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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国企并没有资格拥有经营自主权--垄断国企抬价冲动的思考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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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国企并没有资格拥有经营自主权--垄断国企抬价冲动的思考
【长期的改革探索曾经使决策者得出一个重要理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即对于国有企业,所有权是国家的,但可以开放经营权,让管理国有企业的经理层对企业拥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其中包括产品定价权。这样,既可以使企业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又可以搞活企业,使企业具有经济效益。但这个理论对于国家给予行政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就很成问题。因为行政垄断的国有企业一旦拥有了包含定价权在内的经营自主权,那么,为了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必定越来越大胆地爆发涨价冲动,而垄断地位又最大程度地帮助他们达到这个目的。因此,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理论对于行政垄断的国有企业来说,是错误的。这种企业不能拥有经营自主权,无权自定其产品的价格。它们要想拥有这个权利,要想拥有定价权,就必须放弃市场垄断地位,二者只有取其一,不能"两全其美"。但是,任何企业都不可能自动放弃市场垄断地位。政府决策者在改革设计之时考虑问题不太周全,没有处理好市场垄断与经营自主权之间的关系,不懂得,拥有垄断地位就不能拥有经营自主权,就算执行"掌控国民经济命脉"功能的国有企业也是如此。一个企业要拥有经营自主权,就必须要处于充分的市场竞争之下。经营自主权与市场竞争,是任何一个企业所具有的权力与责任的统一性,它不可能只有权力而无责任,也不可能只有责任而无权力。对于垄断国有企业,它不可能只具有经营自主权而不愿承担市场竞争的责任。事实证明,垄断国企并不能自动(主动)地带给它的"主人"――人民群众以经济利益,甚至它们的主管部门也很难强迫它们这样做。唯一的做法就是迫使它们处于市场竞争之下,才能迫使其以价廉物美的方式向以消费者身份出现的它的"主人"――人民群众提供必要的福利。
一直以来,尽管传统意识形态理论家们一直鼓吹国有制就是公有制,但社会公众除了曾经扣除自己的利益以扶植这些企业以外,根本没有感受到国有制带给他们的什么好处。这些企业所带给人们的好处,私营企业会比它们做得更好。比如今天电信国企曾经带给人们一些通信服务的好处,使人们打电话、上网更方便廉价,但如果换成私立企业,在市场竞争之下,它们必定要比这些国企做得更好。这样的话,公众要这些国企何用?也许有人认为,国企可以受政府控制,使政府通过控制国企而控制整个社会经济。但实际上,一旦某个重要领域的垄断国企坐大,那么不是政府在控制它们,相反,是它们在控制政府了。因为,不是政府,而是它们在具体掌控着整个社会经济,同时又掌控着巨额国家资产,如果这些企业闹一点脾气,政府部门又有何办法?比如,石油巨头要求涨价,政府部门不答应,那么它就会以减少服务网点与服务时间,增加供给麻烦程度来表达自己的"诉求"(比如银行业出现全国性的存取款排长队问题),由于它们是垄断企业,无法取代,所以政府部门又有何办法?只有答应其要求。
可见,行业垄断,无论对于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对于社会来说都是不利的,甚至是一种经济灾祸。垄断企业不能拥有经营自主权,这个道理决策者是应该明白的。――黄焕金】

给国有垄断企业戴上民意的笼头

2007-07-30 09:33:18 来源: 南方周末 作者:


  方舟评论

  □本报特约评论员 叶 檀
  
  经济过热、物价上涨,引发一片恐慌,逼得发改委不得不发布紧急通知,布置抑制物价的五条具体措施,而加息与提高准备金率也无不剑指投资与出口。

  在此关键时刻,人们有理由指望资源、能源领域的国有垄断企业起到平抑物价、稳定民心的扛鼎作用。但我们再次见证国有垄断企业公益性的缺失,继石油巨头提出成品油涨价要求之后,电力企业也向发改委提出涨价申请,这不过是它们一系列在市场化名义下申请的其中一次,但由于我国目前存在由资源、食物引发的全面通胀的巨大威胁,而显得格外扎眼、格外不得人心。尽管它们的提价要求暂被打压,但一次压制,换来的将是今后资源价格的报复性上涨,已经有不少这样的历史经验。国有企业具有公益性质,这在现代社会几乎是不言自明的公理。我国必须由国有企业占据统治地位的行业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除此之外的行业都应该实行市场开放,由竞争体制产生价廉物美的消费品。

  国有垄断企业所具有的公益性质,天然地决定了他们必须承担起社会责任,维护经济安全,保持社会与经济稳定。因此,在目前物价上涨威胁到民生的关键时刻,正是国有垄断企业展现公益性质、为自身争取民意合法性的关键时刻。否则,很难解释,为什么这个社会要把所有的资源廉价地配置给它们"做大做强"。

  很可惜,它们的表现已经不仅仅用让人失望可以形容,反而成为物价上涨的助推剂,甚至有趁火打劫之嫌。

  石油、电力等都是基本资源,所谓百物之王,一涨百涨,其作用与粮价相同。以1973年开始的石油价格上涨为例,当时石油价格的大规模上涨,导致了消费者支付的能源价格上涨和使用能源的企业营运成本提高,还带动了非能源的石油新产品价格的上涨。这次石油危机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相当于石油出口国对石油进口国的消费者和企业同时征税,各国的消费和投资都出现紧缩,经济项目赤字增加,最主要工业国家通货膨胀率急剧上升,美国从1973年的6.2%上升到1980年的13.5%,意大利从1973年的10.8%上升到21.2%,世界经济步入衰退。资源价格对于通胀和经济的影响之大可见一斑。因此,我国要消除通货膨胀的威胁,不仅要寄希望于夏粮、秋粮丰收,还要寄希望于中国的资源性垄断企业的赢利野心能适当收缩一点。

  从目前来看,我国国有垄断企业的公益性质在减少--即便还保留了一些,也是行政强力压制下的产物--而市场竞争主体的身份在加强,国人一再听到中石化等企业位列世界五百强,与世界最具竞争力的大企业并列的喜讯,也一再尝到经济被垄断企业绑架后,上游产品涨价没商量的苦涩。这些企业一方面在为生产链条上下游企业的亏损而抱怨不休,另一方面却神奇地屡次被评为亚洲最赚钱企业,向国外投资者大派红利。现在,故事重演,电力企业说自己面临"全面亏损"。

  国有企业公益与市场的冲突,是一种本质冲突,他们借公益之名攫取廉价资源、牺牲了消费者利益之后,又以市场为名要求自己生产的资源价格提价。可以说,目前中国面临的物价全面上涨压力,这些国有垄断企业从电网到电力、从石油到政府土地储备中心,都"功不可没"。

  究竟应该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只能进行外界约束,但并非行政约束。如果我们以听证会这样的形式进行约束,在信息不对称与技术霸权的情况下,基本只能以走过场告终。以民众的代议制权力约束无限膨胀的垄断权力,在人大财经委之下设立能源委员会、金融委员会等,在关键时刻及时举办听证会,并及时地公之于众,形成各方合力,才能形成良性循环,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才能从根本上改观。

  国有垄断企业的定性是模糊的,从消费者的眼光来看,在物价上升期所扮演的角色也是不光彩的。既然寄希望于国有垄断企业的良心发现极不现实,我们只能转而求助于代表民意的人大制度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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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自主权 提高准备金率 高新技术产业 石油价格上涨 信息不对称 垄断 资格 国企 自主权 抬价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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