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不也是想用“新古典”的套子来讨论这个问题吗?否则你何以摆出那么一堆符号与说辞?别人不用新古典的套子,你会认为别人在认真对待你的问题吗?
你非要同时坚持三者,我们就会说,你这种做法与“理性”不符。
如果你也同意这点,我们会说:
1)要么你选择“非理性”;2)要么你抛弃你关于“吃饱”的某个理解。
新古典可以提出自己“吃饱”的理解,你也可以提出自己的理解。不过,你若想用这个撼动什么,似乎也不对路。因为,你直接攻击“理性”假设就可以了(比如完备性与传递性),不必兜这么大的圈子。
sungmoo版主,我对你的学术精神与经济学理解能力很佩服。你清楚地指出了我们讨论问题的实质在于公理体系的选择问题。这确实是很有水平的。
不过,我仍然得发言说点不同的声音以活跃论坛气氛。
实际上,理性本身的定义也是值得研究的。如果效用理论把符合比如说具有传递性、局部非厌足性等特征称为理性的话,这当然也不是不可,但是这样定义的理性却只是逻辑理性的一种。我猜测,还存在着其它从逻辑上来定义理性的办法,也即还可能存在着其它逻辑理性。这是其一,其二,逻辑理性并不是所有的理性,除了逻辑理性之外,还有直觉式的信仰理性。
我们可以举囚徒困境两(多)败俱伤的结局这个例子来说明。囚徒困境通常认为是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而我们当今世界的各种战争,人类社的各种争斗,从本质上讲都是一种类似于囚徒困境的两败俱伤的结局。盛洪在他的《为万世开太平》的论文集中,清楚地指出了这种理性的危险性。因为人类有可能爆发核大战。
实际上,本人认为,与其说囚徒困境是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不如说是个人理性局限性。因为从个人到社会,再从社会到个人,其中利益的传递链条实在太长,系统实在太复杂,博弈过程实在太复杂,人类的认识能力根本无法精确地证明与分析,现有的计算机与数学工具根本无法有效解决。从理论上讲,假设人类的能力是万能的,那么个人就能够预测到从个人到社会,再从社会到个人的各种利益传递链条与博弈的各种结果,能够认识到全世界其人所有人的利益得失或者说知道其它所有人的类型(博弈论里面把对方的情况称之为类型),那么人类社会应该不会如此动荡。
但是人类的所谓逻辑推理理性达不到社会和谐、人类和平的认识,不等于说其它理性比如说信仰理性达不到。比如说佛教对于人类社会有其深刻的认识,如果按照佛教所主张的方式生活,人类的和平指日可待。从某种意义上讲,佛教这种直觉、信仰式的理性,实际上是在逻辑推理理性无法完成任务的情况下,对于逻辑推理性的一种直觉的把握。从个人到社会的推理过程实在太过于复杂,于是我们干脆不要去讲推理了,直接用一种和平的、利他主义的、天人合一的信仰来代替这种复杂的逻辑推理过程。这难道不是一种理性吗?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