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ghtsOn
3663 34

资本论中“让交换价格接近价值”的3个条件是循环论证 [推广有奖]

11
LightsOn 发表于 2012-12-14 15:25:1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wzwswswz 发表于 2012-12-14 10:46
人为地迫使价格偏离价值是垄断这个条件的结果,而不是这个条件本身。之所以要作进一步的说明,是因为垄断 ...
如果我们把“垄断”之后的话都去掉,也绝不会使第三个条件无法成立
第三个条件的落脚点显然是“售价不能高于价值,也不能低于价值”。
如果它只是想强调不能有垄断的话,那么说“不存在任何人为或自然的垄断”即可,但它强调的是结果:“售价不能高于价值,也不能低于价值”。

好比我跟你说:为了让“肚子饱了”,条件之一是“吃饭”。但如果这个条件是“吃饭吃到不饿”,那有什么意义呢?这本身就是同义反复和循环论证。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 1 + 1 + 1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

使用道具

12
wzwswswz 发表于 2012-12-15 20:18:1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不同商品的交换,不再是纯粹偶然的或仅仅临时的现象”,说的是商品之间交换的次数或频率,而不是参与交换的商品品种的数量。
如果只有一个猎人与一个农夫相交换,只要有了足够高的频率,比如每周交换一次,那它就不是“纯粹偶然的或仅仅临时的现象”;反之,即使市场上有100种产品被投入交换,只要每件产品的交换频率足够低,比如每件产品平均每年只交换一次,那它就仍然只是“纯粹偶然的或仅仅临时的交换”。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13
LightsOn 发表于 2012-12-16 09:04: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wzwswswz 发表于 2012-12-15 20:18
“不同商品的交换,不再是纯粹偶然的或仅仅临时的现象”,说的是商品之间交换的次数或频率,而不是参与交换 ...
你的所有回复都建立在“如果”这种假设的基础上
我也可以用你的逻辑这么回答你:有哪个猎人会每周都打到猎物呢?你以为他是开养鸡场的?
——空想可不是实证
直接一点说:你证明不了猎人和农夫的例子不是偶发交易
///

使用道具

14
wzwswswz 发表于 2012-12-16 22:1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ightsOn 发表于 2012-12-16 09:04
你的所有回复都建立在“如果”这种假设的基础上
我也可以用你的逻辑这么回答你:有哪个猎人会每周都打到 ...
一个猎人,如果一周都打不到一只猎物,他以什么为生?
况且这里的猎人和农夫都只是举例,关键的问题是交换是不是“纯粹偶然的或仅仅临时想现象”,不是就交换的品种而言,而是就交换的频率而言。

使用道具

15
LightsOn 发表于 2012-12-16 22:35:5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wzwswswz 发表于 2012-12-16 22:10
一个猎人,如果一周都打不到一只猎物,他以什么为生?
况且这里的猎人和农夫都只是举例,关键的问题是 ...
如果你假设猎人每周都可以打到猎物,我也可以假设猎人不可能每周都打到猎物,这种空对空的假设没有什么意义。
举例没关系,但如果你的举例仅仅是纯粹的幻想,却拿着这样的幻想来证明劳动价值论,这就是开玩笑。
///

使用道具

16
wzwswswz 发表于 2012-12-17 22:55:4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ightsOn 发表于 2012-12-14 15:25
第三个条件的落脚点显然是“售价不能高于价值,也不能低于价值”。
如果它只是想强调不能有垄断的话, ...
对于第三个条件,如果我们去掉“任何自然的或人为的垄断”,这个条件显然是不完整的,因为我们并不能因此而知道到底是什么“能使立约双方的一方高于价值出售,或迫使一方低于价值抛售”。但如果我们去掉“能使立约双方的一方高于价值出售,或迫使一方低于价值抛售”,那么这个条件本身依然是完整的。也就是说,“没有任何自然的或人为的垄断”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能够独立存在的条件;而“能使立约双方的一方高于价值出售,或迫使一方低于价值抛售”就不是一个完整的能够独立存在的条件。因此,真正的第三个条件就是“没有任何自然的或人为的垄断”,而不是“能使立约双方的一方高于价值出售,或迫使一方低于价值抛售”。
再者,作为价格接近价值条件的,并不是“不高于价值出售”,或“不低于价值出售”,而是“不能迫使对方接受自己高于价值的价格”,或“不能迫使对方低于价值出售”。“不能迫使”显然是个条件,而“不高于价值出售”,或“不低于价值出售”则是它的结果。
因此,“交换价格接近价值”既不是不存在垄断的条件,也不是交易双方都“不能迫使对方”的条件,因此,它与第三个条件之间根本不构成循环论证。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17
wzwswswz 发表于 2012-12-17 23:01:2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ightsOn 发表于 2012-12-16 22:35
如果你假设猎人每周都可以打到猎物,我也可以假设猎人不可能每周都打到猎物,这种空对空的假设没有什么意 ...
不管怎样假设,都要合乎逻辑。一个猎人,即便不能每天都有食物,至少每周都要有食物,而你所假设的猎人,他每周靠什么为生?

使用道具

18
wzwswswz 发表于 2012-12-18 08:32:2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ightsOn 发表于 2012-12-13 17:24
那就是说,价格永远没有办法接近价值
——因为或多或少都存在垄断
更别说第二条也根本满足不了:除了上 ...
物理学中的惯性所描述的物体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在客观世界中也是不存在的,但没有人会因此而否认物理学中的惯性描述,因为它在逻辑上是合理的。

在市场经济中,没有人能够绝对地知道供给是否恰好与需求相匹配,但价格的涨落却会引导生产者自发地使供给去适应需求,因此在趋势上,第二个条件是可以得到满足的。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19
LightsOn 发表于 2012-12-18 09:07:0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wzwswswz 发表于 2012-12-17 23:01
不管怎样假设,都要合乎逻辑。一个猎人,即便不能每天都有食物,至少每周都要有食物,而你所假设的猎人 ...
交换的前提是手里的猎物要有富余,而且是在可预见的未来这个富余不会被消费
那么我假设这个富余不可能每周都有,也是合乎逻辑的吧?
但我的意思更明确:你不管怎么合乎逻辑的假设,都是假设,你无法证明农民和猎人的交换不是偶发交易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 1 + 1 + 1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

使用道具

20
LightsOn 发表于 2012-12-18 09:49:3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wzwswswz 发表于 2012-12-17 22:55
对于第三个条件,如果我们去掉“任何自然的或人为的垄断”,这个条件显然是不完整的,因为我们并不能因此 ...
再者,作为价格接近价值条件的,并不是“不高于价值出售”,或“不低于价值出售”,而是“不能迫使对方接受自己高于价值的价格”,或“不能迫使对方低于价值出售”。“不能迫使”显然是个条件,而“不高于价值出售”,或“不低于价值出售”则是它的结果。
关于这个语文断句的事情,实际上连你自己在这个第二段里都写得很清楚:“不高于价值出售”,或“不低于价值出售”则是它的结果,——而马克思的第三个条件就是是把这个结果又当作了条件,导出“交换价格接近价值”,这不是循环论证又是什么呢?

你的疑惑,只不过在于第三个条件本身也是一个因果复合句,你对这个句子再怎么分析,也不可能逃出它的实际核心(就跟你自己的第二段发言一样):“不高于价值出售”,或“不低于价值出售”则是它的结果,这就是所谓的条件三的核心内容。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 1 + 1 + 1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1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