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瀞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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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关于“西式民主”反“帕累托改进”的证明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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瀞水先生 发表于 2007-8-25 11:51: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8-24 18:53:00的发言:

提出“保护少数”的前提是,确认保护“少数”的什么。

提出“少数服从多数”的前提是,什么决策可以采用这样的机制。

如果以上两问题没有明确,将“少数服从多数”与“保护少数”简单结合,悖论是自然的,但是空洞的。

个人以为,真正的悖论是,在民主机制形成之前,以上两个问题的答案是如何确定的。确定过程还能用“民主”、“独裁”来表述吗?

个人以为,既然是公共决策的东西,那一定是涉及每个人利益的,在这种利益分配中,考虑所有人的要求是正常的,但多数派对少数派要求的不接纳,势必造成少数派利益的损害,这就是所谓多数人的暴政,而所谓暴政不是残暴,而是损害了少数派的利益,而我们要谈“保护少数”的也就是少数派的利益。

如台湾蓝绿之争,之所有那么厉害,还不是利益相关,无论是蓝服从绿,还是绿服从蓝,恐怕都会损害另外一方的利益,若不是如此,人家也不至于在会场上打架了不是?

至于说“民主机制”的制定,那不是依靠“民主”和“独裁”就能办到的,因为它们都不能一定就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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瀞水先生 发表于 2007-8-25 12:07:00
以下是引用聂辉华在2007-8-24 22:53:00的发言:
sungmoo兄的问题比较深刻,涉及到政治哲学了。建议感兴趣的看看罗尔斯的《正义论》。我个人相信,真正完美的投票机制可能只能是“无知之幕”了,可惜这不现实。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根据环境选择投票机制呢?Aghion-Bolton(2003)的基本原则是,越是重大的问题,越是需要保护少数,越是需要更多票数。参考Aghion, P. and P. Bolton, 2003, “Incomplete Social Contracts”,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 1(1): 38-67

NIE老师,所谓“越是重大的问题,越是需要保护少数,越是需要更多票数”到底需要达到什么程度才比较合理?

一般来讲,51%足够了,再多就不经济了不是?

当然,还有更低就够了的,只要是“多数”……

另外还想请教一下,“正义”就能代表“民主”吗?那苏格拉底他老人家……

最后请教一下,什么是所谓“无知之幕”?

NIE老师,诚心请教,望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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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8-25 14:38:00
以下是引用瀞水先生在2007-8-25 11:51:00的发言:个人以为,既然是公共决策的东西,那一定是涉及每个人利益的,在这种利益分配中,考虑所有人的要求是正常的,但多数派对少数派要求的不接纳,势必造成少数派利益的损害,这就是所谓多数人的暴政,而所谓暴政不是残暴,而是损害了少数派的利益,而我们要谈“保护少数”的也就是少数派的利益…

个人以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势必造成少数派利益的损害”,这一点是不需要讨论的。

关键是,人们为什么愿意采用这种原则,对于什么样的决策采用这种原则,对于什么样的决策不采用这种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也好,完全一致也好,只是工具,而不是目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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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8-25 14:55:00
以下是引用瀞水先生在2007-8-25 12:07:00的发言:什么是所谓“无知之幕”?。

https://bbs.pinggu.org/thread-11787-1-1.html

比如,大家一起打“升级”扑克。打牌规则应该怎样制定呢?

“veil of ignorance”原则指,制定规则时,就某种备选规则而言,谁也不知道在该规则下自己能成为攻家(“台下”需要攻破某规定分数的一方)还是守家(“台上”需要守住某规定分数的一方);同时,谁都清楚地知道该规则对攻家与守家的利弊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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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8-25 14:59:00
以下是引用瀞水先生在2007-8-25 12:07:00的发言:“正义”就能代表“民主”吗?

讨论这个问题的前提是,“正义”与“民主”各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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瀞水先生 发表于 2007-8-25 16:35: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8-25 14:38:00的发言:

个人以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势必造成少数派利益的损害”,这一点是不需要讨论的。

关键是,人们为什么愿意采用这种原则,对于什么样的决策采用这种原则,对于什么样的决策不采用这种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也好,完全一致也好,只是工具,而不是目的本身。

显然,这里讨论的对象就是涉及所有人利益的公共决策,“少数服从多数”下如你所言,少数必然遭受损害。

我们每个人在不同的情况下都有成为少数的可能,所以这种机制威胁的并非仅仅是某个议题下的少数派。

请问你以为“公共决策”中运用“工具”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有一个结果,还是要保证这个结果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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瀞水先生 发表于 2007-8-25 16:44: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8-25 14:55:00的发言:

https://bbs.pinggu.org/thread-11787-1-1.html

比如,大家一起打“升级”扑克。打牌规则应该怎样制定呢?

“veil of ignorance”原则指,制定规则时,就某种备选规则而言,谁也不知道在该规则下自己能成为攻家(“台下”需要攻破某规定分数的一方)还是守家(“台上”需要守住某规定分数的一方);同时,谁都清楚地知道该规则对攻家与守家的利弊各是什么。

打牌是为了“输赢”的结果,而公共决策不是为了“共赢”吗?

如果以一个只能获得“输赢”的方式去寻求“共赢”的结果,那不是缘木求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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瀞水先生 发表于 2007-8-25 16:51: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8-25 14:59:00的发言:

讨论这个问题的前提是,“正义”与“民主”各指什么。

民主下大家是可以妥协的,正义下如何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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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8-25 17:27:00
以下是引用瀞水先生在2007-8-25 16:35:00的发言:

显然,这里讨论的对象就是涉及所有人利益的公共决策,“少数服从多数”下如你所言,少数必然遭受损害。

我们每个人在不同的情况下都有成为少数的可能,所以这种机制威胁的并非仅仅是某个议题下的少数派。

请问你以为“公共决策”中运用“工具”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有一个结果,还是要保证这个结果的公平?

“公共决策”的确可以涉及到所有人的利益,不过,公共决策长期悬而不决,无果而终,其结果则可能是所有人的利益都因为贻误时机而受到损害。

如果关注的“议题”太多,我们最可能看到的,不过是,大家一起原地踏步,毫无作为。

在谈“目的”之前,需要明确“公平”的含义。如果“公平”的含义,人们达不成一致,我们只好放任强者(或所谓“强势集团”)的目的/偏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25 17:38:4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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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8-25 17:29:00
以下是引用瀞水先生在2007-8-25 16:51:00的发言:民主下大家是可以妥协的,正义下如何妥协?

首先,这没有对什么是“民主”,什么是“正义”做出回答。

其次,这引出了另外一个新概念,什么算“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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