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名您好:
首先我认为出售商品确实要包含一定的劳动,但我更强调的是:占有稀缺资源的过程就是一个付出劳动的过程。因为占有的过程类似于生产商品的过程,也可看成是生产过程的简化,因此它更符合传统劳动价值论商品价值的产生过程,因此你强调出售包含劳动应该是对我的意思的曲解,事实上我以前所有的贴子都没有说过出售包含劳动的问题。当然,不管占有还是出售包含劳动,都是由人在经济活动中的主体性决定了的。
至于剥削,我不知道你是怎样看的。举个例子:马克思时代一个农民一年生产粮食2000斤,但资本家拿走了1000斤,农民剩余1000斤;而现在,一个农民一年生产粮食8000斤,资本家拿走了6000斤,农民剩余2000斤。不知道这算不算你说的:“即使存在剥削,也不象马克思描述的那样剥削工人。”
其三,“劳动强度是一个生理学上的指标,” 这我知道,关键的是我不知道它是不是一个效用的指标,如果不是效用的指标,那又怎样用经济学上的实物指标来衡量它呢?至于能不能强调出来则是另外一回事,这里的主要问题是:是还是不是的问题。
其四,我也觉得你说:“而每一种技能与技巧实现多少效用,是从它们与其他生产要素共同实现的效用中分解出来的。” 有道理。但关键是它们与其他生产要素共同实现的效用怎么计量?是多少?会不会对张三是X,对李四又是Y?
其五:”5,贫富差距的形成过程是,谁为他人、为市场、为社会承担并且履行更多义务,谁在商品市场上享有更多权利。这是完全正常的,丝毫也不需要任何对策。
以效用理论来解释,那么,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以商品效用计量,就转变为商品价值。“
按你的意思是否可以理解成:贫富差距嘛,那些穷鬼活该!这作为一门全社会所有人共同的经济学,也是不是有点太不负责任了?况且贫富差距过大,矛盾加剧,可能会引发动乱甚至革命,也会威胁那些没有剥削工人的资本家啊!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 所以克林顿的两片嘴一动的”价值“就是一百万美金,而与他水平差不多但没做过总统的人,别说说话,就是高劳动强度的干一辈子,恐怕也很难有这么大的”价值“吧?这大概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价值吧?(当然如果一匹马的效用价值超过了人,那就只能是马人平等的价值观念了)
至于你在30楼说的:”这显然是继承了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忽略了技能与技巧不仅是无产者收回投资,而且是索取更多报酬的权利。“
这确实是我正在思考的一个问题(可能还要进一步修正)。但即使这样,也不至于象你说的那样忽略了劳动者获取更多报酬的权利。你别忘了我的商品价值中除了包含价值外还包含有利润这个虚价值。因此无产者出卖劳动不仅可以收回投资,而且可以获得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