关系中的“劳动”是指雇佣劳动,即受具体的资本家雇佣的劳动。由于这样,由于雇佣劳动者一般来说并不大消费自己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因此那怕这些雇佣劳动所受到的剥削更大,对他们所生产的产品的销售也没有太大关系。相反,假设雇佣劳动以及相应的资本家所受到的“市场剥削”更大,使他们的工资与利润几乎等于零,那不会使他们所生产的产品更难销售,相反,它将会使这些产品更容易销售,因为这些产品的价格下降了。比如电力行业中的工人工资与资本利润很低时,对电力产品的销售并不构成阻碍作用,相反,反而能够促进其销售,因为电力产品的价格必定下降了。
因此想用雇佣劳动受到剥削来论证生产过剩与消费不足,从而论证市场经济必定走向危机,并不能成立。因为根据行业分工思想,一个行业内部的充分竞争,尽管使参与竞争者遭受了利益牺牲,但却有利于这个行业以外的其它行业,这些行业是这个行业的下游,是这个行业的消费者。这个行业的利益牺牲,就通过价格机制向其它行业输出了利益。
资本之间的竞争如果想要建立在劳资对立的基础上,如果资本想在互相竞争中寻找一个成本转嫁对象,就必须要让劳动提供行业与市场充分竞争起来,让太多的劳动去寻找资本,寻找资本所决定的工作岗位上,甚至制造最大量的“产业后备军”以供资本在互相竞争之中转嫁成本。但这正是行业分工思想所要告诉给人们的事情,因为这个思想告诉人们:如果劳动供给行业存在充分竞争,就会对资本有利,尽管对劳动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