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以劳资关系为核心的经济学理论必须持批判态度
黄焕金
读过资本论等著作的人都知道,马克思的经济学的核心就是劳资关系。这种关系本来只存在于各个企业内部,但马克思的片面性就在于将这个关系无故推开到社会层面,从而构成了他的理论根本性错误。因此,我对马克思的理论整体上持批判态度,不过我对他的劳动价值论持肯定态度,尽管这个理论也不是没有缺陷的,比如通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把价值与交换价值混淆起来了。
马克思的这个劳资关系的片面理论误导了后人,使后人得出“生产资料公有制(实际上是国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制度”的荒唐结论,从而构成了前社会主义国家的保守势力的理论基础,这些保守势力以坚持国家办企业为核心,因为这就是公有制,而公有制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真是愚蠢不甚。社会主义到底是什么?是社会公众的利益得到更好维护的社会,是“全民利益”的社会。而要达到全民利益,国有制并不是一个好的方式,甚至不是一个整体上可行的方式(最多是一个调剂、调节方式)。 最好的方式反而是竞争性的私有制,因为社会大众主要是以消费者的身份获得他们的利益的,而不是以生产方的身份获得主要利益的。而竞争性的私有制由于能够向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供给,因此更符合社会大众的利益,因此更具有社会主义意义。对此,中国改革开放之能够给老百姓带来更大利益,就是这个道理。同时我们也已经看到,凡是供给竞争比较充分的地方,作为消费者主体的大众就能够获得更大利益,而凡是垄断(包括国家垄断)的地方,大众的利益就受到严重损害。比如中国的医疗、教育等方面,是老百姓受难很重的方面,而这种受难并没有因为它们是国家办的具有公有制属性就比较轻。相反,凡是开放程度很大的领域,老百姓得益就大,而这些方面,更多地是私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