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版《经济法》P 320 页上说,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权利人取得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意外,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请问上文两种表述中,“出资”与“入股”有什么不同?另外,农村土地承包权是否不能赠与?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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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ntianweng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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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实务] 请教下“出资”与“入股”的不同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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