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谈判缺失 终酿香港码头风云
2013/5/16 0:00:00 宗禾
持续40天的香港码头工人罢工事件终于渐渐平息,但这一事件对香港经济造成的伤害却
远未被抚平。
3月28日,华人首富李嘉诚旗下和黄集团的香港国际货柜码头公司(简称HIT)的码头外
判工人(外判,即外包,指将承包合约之一部分甚至全部,委托或发交给承包合约当事人以
外的第三人,以减少成本),因过去十几年间工资有减无增,工作环境恶劣且存在极高的人
身危险,合约条款不合理,在葵青货柜码头发起罢工及抗议行动。
虽然事件最终以工人获得9.8%加薪幅度告终,但期间,有外判商结业,有工人生活陷入
困顿。40天的码头风云,香港损失的不单是货运单和一个行业的信誉,生活受到影响的也不
单是码头工人,当地整个物流链中的相关行业,以及成千上万从业者的生计都为之风云变色。
是什么促使码头工人选择以如此激烈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
【辛酸现状】
码头工人多年未加薪
连续工作36小时是常事吃喝拉撒都在吊机箱解决
工人罢工期间,香港国际码头仍然一片繁忙。吊架下面狭窄的铁皮房里就是码头工人经
常要连续工作24小时甚至48小时的地方。在工作期间,他们的吃喝拉撒都在里面。
在一个由码头工人创建的“脸谱”专页“码头的辛酸”里,贴着几百张码头工作的照片,
机箱的玻璃窗上布满了星星点点的黑色污垢,“里面苍蝇、小虫很多,午餐吃一块面包都不
能一口气吃完,要吃一口就赶紧包起来,怕苍蝇飞上去,过一会再打开吃一口。”
码头工人林德清的工作地点在高空中的吊机机箱,操纵吊机搬运堆放在码头的集装箱。
工作环境“在细小空间长时间工作”,堪比驾驶飞机的机师。但林德清一定不会把自己与飞
行师相提并论,飞行师在从香港到伦敦的十二个小时航程中有五小时的休息时间,每月有五
到二十万港币不等的收入,林德清却连上厕所都要在吊机箱内解决,否则就要在七层楼高的
吊机里爬上爬下。
徐亿荣是HIT外判商之一“培记”的雇员,在葵青货柜码头承担操作铲车的工作已有十
几年了,至今与母亲同住,没有自己的家,更不奢言爱情,“没钱嘛,更没时间拍拖。”
“忙时就全部都在上面解决。”徐亿荣这样描述他的吊机工友的工作,“全部”指的是
吃喝拉撒。忙起来的时候,连续工作36小时甚至48小时都是常事,早晨揣一块三明治在口袋
里就上机作业,大便就用旧报纸包起来。一位在码头工作多年的老雇员说,码头招聘员工的
一个“潜规则”是:员工的身体素质必须能撑得住48小时连续作业。
除了高强度的工作和恶劣环境外,不止一位工人抱怨,过去十几年从未得到加薪,部分
工种的收入水平甚至还不如1997年以前。16年前,码头理货工的日薪达港币1400以上,2003
年“非典”期间,资方以降低成本为由减少工人薪水,要求工人与公司共克时艰,但“非典”
过后却并未再涨回原来水平,如今理货工的日薪只有1115元。
更令工人生气的是,他们每年的17天法定假期,经常没有享受到,而外判公司会在他们
加班忙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递来一张说他们已经接受了的补偿单要他们签名。“实际上,
在我们这一行,如果你不能连续加班48小时,很难‘捞下去’(工作下去)。”一位退休码
头员工说。
【影响因素】
港口业绩倒退效益下滑自动化设备比工人效率更高
双重挤压缩小加薪空间
从时间线上看,码头工人收入的减少与香港作为世界主要港口排名的下降几乎是同步的。
1992年至2004年,香港一直是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口。2005年,香港的世界第一大港地位被
新加坡取代。根据香港港口发展局网站公布的数字表示,2012年,香港的货柜码头吞吐量比
前一年倒退5.2%,是全球前五名中唯一一个业绩倒退的港口。
在劳资双方谈判中,罢工代表坚持每8小时加薪100元,即整体加薪约23%的幅度。对此,
HIT强硬表示:“加薪两成并不合理,而两成的加幅可能拖垮香港经济”,同时令其他行业
也“备受压力,被迫跟随加薪,势将掀起倒闭潮,引起灾难性后果。”
资方的回复被工人认为“冷血”,但HIT却有自己的“委屈”。在全球港口自动化的大
趋势下,HIT认为,公司多年来坚持雇佣人工操作,而非全部用机械取代,是出于解决本港
就业问题的考虑。“HIT的运作拥有大量的科技支持,操作更有系统和效率。只是考虑到工
人的工作而暂未推出。”
劳资双方经过多轮调解未果,最终,在罢工37天后,外判商提出对所有工种统一加薪9.
8%,并派发利市4000元,但不会再谈判,并于5月6日向港府书面确认加薪方案。5月6日晚,
参加罢工的近五百名工人进行集体表决,最后逾九成工人同意复工。
持续40日的“香港码头工潮”宣告结束。
【深层原因】
集体谈判权长期缺失
工人鲜有诉求渠道建议建立多层面集体谈判制度
虽然香港码头工潮已落幕,但是这一突如其来的事件,让香港社会再一次关注到集体谈
判权。组织发起此次罢工的职工盟秘书长李卓人,多年来一直关注集体谈判权。上世纪九十
年代,由他提交的《雇员代表权、咨询权及集体谈判权条例》(简称《集体谈判权条例》)
及多条与劳工权益有关的私人条例草案,仅维持了8个月即遭废除,成了香港生效期最短的
一条法例。
李卓人表示,没有法定“集体谈判权”,工会便无法有力地向雇主争取工人的权益:雇
主可以不承认工会的代表性,拒绝与之谈判,然后就不可能订立集体协议;即使幸运地订立
了协议,也没有法律保障协议会被执行。在劳工阶层缺乏集体议价能力的背景下,过去十几
年香港普通工作者的实质工资有减无加,这就容易导致矛盾的积聚式爆发。
但是,正如有关专家指出的,集体谈判制度只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集体谈判能否保障
劳工权益,还要依靠劳工本身的团结及工会的组织力。基层劳工要对集体谈判权有相应的认
识,工会更要有争取的意识。否则可能只有集体谈判之名而无集体谈判之实。
有专家建议在全港、行业及企业层次建立三个层次的集体谈判制度。在全港层次成立劳
工事务委员会,负责商讨香港整体、宏观及长远的劳工及人力政策;有关劳工法例的修订功
能,可考虑改由行业性的集体谈判所替代。由行业有代表性的商会与工会作商议,为行业雇
员的假期、解雇补偿等具体事宜作出协议;而最基层的企业集体谈判制度主要集中处理工资
及工作条件,同时商议改善生产质量及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问题。这样工资增长及工作条例便
能按照不同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及雇员的劳动生产率挂钩。这既能加强员工的积极性,又可以
提高生产质量及生产力。
集体谈判权是《国际劳工公约》中列明的劳工核心权利。及早重建一套规范有序的劳资
矛盾协商机制,建立稳定的劳资关系,才是香港劳方及资方的长远利益所在。
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