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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深圳郭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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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现象] (连载》《需求的极限》——关于经济学理论基础的探讨   [推广有奖]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12-20 09:02:13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第一章  需求的进化

1.1  一般需求的起点
1.1.1  方法与途径
      我们只有实验和思辨这样两种工具和方法,通常,这两种方法被交叉使用。对于一般性问题的考察更经常使用的是后者。
      用抽象的方法可以从各种具体的需求对象中抽象出一般需求和一般需求对象的概念。但是,这样得到的只是我们对于对象的一种处理,这些概念中并没有关于需求本身发展过程的信息,也不直接等于需求以及需求对象发展进程中某一个阶段的具体形式。
      究竟有没有一般性需求这个对象?我们用抽象方法获得的概念与这个可能的对象本身两者之间有多大差别?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还不大有把握。因为,用实践的方法可以接触到无数具体的需求及其对象,用逻辑演绎和抽象的方式也可以得到无数具体需求和具体需求对象的抽象概念,但是,这两种方法都无法直观到一般性需求本身,或者说用实践和抽象方法都只能接触和获得具体的需求对象及其抽象概念,或得到对于对象的抽象处理后的共相,却得不到可以作为共相的对象本身的内容。
      面对方法的尴尬,还有一个可供选择的出路,这就是基于进化论的“追溯法”,虽然也是实验和思辨相结合的方法,但是,更倾向于将研究对象作为一个发展的过程来看待,作为世界整体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局部和段落来看待,从这个对象在整体发展过程中的位置以及相对关系中分辨和认识对象。这样的方法获得的结果可能更接近一般需求本身的实际形式。
      进化论是古老的思想。佛学经典《楞严经》里就有从天体演化到万物形成,从生物形成以至人类社会生成全过程的描写;中国古代的许多典籍里都有从原始社会到农耕社会演化过程的记载和描写;从康德的星云学说,到马克思关于社会结构的演化学说,直到达尔文的《物种起源》里提供的大量观察证据,进化论逐渐从直觉、猜想、推理迈入了科学,成为了科学的方法和事实。
      我们在更一般的意义上使用进化论的方法,已经不仅只是对某一个领域里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描述,而是把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整个世界被看作是一个发生、发展和演化的完整过程,世界所有的成员都是这个总过程中的一个具体的、分支的局部,是其中的一个枝杈或片段,每一个具体的物种都能在整个世界进化的时空体系中找到自己位置,就像每一个人都能在自己的家谱中找到位置一样。
      撇开由于突变、断裂所造成的非继承性,在这个谱系中可以发现,由于每个物种都是从原有的另一种物种演变而来的,都或多或少地继承了自己所由出生的原来物种、个体的性质,或多或少地保持了自己原来所处的生成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相对于这些后来的、已经分化的各种物种和个体来说,原有的、原始的那个物种的性质就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般性。比如,一个“祖先”的某些性质对众多“子孙”具有一般性。就是说,在当前看来是一般的现象和势态,是具有某种程度一般性、普遍性的规则或规律,只要向前追溯,就可能追溯到一种具体的实体或势态。在这个层次看起来似乎是抽象的、形而上的、逻辑的、概念的东西,其实在前一个历史背景下,也是一些具体的实体和势态,是一些具体的存在者。
      这可以推广为:现实世界中,任何一种看起来是一般性的东西,都可能被追溯为前一个发展阶段中或上一个层次中的具体的东西。对我们这个阶段是一般性的,在前一个发展阶段里,在其起源的阶段里却是具体的。
      沿着这个思路,只要不断向前追溯,就可能最终获得相对于它自身当时环境来说是具体的,相对我们来说却是更为一般的规律和规则,直到追寻到一般性的极限位置为止。
      如果我们打算尝试用追溯法去寻找一般需求的原理,就不能惧怕话题扯得太远。可以相信这样一个规则:虽然最早的不一定是最一般的,但是最一般的一定是最早的。更一般的一定是更早的。只有追溯到一个事实或实体的起源点,才能找到它的最一般状态和规则。
      对一般需求所追溯的最远位置,将会涉及这个世界的最初、最基本状态 —— 世界的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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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12-21 09:03:53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1.1.2  物质与关系

    经验告诉我们,这世界的一切实体都是由更深层次的另一些作为要素的实体以某种方式组织而成的。如果我们同时相信,这世界是经过了一个进化、发育的过程才逐渐形成了现在的样子,那么,所谓进化和发育的过程就可以被理解成是作为素材或要素的深层次实体不断重新组合、积累、排列,形成新样式、新层次实体的过程。

    我们曾假定,当前这个层次的一般性规则可能存在于构成这个层次的更基础、更深的层次中。这就意味着,只要沿着进化过程的相反方向向前追溯,从当前层次实体的形成过程中就可能追溯到它的一般原因和一般特征。事实上,这不仅是一种古老的思想,也是近现代科学技术的一个重要方法,我们经常地用解剖分析的方法研究未知对象,从对象的结构中寻找对象的规律和原因。

    解剖分析有两种,一种是在实验视野下对于具体对象的实际分解;一种是在思维模型中进行的抽象分解。

    比如,《庄子》中有一个关于物质无限细分的著名思想模型:“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就是说,把一个捣衣棰分成两半,来日,将其中的一半再分成两半,如此下去,一万年也分不完,还可以永远继续分割下去。

    这里隐含着一个假设的前提:“棰”的要素是更小的“棰”,“棰”本身的结构和作为“棰”的要素的“棰”的结构也是相同的。这里,要素的种类是唯一的,要素的要素也是唯一的,要素之间的关系形式也是唯一的,都永远不变。由于只有一种关系形式,只有一种要素,所以,要素和要素之间的关系没有区别的必要,可以忽视。也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棰”才可能被无限分割。

    然而,建立在上述假定前提基础上的这个思维模型与实践中遇到的所有具体对象有根本的不同。常识告诉我们,事实并非如此,这些前提在实际对象中并不成立。

    现代科学分析方法得到是这样的结果:

    1、任何物质实体都由另一些种类的实体组织而成。也就是说,“棰”不可能用与“棰”相同的“棰”构成。要素与要素们构成的另一层次实体具有不同的性质。

    2、因此,用解剖分析的方法能够从一个实体中找到两种东西:一是构成这个实体的素材或要素;一是这些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形式。

    按说,根据实验科学得到的这个结果,就可以顺利地构建出更恰当的思维模型,但是情况并非如此乐观。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基于不同的侧重点,人们构建的思维模型也大不相同。归纳起来大致有这样一些极端的类型:

    1、将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关系这两个不同的实体等同起来。

    2、仅注重构成实体的要素,忽略构成实体的诸要素之间的关系形式。

    3、仅注重构成实体的诸要素之间的关系形式,忽略构成实体的要素本身。

    4、如同注重构成实体的诸要素之间的关系形式一样,同时注重构成实体的要素本身,这两者都是不可忽略的。

    这些侧重点的选择,可导致哲学立场的重大分歧,这里就不详叙了。

    之所以在过去很长的一个历史时期里,人们宁愿坚守某一个极端观点而不愿直面一个逐渐清晰的事实,是因为我们始终相信这世界是统一的,如果接受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基本因素,就可能跌入“二元论”或“多元论”的万丈深渊,就会对世界做出分裂性的理解。往往事与愿违,恰恰是出于统一世界的愿望,反而对世界做出了分裂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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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主文笔很好。
2、这是一篇关于经济哲学的文章。
3、关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的理解,基本正确。原苏联有一本 《物质论》不错,国内有出版。归根结底,人的意识是一种客观存在,因此,意识也是物质的。然而,意识 这个物质,与意识 以外的物质又有所不同,他是反应一般物质的物质,它来源于一般物质。从 这个意义上说,(一般)物质是 第一性的,意识 是 第二性的。之所以 要做这个区别,是为了解决人类 与自然界的关系 问题,防止人类凌驾于自然界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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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12-22 13:04:3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dalaotianhuang 发表于 2012-12-22 09:49
1、楼主文笔很好。
2、这是一篇关于经济哲学的文章。
3、关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的理解,基本正确。原苏联有 ...
谢谢先生夸奖!
我觉得苏联没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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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12-22 13:08:0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1.1.3  关系与关系者

    对于日常的、宏观的、具体的物质实体来说,构成这些实体的要素和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形式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显然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实体;

    对于量子物理学意义上的物理世界来说,构成这类实体的要素与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形式就不再像在人的感官尺度上的宏观物质世界里那样泾渭分明了,要素之间的关系形式也会是我们理解中的物质实体,要素本身也会是我们过去所习惯的关系性实体;

    对于抽象的关系实体来说,比如一个数学对象,构成这类实体的要素不再是物质实体,可以是一种单纯的符号或者是抽象的关系性实体,是另一层次的关系性实体。要素与要素之间关系两者之间只是层次的不同。

    从上述这三种不同类型的实体中可以抽象出一个共同的模式:关系者和关系者之间的关系,或者表述为:关系者和关系。


1.1.4  差别和差别者    
    从关系者和关系这两者中可以进一步抽象出一个共同之处,抽象出一个一般关系:   1、关系和关系者是不同的,是区别着的,是有差别的;   2、既然如此,两者就都是这种差别关系的主体,都是差别者。   
    于是可得:   差别和差别者   能否对“差别和差别者”继续进行抽象呢?能否将两者还原成唯一的一个实体呢?有一个可以尝试的方法:   和所有的具体差别者一样,如果不断减少差别者之间的差别,两个差别者就会不断趋同或接近,当差别者之间的差别减少到“0”时,差别和差别者之间的差别消失了,就成为同一个实体,也就实现了对“差别与差别者”这两个差别者的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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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ve 发表于 2012-12-22 20:08:29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佩服啊 分析的好深刻
走进去做事,走出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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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12-24 09:11:33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1.1.5  纯粹差别和纯粹差别者
        事实上,每一个实体都处在和所有实体的广泛联系之中(至于这种广泛联系的原因和方式,后面还有机会讨论),减少差别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减少与所有实体之间的差别和差别形式。这个情景很类似于克劳修斯热力学第二定理所表述的那样,孤立体系中的热运动总是向着熵增加的方向发展。从广义的角度,这里把“熵”理解为负方向的差别,因为具体的差别都具有差别形式,熵增加可以被理解为差别和差别形式的减少,系统趋向于均匀化。如果一个孤立系统中的差别和差别形式不断地趋向于减少,当熵增加趋于极致时,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呢?
        这会是所有物质实体不断解构的过程,是差别形式不断减少的过程,直到减少到只有少数种类的差别形式,甚至直到仅剩一种差别形式,再甚至连这最后的差别形式也将要失去内容和意义的程度,直到所有差别者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小,直至接近失去差别意义的程度。
        一旦差别最终消失,差别和差别者的关系将失去意义,同时消失,所有的差别者都消失了,这个世界也就不存在了。
        至于世界究竟会不会达到寂灭状态,这是个古老的哲学话题,也是一个既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的命题。但是,我觉得,世界不会走入寂灭。一个简单的理由是:因为分解越小的物质所需要的能量越大,假如线性推导,最终就会遇到一个终极障碍,解析一个微粒所需要的能量大于或等于全部世界所有能量,微粒的能量就是整个世界的能量,一个微粒就是全部的世界了。这时,继续分解就不可能了,就达到了分解的极限。也就是说,我们不可能实现对于物质的无限分解,物质对象本身也不是可以无限分解的。只要物质不是无限可分,就意味着差别不可能最终消失。既然有着无法最终消失的差别,世界就不会最终进入寂灭。
        这也就是说,差别减少有一个不可最终逾越的极限,可以无限趋近于0,但是不会最终等于0。
        在极端接近极限的领域里,差别者之间原有的差别形式趋近于消失,消失到了除了差别之外没有任何有意义的差别形式的程度,可以把这种差别定义为“纯粹差别”;处于纯粹差别之间的差别者由于同样的原因也将失去了自身的所有内容,除了作为差别者之外再没有更多的意义,这样的差别者可以定义为“纯粹差别者”。
        其实,这时的纯粹差别和纯粹差别者这两者之间,除了分别强调不同的来源和意义之外,互相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同,两者将融合为同一种东西。我们可以把纯粹差别和纯粹差别者极其接近达到的重叠状态定义为“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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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12-27 14:36:39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1.1.6  元子
          如果坚持物质无限可分的原则,就不可能得到元子的概念。元子是不断分割具体物质可能达到的最后边界。
       这里出现了一个有悖于我们思维习惯的情况:因为我们是沿着对物质不断分割的路径到达元子这个不可分割的最后极限的,结果应当获得无限多个彼此之间没有差别的基本“颗粒”。但是,分割的这些颗粒的同时,颗粒互相之间的差别在同时逐渐减少,等差别减少到相互之间的微不足道、减少到不再有意义时,所有的、无限多的元子就将融合成唯一的一个元子。或者说,既然所有元子互相之间是无差别的,那么,也就应该是同一个对象。
       用佛学的术语,可把这种局面表述为“一为无量,无量为一”。用数学表达式,

可写为 1 = ∞,∞ = 1。
     唯一的一种差别形式就不是差别形式,就是无形式,差别和差别形式就直接等同。也就是说,这时,1 = 0 。
     差别者之间无差别就不是差别者,无限多的差别者就会直接融合在一起成为唯一的一个。或者说 ∞ = 1 ,并且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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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ymnx 发表于 2012-12-27 16:57:5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貌似很高端,被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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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12-28 15:20:56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xhymnx 发表于 2012-12-27 16:57
貌似很高端,被吓住了
有啥嘛?不就几个字,何惧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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