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发觉不得不把这些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东西拿出来说说,都觉得异常无奈,马氏理论的毒害实在是太深了,弄得一些常识性的东西都要扯半天。。。
这个说法在本论坛中常见有两种方式:
1、将价值作为使用价值理解,将原材料及其他成本因素的使用价值消灭,然后创造出新的使用价值,此为创造价值(使用);
2、将价值作为交换价值理解,因此在将原材料及其他成本因素(如工资)的交换价值消灭掉后,形成新的产品的交换价值,因为这两种交换价值都通过价格体现,因此人们可以作为同一理解,因产品的价格比成本因素的价格要高,形成了利润空间,称为创造价值,也算是增值。
(不可否认,论坛里甚至有人否定有利润空间的存在,这个就没法谈了。)
第二种的情况是经济学中讨论的生产发展的针对对象,在这点上,我们需要看到的是,创造价值指的其实就是增值,反过来说,只要是有增值部分存在,就应该认为是有价值被创造了。
拿到企业中间,不管是雇佣工人生产,还是机械自动化生产,都会存在增值部分,这是个基本的经济常识,或者说是基础。 当使用工人生产的时候,这增值可以认为属于工人,当使用机械化生产的时候,这增值当然属于机械,进而属于机械的主人。
(只是有的马氏理论的追随者不甘心接受这样的结果,在逻辑上又找不出问题,于是进而否认掉机械化生产存在的利润空间,认为无限竞争会导致机械化失去机械的利润空间,却浑然不顾如果把无限竞争拿到手工生产上面讲是一样的理论,但是却没有发生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